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就是透過語言或動作,刺激異性產生一種莫名的情緒。
在現實中,很多人用“撩”的方法去表示對一個異性的喜歡。也有很多人,被別人撩了,就認為對方喜歡自已。
當被一個異性第一次撩時,我也認為是喜歡白表現。但當對方再三撩時,我會慢慢感到討厭,並且不斷增強。當然撩的太過了,即使第一次,也會令人厭惡。
可是發現周圍不少人喜歡“撩”,有時還互相撩。有的撩人手段甚至帶有明顯的引誘、侮辱、調戲的成分,但是被撩的人居然還是表示出享受和接受的態度。
撩,真的是表示喜歡嗎?如果不是,如何區分別人是真喜歡?自已又該如何去表示對別人的喜歡?
回覆列表
-
1 # 娟子HY
-
2 # 我高興18
謝邀。撩,挑逗的意思。同性之間的撩,可做互相鬥趣解,或且用聊天來說。異性之間的撩,卻會讓人把撩妹與泡妞連系在一起,表示輕浮暖味。純潔的男女交往,真正的談情說愛是不會用"撩"這個字眼。只有逢場作戲,沾花惹草的不正經男女交往都是撩。而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撩真是耍流氓呀!
-
3 # 我是朱小七
我個人不喜歡“撩”的感覺,有種不尊重人、不真誠、想搞曖昧的感覺。
我個人崇拜“若愛,請深愛,不愛,請走開!”的感情
喜歡就是喜歡,就請真誠認真對待,不喜歡就不喜歡,不要曖昧不清,傷人傷己!
-
4 # 高地曉說
現代的“撩”和喜歡應該是有區別的。
1.喜歡一個人是絕不敢輕易聲張,想讓全世界知道,又害怕全世界知道。喜歡一個人他會珍藏,也會保留,會小心翼翼地準備每一個眼神和動作,對她的一切瞭如指掌,卻從不故意聲張,按時表達自己的關心,發個“早安”都會發慌的那種。
2.而撩似乎是一個曖昧不清的中介詞兒,夾在“喜歡”和“不喜歡”中間,像是一根跳繩,有時候高高飛起似步入雲端,有時候又低到塵埃裡尷尬到無地自容。而撩一個人,是不需要費思量的,哪怕對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好感,也願意抖抖手指,把餘下的真假參半的情話砸過去。
喜歡一個人,傻里傻氣,小心翼翼。
撩一個人,直來直去,隨心所欲。
-
5 # 皮國祖
撩,撩妹,無聊的人為尋找樂子或者刺激,是不正常甚至不道德的一種行為,分析可能會有些過了,但意思也是接近的。
-
6 # 理性的喵
哈哈,有好多種情況可以解釋。
但撩本身不是一個好詞,就像曖昧一樣。
我們這裡有個人很會撩小姑娘,結果現在都沒人理他了,他是對誰喜歡嗎?才不是,他就是喜歡這種感覺。比如,他和藥房的小姑娘聊天,問她在幹什麼?小姑娘說,在整理藥,結果他回了句,我就是你的藥。
每個小細節,他都不容忽視,可以撩一把。
當然也有好多人,藏著喜歡,但是不敢說,所以就借用撩來試探對方,隱藏他內心的真實感受。
說起“撩”字它是現代年輕人的說辭,一般都會說“撩妹”,從詞意和讀音加上語句運用上來理解與下流、無恥、耍流氓、玩人等詞同義。
具體說:就是一個心懷鬼胎,心術不正,下流無恥之徒對一個長得好看漂亮的姑娘實施騙術、花言巧語,誆騙以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後不負責任的把她甩了的卑鄙行為!
所以“撩”不是指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