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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79723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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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歡8325
我覺得可以走而且也可以大方一點讓別人走一下 當然你也有權利可以不讓別人走 但是我覺得路不就是給人走的嘛 走走也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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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聯正美
路,走的人多了,越走越寬,越走越平坦,如果限制別人,那麼在為人上,我們雖然沒有錯,但是缺失了一些大度,不常走的路會漸漸荒蕪。
清代開國狀元傅以漸,在京城為秘書院大學士,家中因為宅基糾紛,希望他撐腰,他回覆到“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此故事在水城是家喻戶曉的美麗傳說。
所以既然留了路,就不要計較讓不讓第三方走,別人走在路上,也一定是誇讚你們兩家做了好事,方便了出行,及時是別人沒有感激之類,做自己正確的事情,何樂而不為。
有句話說: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只要我們不斷地付出愛,最終有一天你會收貨愛。生活就像山谷裡的回聲,你對它付出多少,就會收貨多少,不去計較得失,豁達的生活,和諧的鄰里關係不是一種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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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胡說三農
俗話說得好,與人方便,與己方便;與人不便,與己也不便!
給你說個在我們這裡發生的事情。
前些年,鋁礬土市場異常火爆。一噸比較好的石頭可以賣到七八百元;品位比較差的石頭也可以賣到三四百元!你可以想想,就是一種石頭,在山上挖出來,裝到汽車上,就可以賣到這樣的價錢,並且是現金交易。有這樣的生意該多好啊!如果你的鄰居有這樣的生意,而你沒有,你會眼饞嗎?估計一定會的,反正作為老胡來說,是會眼饞的。
就是基於這種“眼饞”,本來非常和睦的鄰里關係,結果鬧得很僵。
譬如,李某與張某是幾十年的老鄰居,在山上的石頭不值錢的年代,互相之間相處的非常好。但自從山上的石頭值錢之後,兩家就鬧起了矛盾。
原來,張某位於山坡的土地上蘊藏了大量的鋁礬土礦藏,預估價值在700萬以上。於是,有人提出願意給張某500萬現金,買下張某的土地進行採礦。但要想在張某的土地上採礦,必須經過李某位於山坡下的土地,李某由於“眼饞”張某,堅決不同意張某在自家的土地上修路,後經人調解,李某同意張某在自家的土地上修路,但必須支付150萬元過路費。4米寬,26米長的一條路,李某要價150萬,這張某說啥也不會同意支付150萬。於是,張某為了報復李某,遂在自家門前挖了一道壕溝,斷了李某回家的路。
原來,李某家的宅基由於地理位置限制必須經過張某的門前,而張某門前的道路是佔用張某的責任田修建的。以前,由於鄰里關係相處的很好,張某同意李某共用自家門前的道路作為李某家的出路。但由於現在“因路”鬧了矛盾,張某便不同意李某共用門前這條道路了。一時間,李某全家竟然到了無家可歸的地步了。
最後,又經過調解,李某同意張某在自家責任田裡修路採礦,張某也同意李某繼續使用自家門前的道路,張某自願補償李某因採礦修路而給李某造成的損失10萬元。
以上這種現象,在前些年鋁礬土價格大漲的時候,在我們這裡可是廣泛存在的。許多農戶都因路而鬧糾紛,也有因路而生財的。
路即通道。既然是通道,就是讓人走的,讓人方便的。如果你因是“自家的路”不與人方便,不讓別人走。那你也可能因此而斷了自己的後路。所以,既然是路,就讓人通行吧!積德積善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呢!總而言之,不管你們的路是怎麼來的,也不管你們的路是怎麼修的。既然“已成路”,就是讓人走的,幹嘛不讓人通行而得罪了別人呢?說不定有一天自己也要走別人修的路,如果到那時別人也不讓你通行你將會有怎樣的感受呢?你說是不是。
修路就是“修德”,修路就是“修行”。但願你明白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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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丁丁頁頁
我家造房子新地基,沒路,後來出錢買了路基,自己修路,大概要十多萬,想叫村裡負擔一部份,但是村裡不同意,沒出,現在搞美麗鄉村,在我房子另一邊有個池塘,村裡面做了個公園,以後會從我修的路另一個口子走過,我想把路口封了,我自己修的就我自已過,憑什麼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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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開心果子
請問你說的是路嗎?是路就是用來走的嘛。
大氣點兒,與人方便,大家開心,為啥鑽牛角尖呢!
如果你沒修,人家也將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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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9857954371701
設個收費站小車收10元,每次,電摩2元,走路5毛。90歲以上老人和小孩不到1米高以下的免費,關愛小孩和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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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55082319210
不要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我村修路我原走的家都無法走了為了修好路我忍了可現以走上好路的人變本加力不講理又讓我把原來院子往裡歸不然白天徹磚黑夜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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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清風細雨165236302
雖然你兩家花錢打的路,也得讓人走,不讓人走,旁人會笑話你的,大度些是對的。不要太計效,畢竟低頭不見抬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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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ong大小
你的宅基地話語權有你決定比第三者行也可以,不比第三者行是由你話事
。但是,你行不行有第三者投資開的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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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yang174445671
你說這話就是捱揍的腦袋,無論誰修,留的路都是給後來人走的。你這輩子只走你這一條路嗎有別人的路是不是也要諮詢一下!
回覆列表
沒有宅基地的,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請條件,屬於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宅基地(兩戶可以分開):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