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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想的天空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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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俊忱
美華人自掘墳墓,這樣的殺人惡魔都不判死刑,會越來越多滋生暴力犯罪份子,看起來美華人去了本拉登誰犯罪也死不了,天大的笑話呀!我們非常同情章瑩穎的家人,無限的痛苦,無限的哀思,無限的憤怒,最後這個畜生還沒死,最後屍體還沒找著,誰能受得了呢,如果允許我將親手剁了這個克里斯滕森,為華人出了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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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ts909
詩:美國司法不敵一個美華人渣
周言 作
美華人渣克里斯滕森
殘忍殺害中國訪問女學者章瑩穎
美華人渣克里斯滕森冒充美國警察
行騙,強姦,暴虐,砍頭殺人,棄屍
拒絕交代章瑩穎屍身下落
人渣克里斯滕森無視美國法律的尊嚴
在美國法庭上對抗人類的正義
對抗人類的文明
蔑視人類對事件的知情權
結果呢,結果
美國12名陪審團成員沒有達成協議
法庭宣判人渣克里斯滕森無期徒刑
這標準的美華人渣克里斯滕森
竟然在本應莊嚴的法庭上露出笑容
可恥啊可恥
美國法律竟然不敵一個美華人渣
人類文明竟然不敵一個美華人渣
不折不扣
美國陪審團應該叫美國陪審脫罪團
可憐啊!美國的民主
美國的民主是美華人渣的保護傘
美國的自由是美華人渣的自由
美國的正義在哪裡
美國的文明在哪裡
一個美華人渣面帶笑容,取得勝利
美國司法界有什麼用
證據確鑿又有什麼用
根本就不能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2019-7-20
於長白山下海蘭江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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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顆自然的心
美國法律的悲哀,早在電影北京人在紐約,不是說了嗎?
美國不是天堂,就是地獄,因此希望各位中國家長,不要再把孩子送去美國留學了,華人接受中國教育不好嗎?把500年的孔子文化學透了,足夠一輩子使用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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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3608558580920
美國的法律看不懂,大跌眼鏡,所謂西方民主及法律並不靠譜及正確,有些無知的人們應該清醒了,崇洋媚外害人害己,走中國的正確道路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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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鄭州劉臣律師
7月18日,美國伊利諾伊州,留美女孩章瑩穎失蹤769天后,兇手克里斯藤森被判終身監禁。
但正如辯方在量刑階段所說的:“哪怕判死刑也無法讓時光倒流”,那個善良、努力、孝順的女孩已永遠消失在2017年6月9日。
在這700多天裡,章瑩穎的家人面對的是失去心愛之人的悲痛,是多次延審訊息帶來的焦慮,是無數個難以入眠的夜晚。
章瑩穎的遺體至今下落不明,但她的家人表示,將永遠不會放棄尋找的希望,誓要把瑩穎帶回家。
章瑩穎案是一個罕見的案例,一方面,其所在的伊利諾伊州在2011年就廢除了死刑,雖其案件由聯邦法院負責,但聯盟政府也已經16年沒有再執行過死刑;另一方面,章瑩穎的屍體,也是全案最重要的證據,至今仍未被找到,主要依據兇手本人供述及其他間接證據定案。
許多網友做了一個或許並不合適的假設,如果這種極端變態殺人案發生在中國會怎麼樣?殺人償命是否存在任何懸念?
今天想單就法律和證據層面來談一下這個問題,如果說克里斯藤森在中國受審,克里斯藤森會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一般而言,對於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嚴重暴力刑事案件,被害人屍體是最為核心的證據,所有的證據體系都要圍繞著屍體來搭建。對於未找到被害人屍體的案件,法院會對適用死刑持極其謹慎態度。中國由於屍體這一核心證據出現問題,導致的“亡者歸來”類冤假錯案不可謂不多(如趙作海案、佘祥林案)。
我們國家雖然沒有徹底廢除死刑,但“少殺”、“慎殺”這一現代司法理念是司法界的普遍共識。可以說,對於找不到屍體,進而導致全案無法得出唯一結論的案件,我們國家也基本確定不會對其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是否適用死刑立即執行,關鍵在於全案是否達到了死刑案件定案標準,與是否能夠找到屍體,並無絕對因果關係。只是一般來說,找不到屍體,通常會導致全案無法達到死刑案件定案標準。
根據庭審披露材料,案發後有人對作案車輛、寓所等使用強力清潔劑等化學品進行了清潔。FBI藉助化學試劑,費九牛二虎之力,才在被告人臥室的床墊底部、地毯、牆壁、棒球棍上面,提取到微量血液殘留,足以進行DNA檢測。
本案DNA檢測結果顯示,在被告臥室的床墊底部、地毯、牆壁、棒球棍上面提取到的微量血液殘留,不是被害人血液的可能性,遠遠超過“一萬億分之一”的行業標準。
從陪審團作出的有罪判決來看,上述科學證據對陪審團認定事實起到了關鍵作用。
章瑩穎案事實上具有三個明顯的特徵:一是手段極其殘忍,甚至變態;二是被害人屍體未找到,無法確定無疑地證實被害人已經死亡;三是雖然沒有找到屍體,但可以確信被害人極有可能已經死亡。
對照這三個特徵,筆者進行了案例檢索,竟然真的找到了一個與章瑩穎案劇情雷同地案件,最高院對其死刑複核結果是:核准對被告人以綁架罪判處死刑。
所以,文章寫到這裡,我們終於可以正面回答題幹中所提出的問題:如果章瑩穎案兇手克里斯藤森在中國受審,會被判處死刑立執行。
附案例:
(2014)刑一復62844203號:高某綁架並殺害被綁架人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高某將被害人潘某綁架後,採取用繩子勒、用石頭砸等方式,致使潘某到底不再反抗。隨後,高某脫掉潘某所穿衣服和鞋襪,用繩子捆綁後,將潘某推入大海。
抗辯事由:被告人高某故意殺害被綁架人,儘管現有證據能夠推斷被綁架人極有可能已經死亡,但由於被綁架人被拋入大海,屍體至今沒有找到,故無法確定無疑地證實被害人已經死亡。在這種情況下,不應當判處被告人死刑。
裁判要旨:殺害被綁架人既包括殺人既遂,也包括殺人未遂。既然殺害被綁架人包括未遂情形,那麼被害人是否確已死亡就變得沒有那麼重要了。本案被告人殺人手段殘忍,且被害人極有可能已經死亡,故對其適用死刑立即執行沒有任何問題。
更多觀點,請移步公號:“刑辯人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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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木愚4
美國的媒體對章瑩穎案的相關報道和評論很少很少,並不象關心它國的人權、法制一樣"義憤填膺或振振有詞。何也?虛偽、狡詐而已!同樣的,整個西方大都視若無睹、麻木不仁了。就不明白:西方怎麼就是這樣常常高喊"人權、自由、法制",而實際上卻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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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域彩韻
黴帝國不會關心這件事。黴帝國的人已經喪失了法律精神,良知和正義。到處退群毀約。黴帝國的人關心的是怎樣在世界保持老大,敲詐勒索,訛詐威脅,耍流氓惡霸,取得最大利益。過著腦滿腸肥,不勞而獲的吸血鬼寄生蟲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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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270954
美國是沒有多少人會關注這個案子的。因為事不關己。美華人只對關係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才感興趣。再加上在美國一天到晚的各類大案,不是警察殺黑人,就是歹徒開槍打死人。哪天報紙上要是沒有死人的訊息都不好意思出版,所以,不要指望美華人會好心關心一位與他們自己毫無關係的華人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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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62076542221
殺人罪犯可以在監獄裡舒舒服服過一輩子了,有罪惡的政府養著還活著,可是章瑩穎的家人永遠失去了親人,痛苦是難言的,是折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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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制度如何,不是靠說的,得看結果。結果是殺人犯贏了,在興奮得開香檳慶祝。結果是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罪犯,結果是美華人晚上不敢上街,美國一個發達國家,卻向非洲國家一樣沒有安全感,美國的法律體制的確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