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是一個勤勞、勇敢、智慧的民族,也是一個富取博收外來文化並善於融匯創新的民族。滿族的風俗習慣很有特點。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過去,滿族男人冬季穿長袍,有的加外衫,套馬褂,穿皮、棉、氈單臉厚底鞋,戴氈帽頭,三塊瓦狐皮或羊皮皮帽,春、夏、秋三季穿長衫,外套單夾馬褂,內穿汗褟、背心。女子冬穿棉旗袍、套坎肩,春、秋穿夾旗袍,罩坎肩,普遍加絛子(右開襟)襟上,袖口鑲五顏六色的雙絛子。梳旗頭、戴耳套、穿棉、單帶臉勾雲、繡花厚底鞋。滿族姑娘臨出嫁前繡門簾、枕頭頂,做許多繡花鞋。
居住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臺、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蓆,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簷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婚姻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複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簷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孃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孃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育兒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孃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週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至今在一些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喪葬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杆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閤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曆單日,抬靈有16槓、32槓、64槓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週年時要燒週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託。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
禁忌 滿族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餵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滿族是一個勤勞、勇敢、智慧的民族,也是一個富取博收外來文化並善於融匯創新的民族。滿族的風俗習慣很有特點。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過去,滿族男人冬季穿長袍,有的加外衫,套馬褂,穿皮、棉、氈單臉厚底鞋,戴氈帽頭,三塊瓦狐皮或羊皮皮帽,春、夏、秋三季穿長衫,外套單夾馬褂,內穿汗褟、背心。女子冬穿棉旗袍、套坎肩,春、秋穿夾旗袍,罩坎肩,普遍加絛子(右開襟)襟上,袖口鑲五顏六色的雙絛子。梳旗頭、戴耳套、穿棉、單帶臉勾雲、繡花厚底鞋。滿族姑娘臨出嫁前繡門簾、枕頭頂,做許多繡花鞋。
居住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臺、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蓆,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簷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婚姻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複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簷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孃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孃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育兒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孃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週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至今在一些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喪葬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杆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閤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曆單日,抬靈有16槓、32槓、64槓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週年時要燒週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託。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
禁忌 滿族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餵烏鴉、祭祀烏鴉之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