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塔全高是50米,呼高是30米。左轉了50°,30~60度的轉角設計上一般給的是5H/1000,H為塔全高,這個計算出來的結果僅是塔頂中心相對於塔底中心的偏移量,實際施工中預偏是針對基礎腿來說的稱為預高值,預高值為5L/1000,L為基礎根開,計算結果為轉角內側兩個腿的預高量(如是終端塔要預高3個腿,預偏量和方向也不同),實際施工中會依經驗對設計所給的預偏量進行提高。擴充套件資料:轉角塔及終端塔的計算允許撓度設計規程規定應為不大於7H/1000。這是考慮到它們的受力特性和結構剛度需要,在計算上應能達到的對結構剛度要求的計算指標。轉角塔及終端塔在受力後總要產生撓度。為使執行時的傾斜不致過大,設計規程還規定在設計中應提出預偏要求,預偏數值應保證架線後轉角塔不向轉角內側傾斜。這裡可理解為轉角塔受力後不允許向轉角內側“傾斜”,但是受力後,塔會有撓曲。塔預部還是可以向內側撓曲的。對於轉角塔及終端塔,施工驗收規範規定 “在架線後的允許傾斜加撓度應不大於5H/1000”,並沒有明確塔頂是否允許撓到受力側的限制。即當架線後的傾斜加撓度值達到5H/1000時,即使塔頂已撓到受力側,也可以認為合格,不過這個值與執行傾斜容許值之間沒有裕度。為了避免架線後,塔頂傾斜加撓度值過大,應在設計提出計算撓度的基礎上採取足夠的預偏。施工驗收規範修訂稿特別註明了“設計有預偏要求的杆塔,按設計預偏平面檢查結構傾斜。這就明確了對轉角塔及終端塔組立仍可採取預偏。根據一些計算和實測結果,較滿負載的轉角塔及終端塔的計算撓度常在5H/1000左右,當設計未提出預偏數值時,施工預偏值塔可取5-7H/1000)(非滿負載的轉角塔及終端塔可取3-5H/1000)。這樣,架線後即便產生最大計算撓度7H/1000時,塔頂向受力側的撓度值也不至超過2H/1000,仍給執行容許傾斜值5H/1000留有較大裕度。對於轉角杆及終端杆,施工驗收規範“在架線後應不向受力側傾料”的規定,是與設計規程要求的精神一致的。這是因為轉角杆及終端杆一般都帶有拉線,可以透過調整拉線來滿足架線後不向受力側傾斜的要求。但實踐證明,組立時仍必須注意預偏,否則,架線後有時仍然不易調整過來。其預偏原則,可取上述轉角塔及終端塔預偏數值的上限 。
假如塔全高是50米,呼高是30米。左轉了50°,30~60度的轉角設計上一般給的是5H/1000,H為塔全高,這個計算出來的結果僅是塔頂中心相對於塔底中心的偏移量,實際施工中預偏是針對基礎腿來說的稱為預高值,預高值為5L/1000,L為基礎根開,計算結果為轉角內側兩個腿的預高量(如是終端塔要預高3個腿,預偏量和方向也不同),實際施工中會依經驗對設計所給的預偏量進行提高。擴充套件資料:轉角塔及終端塔的計算允許撓度設計規程規定應為不大於7H/1000。這是考慮到它們的受力特性和結構剛度需要,在計算上應能達到的對結構剛度要求的計算指標。轉角塔及終端塔在受力後總要產生撓度。為使執行時的傾斜不致過大,設計規程還規定在設計中應提出預偏要求,預偏數值應保證架線後轉角塔不向轉角內側傾斜。這裡可理解為轉角塔受力後不允許向轉角內側“傾斜”,但是受力後,塔會有撓曲。塔預部還是可以向內側撓曲的。對於轉角塔及終端塔,施工驗收規範規定 “在架線後的允許傾斜加撓度應不大於5H/1000”,並沒有明確塔頂是否允許撓到受力側的限制。即當架線後的傾斜加撓度值達到5H/1000時,即使塔頂已撓到受力側,也可以認為合格,不過這個值與執行傾斜容許值之間沒有裕度。為了避免架線後,塔頂傾斜加撓度值過大,應在設計提出計算撓度的基礎上採取足夠的預偏。施工驗收規範修訂稿特別註明了“設計有預偏要求的杆塔,按設計預偏平面檢查結構傾斜。這就明確了對轉角塔及終端塔組立仍可採取預偏。根據一些計算和實測結果,較滿負載的轉角塔及終端塔的計算撓度常在5H/1000左右,當設計未提出預偏數值時,施工預偏值塔可取5-7H/1000)(非滿負載的轉角塔及終端塔可取3-5H/1000)。這樣,架線後即便產生最大計算撓度7H/1000時,塔頂向受力側的撓度值也不至超過2H/1000,仍給執行容許傾斜值5H/1000留有較大裕度。對於轉角杆及終端杆,施工驗收規範“在架線後應不向受力側傾料”的規定,是與設計規程要求的精神一致的。這是因為轉角杆及終端杆一般都帶有拉線,可以透過調整拉線來滿足架線後不向受力側傾斜的要求。但實踐證明,組立時仍必須注意預偏,否則,架線後有時仍然不易調整過來。其預偏原則,可取上述轉角塔及終端塔預偏數值的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