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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華的情感驛站

    這種分明就是無理的要求,憑什麼要分手費啊?我對你幹什麼了嗎?連手都沒牽過,你浪費了時間我也浪費了時間啊,而且還是分手了半年之後回來要分手費,誰知道這半年發生了什麼,如果說要青春損失費,那同樣的你也損失了青春,我感覺根本無需理會這種無理的要求,當時在一起的時候都是你情我願的,現在分手半年之後又來要錢,直接刪掉聯絡方式或者拉黑就可以了,不要多費口舌,也不用和她爭辯什麼,徹底斷了聯絡就好

  • 2 # 情何以坎兒

    先談普遍情況吧,我沒有在現實生活中遇到或聽說過要分手費的男女,但在網路上,包括我自己都有過想要經濟補償的想法。

    一般有如下情況:

    1、小氣極品男/女

    這種往往以男性居多,往往在相親/交往初始就有AA甚至女方掏錢的嫌疑,一旦分手/不接受戀愛請求,就會要回禮物,要求賠償約會支援和精神損失,這種人大家去天涯上看八卦貼好了,多了去了

    2、戀愛時間太久,女方(以女性為主)被耽誤了

    雖然現在提倡男女平等,知乎上也追求男女平等,但現在情況是,在婚戀市場上,確實女性在大城市過了30,小城市過了27,都有年齡的劣勢,如果一場長達3-5年甚至以上的戀情,因為男方(注意是因為男方)而分手,那麼確實有極少數女性會要求經濟補償

    3、感情受傷太深,轉而要求經濟補償

    這點不詳談,男女都有,但應該是女性多一些

    4、被當成免費的雞/鴨,或是備胎,或是綠帽、劈腿等等,總之前任是渣男/女

    看到有答案問“覺得自己是出來賣的? ”,也許女方沒覺得是賣,但是男方覺得是免費的嫖妓,具體詳見吳亦凡事件,這種男性多麼,我負責任的說多了去了。總之於是這類人,最後恍然大悟時,真的是像吃了一隻蒼蠅一樣的噁心

    5、戀愛期間因為對方的緣故,有付出經濟/學業/事業的代價的

    這種情況其實挺常見的,但是可能不涉及渣男渣女問題,少數如果有經濟糾葛也和平解決了,所以很少看到提及。就像曾經知乎上有妹紙問,要不要退學跟男友結婚這種。比如高考為了戀人,不去清華去了北華,或是本來是海外留學的,後來不去了,或是辭了工作千里迢迢去對方的城市。我想說這種才是最慘的,為戀情(尚且不是婚姻)放棄前途,萬一生活不幸,失去愛情也失去麵包,怎一個慘字了得

    我大概遇到的是2345的綜合吧,產生這樣的想法卻是因為第5點,代價太過慘重,對方其實也無力償還。

    我相信除了少數極品和錙銖必較的人,大部分要經濟補償的人可能真的是因為在戀愛中付出太多,最後恨意難消。題主問的很好“是因為自己浪費的時間?可是雙方都有浪費啊。是因為在戀愛中花了很多錢,戀愛中的花銷不都是心甘情願的嗎?還有討回的說法嗎。這不是把一段感情利益化了而顯得似乎不存在感情這回事兒了嗎?”,如果一段感情中雙方勢均力敵,都有付出、都很心痛,那麼也許就是和平分手,一笑泯恩仇了。但很多戀情其實是一方付出多一方付出少的,這種不公平之下,確實有一方愛的更深,但誰也不是活雷鋒,戀愛中付出多必然也會有自己的一些期望,期望能步入婚姻,或是期望以後能獲得對等的感情等等,所以一旦希望落空,總會有不甘心。如果要經濟補償是顯性的“利益化”感情的話,在戀愛中計算付出多少,戀愛前挑選有錢人作為潛在發展物件,也是一種隱形的“利益化”感情啊。

    但,總的來說,我不建議分手後索要“分手費”,真正在一段戀情中傾盡所有的人,所受到的傷害所付出的代價不是十萬八萬可以彌補的,也不是每一個人遇到的都是思聰,分手就能送套房子。更何況更多的人提出這點後,被對方嗤之以鼻,傳為笑談,授人以柄。我更建議所以在戀愛中的男女擦亮眼睛,看清自己是否被真心對待,而且永遠記住,前途和戀人中間,永遠選前途~~

  • 3 # 南柯一驚鴻

    第一,既然確定做誰誰的女朋友,說明你當初也是喜歡他的,如果過段時間你不喜歡他了,很正常,人各有志,那就好聚好散,分手費的話有點搞笑,舉個例子:明星和他們的粉絲,粉絲喜歡明星,但明星不可以喜歡粉絲,喜歡可以,但是如果哪天不喜歡了,那得給分手費,這樣的話,明星豈不是很尷尬?我覺得分手費沒道理……

    第二,時間那麼久了,她到底是何居心很難講,有難處可以幫,藉口不要太理所當然了。畢竟當初只是彼此喜歡了一下而已……

    第三,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你如果願意給是可以給的,如果你錢多的沒處花了的話,因為你願意,別人都是看客,只要問心無愧就好……

    朋友,你覺得呢?

  • 4 # 小刁混搭

    分手都半年了還回來說要分手費,他是不是有事急用錢?或是說他想挽回你以此為由呢?先要看她具體目的是什麼,然後就好有對策了。

  • 5 # 小蝦米創業記

    感謝邀請您的邀請,分手費這個詞語我已經好久沒有聽說過了,因為現在是21世紀 男女交往已經是一件很普通很正常的一個事情了。只有2個人對上了才會在一起。你的剛剛這個問題是分手了半年的前女友突然的回來要這個分手費的,那麼看到這裡的時候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這個女生是為了錢跟你在一起的嗎?還是愛?如果是曾經喜歡上的一個人那麼我就是分手後我個人是連朋友都做不成的,因為尷尬、再說你們在一起後連一個手都沒有碰過,這個就有點尷尬了。如果說到這個分手費一定要給的話我就是你們一起拼搏過事業,你覺得愧疚與這個一直跟你在一起的女孩,浪費了她的青春,你這邊給他一些合理的分手費還可以。因為人家一個女孩子曾經陪你一起努力過一起拼搏過。這個才是合理的。而你這個問題的分手費是不合理的。我個人的觀點是不認可的。本人觀點僅供參考謝謝

  • 6 # 一道知衡

    有因必有果,你的報應就是她?

    正常來說分手半年的情侶都基本成為了陌生人,亦或成為老死不相往來的仇敵。你這位前女友突然又回到你的生活並且提出分手費,可謂是用心良苦,引人深思!

    既然你說手都沒碰有過,況且相信你,那麼你跟前女友到底在談的什麼戀愛呢?談了多長時間呢?是不是你們相處時你對她處處忍讓,十足的一個備胎好男人。只有因才有果!

    1、百依百順的好男人會讓渣女無限制的行使女友權力。

    做好暖男很不容易,尤其是死心塌地的備胎型暖男可能助長女友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也許分手半年後回來要分手費是你長期給她養成的好習慣。

    2、也許真的遇到很大的困難,但是分手費這個名目一點也不好聽

    即使前女友遇到了很大的困難,遭遇了突然的變故,但是完全可以實話實說,籌錢來度過困難。沒必要以這種向沒牽過手的前男友要分手費這種理由!所以,她有困難,有正當理由向你要錢,又不好意思編造,所以要分手費,這種可能性為零。

    3、反省自己,開拓未來

    主人公是需要多多反省自己的,談場戀愛手都沒碰過你是有多麼慫?再者是什麼助長她分手半年還好意思向你要分手費的決心?她是渣女,主人公也沒好到哪裡去!主人公還是反省一下的好!這樣你的未來才可能遇到更好的女孩子,談一場真正的戀愛!

    結論:對方渣女,主人公也有錯誤。當然整個事件本身是完全的不合理!!

  • 7 # 通天聖騎士

    在一起連手都沒拉過,要什麼分手費啊?沒錢窮瘋了,也不能這樣敲詐人吧?你說:你做夢去吧,這不是來要分手費,這明擺著是來搶錢的呀。我們互相你情我願的分了手,我欠你的什麼分手費呀?你給我懷過孕,還是打過胎?還睡過一張床?我們連手都沒拉過,你跟我要分手費?我浪費了你的青春?你就沒浪費過我的青春?我沒跟你要就不錯了!還有,你要分手費,依據的是法律的哪款哪條呀?不服要耍賴是吧,可以,咱倆上法院讓人斷斷,看這個理是不是向著你的?人啊,一無恥、無底線,就會天下無敵。所以,別理她,讓她有多遠滾多遠。最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你必須硬性對抗,你若不硬,她就會順著你的好脾氣,踩到你的頭上來。

    當然你也可以說說,你們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她花了你多少錢。不行了,你跟她倒算一下。你說你該給我賠償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黃毅清整天在網上爆料但真正弄倒的好像只有pg1,他說他不為錢和名,那他的目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