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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劉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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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MS
結婚時信誓旦旦,而婚後生活導致胡互不能忍!
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包括男女!
既然結婚,就要相互包容、相互體貼過一輩子!
否則,就不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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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SC品味人生
我們鄰村的,被殺女人和行兇者是二婚,已經離婚,有個4歲的女兒。最倒黴的是哪個被害男人,剛和女人訂婚一個多月,聽說拿了十幾萬的彩禮錢,這下好了賠錢又賠命。附近村莊對被害女人的評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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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麗的口袋
美麗口袋: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兩個人一旦建立了婚姻關係,即使後來因為矛盾離了婚,也不應該去傷害對方,一是法律不允許,二是畢竟兩人在一起生活過,畢竟有的還共同孕育了孩子,所以這一點很多人都能意識到,但是有的人卻非常極端做事絲毫不考慮後果。
最近關注新聞的都應該聽說了,豐縣一名男子人還較多的大街上殺死了自己的前妻和前妻男友的事情,而且他殺人後還逃離了現場,真的是很猖狂,後來民警接到報警後就去抓捕這名男子,但是該男子卻已經自殺了,隨後警方釋出公告:涉事男子已自殺,案件正在調查。看到這些很多人比較納悶這接下來還能怎麼做。
其實無非是調查清楚該男子為什麼這麼做,以及殺人男子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的問題。因為很多人固有的觀念是“殺人償命”,這名犯罪男子已經自殺了,案件就算了結了,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名男子並非自殺了就沒有罪了,警方還要對他的生前財產進行清算,對被殺女子和男子的家屬進行賠償,一是對他們造成了很嚴重的傷害,二是被害人家裡肯定上有老,下有小,所以還要根據老人的撫養以及未成年小孩的撫養來進行賠償,這其中還牽扯到一個問題,就是殺人男子自己的孩子的撫養問題,畢竟沒了爸媽,他們又還小,各方面都需要照顧,當然有沒有孩子不一定,不過這都是需要調查清楚的。
除此之外,我相信每個人都是悲痛萬分的,這名殺人男子實在是太過分了,太沖動了,有什麼矛盾不能解決,非要殺人不可,何況兩人已經離婚了,曾經又是夫妻一場,還有什麼好過不去的呢,為什麼手段要這麼殘忍,這下,因為他的一時衝動和自私,失去了三條生命,還讓老人和小孩變得無依無靠,這樣他真的沒有考慮過嗎?而且他的犯的錯肯定會對孩子和父母造成很大的打擊,有可能活在他留下的陰影中。
所以說做人不能太沖動,更不能太自私,要分得清孰輕孰重,就算自己的婚姻再不幸,離婚後就當成往事一樁吧,畢竟這個現代化的社會,愛就在一起,不愛就分開,離婚又算得了什麼呢?何必揪著過去不放,如果真的有什麼不滿的,又是對方有錯的,可以去用法律維護啊,不要自己用暴力去解決,不然後果就要自己和家人來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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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不會因為行兇者自殺就了結的。
除此之外,原夫妻雙方如有未成年的子女,其扶養問題也是個大問題。法定監護人都死亡,最後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的擔子會落在爺爺奶奶身上。從法律層面和道德層面來看,死者家屬是多麼無辜。
所以,有這種心理的人,在實施暴力之前請三思,"大丈夫何患無妻,何必玉石俱焚"。
——一個學法律的人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