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的主要事蹟有:
1、唐太宗恢復了“均田制”,18歲以上的男子分田百畝,其中80畝為“口分田”、20畝為“永業田”。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對土地的要求,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保證了國家賦稅的收入,並多少限制了豪強對土地的兼併。“均田制”為唐朝前期的富強提供了物質基礎。
2、唐太宗推行了“府兵制”。府兵即衛士,由政府從民戶中點集,21歲應徵,60歲免役。衛士平時務農,農閒的時候集中在一起進行訓練。服役時要自備兵器資糧,分批輪流守護京城或邊境。一旦有戰爭爆發,兵士們回兵府,由朝廷下令徵集,交給大將統率。
待戰爭結束以後,大將回朝廷,兵士回兵府。這種從農民中徵招,兵源比較有保證的兵制叫做“寓兵於農”。這種做法既把部分軍需品轉嫁到農民身上,減輕了國家的軍費負擔,同時,由於兵將不能長期相守,避免了有野心的將帥擁兵割據。
3、唐太宗還注意減輕賦稅和徭役,大力提倡節儉,反對大興土木,歷史上把這一時期稱為“貞觀之治”由於採取了這些有力的措施,唐太宗在位的20多年中,唐代社會的政治經濟都發展到了空前的盛況,“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國內一派繁榮的景象。
邊境以外的一些部落都紛紛來歸附,各國商旅來往更是絡繹不絕。這時候的中國已經發展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富強昌盛的封建國家。
唐太宗的主要事蹟有:
1、唐太宗恢復了“均田制”,18歲以上的男子分田百畝,其中80畝為“口分田”、20畝為“永業田”。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對土地的要求,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保證了國家賦稅的收入,並多少限制了豪強對土地的兼併。“均田制”為唐朝前期的富強提供了物質基礎。
2、唐太宗推行了“府兵制”。府兵即衛士,由政府從民戶中點集,21歲應徵,60歲免役。衛士平時務農,農閒的時候集中在一起進行訓練。服役時要自備兵器資糧,分批輪流守護京城或邊境。一旦有戰爭爆發,兵士們回兵府,由朝廷下令徵集,交給大將統率。
待戰爭結束以後,大將回朝廷,兵士回兵府。這種從農民中徵招,兵源比較有保證的兵制叫做“寓兵於農”。這種做法既把部分軍需品轉嫁到農民身上,減輕了國家的軍費負擔,同時,由於兵將不能長期相守,避免了有野心的將帥擁兵割據。
3、唐太宗還注意減輕賦稅和徭役,大力提倡節儉,反對大興土木,歷史上把這一時期稱為“貞觀之治”由於採取了這些有力的措施,唐太宗在位的20多年中,唐代社會的政治經濟都發展到了空前的盛況,“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國內一派繁榮的景象。
邊境以外的一些部落都紛紛來歸附,各國商旅來往更是絡繹不絕。這時候的中國已經發展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富強昌盛的封建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