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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倔強的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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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冷色
情侶分手,要麼感覺不合適,走不到未來;要麼就是起了紛爭,埋下了怨恨。
無論哪一種分手都不會再做朋友了。
揮別錯的人,是為了遇見對的人。
和前任聯絡太過緊密,對現任是一種輕視,也會給現任帶來不安全感,為了一段已成為過去的感情而影響到現在的生活,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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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好郝問情
一般情侶分手後,你還會選擇和她(他)繼續做朋友嗎?這要看是什麼原因分的手,如果是因為對方背叛或嚴重爭吵且撕破臉皮分的手,別說是做朋友了,恐怕一輩子都會不相往來。
如果當初因為性格不合或異地等其它沒有激烈衝突而分手的,雖然不是情侶了,但好在也沒有撕破臉皮,還是可以做朋友的!
這其中也有一部分藕斷絲連的,偶爾還充當一下“炮友”的角色,滿足一下彼此的生理需求!而大多數只是保持著普通朋友的關係,畢竟曾經的身份對於雙方的現任都是十分介意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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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英雄聯盟趣事多
做朋友是因為放不下,還想有她的訊息,但是最後傷害的還是自己,明明知道卻還要這樣做,所以分手還是做陌生人吧 不要在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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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街角相遇
有人說分手後的兩個人不能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更不能做仇人,因為彼此深愛過。確實有道理 但也不是絕對的,感情的世界誰又能說得準。
如果分手是因為原則性的錯誤,那最好不要出軌:無論男女,都接受不了別一半犯下這等錯誤,這時界限 也是底線。
總是耍心眼:算計他人 其實最後算計的自己。為什麼男人都喜歡不是很聰明的女人,因為一旦女人方向出現錯誤,這是非常可怕的。
重傷長輩:相信沒有人能接受任何人侮辱自己的親人長輩,如果TA連尊敬長者都不懂,說難聽點這就是沒教養,根本不值得你去珍惜。
性格不合,或者其他原因教育、成長環境差異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軌跡 ,成長環境 經歷的生活不同造就了性格、處事方式的千差萬別。這類分手其實並沒有誰的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脾氣, 你們也只是不合適,完全可以當TA是朋友 繼續談笑風生。
家庭條件、收入差異大:隨著見識的增長 我越來越覺得 “門當戶對” 是條真理,如果你每月只有3000的工資 而她逛街購物就得5000多 並且她家人沒覺得什麼不對,顯然你倆是不合適的。她家人要30w的彩禮 要150平米的房子 要20多萬的車 有時候這並不代表她們的物質,可能在他們這個階層,這是非常輕鬆 容易實現的。貧富差距使得你倆做不成情侶,但朋友確是可以的,聰哥不是說過一句話麼?我交朋友從來不看TA有沒有錢
所以 萬事無絕對,因人而異 因事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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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裡裡楊
對我自己來說,分手後就不會再繼續聯絡了。而且是斷的乾乾淨淨,所有有關的東西能處理的都處理了,能送人的都送人,聯絡方式,聊天記錄一個不留,免得看到都覺得傷神。不要留下對方的半點痕跡,久而久之就會忘記那個人存在過。
多年以後聽到那人的訊息,只會說一個字“哦”。這人已與我無關,他已經是一個陌生人,一個生命的過客,他的任何訊息都不能引起我的心情波瀾,對他的任何動向都沒有興趣知道。
分手後,斷就要斷的徹底,藕斷絲連的話,最後黯然傷神的是自己,為何要將自己弄到哪般田地呢?為何要使自己顯得那麼狼狽不堪呢?
也許有人說,分手後留著對方的聯絡方式萬一還有可能會再複合呢,見過眾多的例子,分手後能夠複合的二十對中可能只有一對,那對可能是真愛吧,可那畢竟是少數,不能代表大多數。
分手後,不再聯絡對方,是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給自己一個全新的機會重新熱愛生活。當然分手那會是痛苦的,但是時間會治癒一切,過了那段時間,重新找回自我,重新認識自己,積極面對人生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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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能不能搶救一下
理性分析一波
1.因為某些誤會或者情緒而分手,但兩個人內心都還在意對方,且雙方都沒有新歡(重點)。
這種情況下兩個人當然可以做朋友,而且從情侶變成朋友,適當的距離可以讓雙方冷靜,更加清晰的發現之間的問題。
2.因為某些誤會或者情緒而分手,但兩個人內心都還在意對方,但一方有了新歡(重點)。
這個時候我想還在糾結要不要做朋友的那個人應該就是單身狗的那一位了,TA都拿刀子捅你了,你還想跟TA做朋友!?不是你有病就是你有病,而且,你說想跟TA做朋友,TA答應了你,你不覺得這樣的人品質有問題嗎?醒醒吧,童鞋,不要這麼der,還有,就算你們真的沒什麼,只是朋友,相信我,早晚有一天,你們還是會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而且這個過程會讓你很痛苦,很痛苦。
3.因為某些誤會或者情緒而分手,但兩個人內心都還在意對方,同時雙方都有了新歡(重點)。
如果你們的現任都不在意的話,我覺得你們還是做炮友吧,我實在不想站在朋友的道德制高點來譴責你們。
4.和平分手(知道彼此不是那個適合自己的人),不管有沒有新歡。
沒新歡的時候,隨便你們怎麼處,都可以,不用那麼決絕,也可以給彼此留點餘地,牽驢找馬也無可厚非,有新歡的時候呢,我覺得基於對現任的負責,除非必要(畢竟在一起過,有些生活上或者工作上的事難免混淆到一起),否則就不要聯絡了,徒增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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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春夏i秋冬
還是可以做朋友了
分開了之後,還可以做朋友,那都是兩個人在壓抑著內心的情感,不是沒有愛了而是沒有結局了,才選擇和平的做朋友,只為了不永遠失去對方
霍亂時期的愛情裡男主愛女主五十多年,中間和266個女人發生關係,不是這266個人有多不好,也不是女主有多好,而是得不到的才是內心的那根刺,永遠想得到
所以有人說真正的愛情是得不到的,做朋友互相緬懷彼此的過往,互相幫助的度過一段路,我覺得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有了現任一定要斷乾淨,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愛人負責。
回覆列表
情侶分手後要不要做朋友?
你還愛他(她)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基本就是被迫分手的,這種情況,最好不要再做朋友,因為這是自己在給自己的傷口撒鹽。不管是對方提出的,還是來自第三方的壓力分開的,你都不可能跟他(她)在一起。在這種求而不得情況下,若還保持朋友身份,自己勢必無法來展下一段感情,而若眼見著對方另找他人,戀愛結婚,也著實在自虐。
如果不愛對方了,只是感情淡了,或者說是性格不合,那再做朋友也只能是那種只聯絡而不見面的朋友吧。偶爾手機微信也好,電話也罷,聊一聊知道彼此近況就可以了。既然分手了,做出的決定,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去打擾對方的生活,便是對曾經的愛人最後的尊重與呵護。
你選擇做朋友,前提也是需要對方認可這種關係的,不然也只會是江濤的“生日禮物”那般“你答應我分手以後可以做朋友,我送你禮物你卻不接受,還叫我忘了你從此以後不要再聯絡,讓彼此都快樂……”
很多人都說過,深愛過的人分手了是無法再做朋友的,愛的太深,也就傷的很深。
人這一輩子,說長也長,說短也短,何況還有那麼多的意外,執念太深的人,只怕是會傷人傷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