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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光照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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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著名大V發哥
經常看到網上有噴物業的,還有的人說物業根本就沒必要存在,是真這樣的嗎?
其實,存在即是合理,物業是伴隨著房地產業發展而誕生的,現代小區和高層樓盤如果沒有專業化的物業管理,可能連電梯都運轉不了,更不要說小區綠化和衛生的日常維護清理,目前國內稍微高檔點的小區都是封閉式的,有的還提供管家式服務,門口有安保人員把守,每棟樓還有管家人員,外來人員要進入不但要實名登記,還要通知業主確認,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保障小區業主的權益,物有所值。
同時,小區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也時有發生,有的人認為業主是花錢買服務,業主才是主人,物業是服務人員,理當要聽從業主的,而物業方可能認為自己是按規定辦事,也會拒絕某些要求,這樣矛盾就產生了,我想,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作為服務方和被服務方,矛盾是永遠存在的,都是為了各自利益罷了,據我所見,大部分物業人員對業主還是很尊敬的,特別是一線服務人員,生怕因業主不滿而受到投訴,哪怕是被無理責罵也要忍著,現狀如此,也是符合當下客觀事實存在,至於是否因矛盾所發而取消物業,我想大部分業主是不同意的,就算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也還是要聘請專業物業團隊管理運作,難不成要小區業主輪流值勤?
作為小區的業主,除了加強監督,我認為還要積極獻言獻策,為小區的合理化管理提供寶貴的意見,畢竟業主才是小區的擁有者。物業作為業主聘請的服務方,除了加強管理和服務意識,也要廣納業主們的建議,積極整改,以讓業主滿意為服務之宗旨,加強溝通,消除誤解和矛盾,相信雙方的合作會越來越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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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般般175042148
提出這個問題,其答覆肯定是同意不同意各佔一半,因為,業主回覆,物業從業者也在回覆,理由都是一大堆。
該不該取消物業,應當看全國大多數小區的物業究竟怎麼了?物業的所作所為是不是已經超出了業主的忍受程度。
這個問題還是讓權利部門去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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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我認為小區裡有物業非常必要。如果小區沒物業,不用三天就會象菜市場一樣,人來人往(外來人員)車輛會把道路堵塞進出困難。業主會隨時隨地的堆放物品和垃圾。花草本人爭芳鬥豔,很快被人踏|踩而枯萎,無人養護會有蟲害,和瘋長。電梯無人維護故障不能排除,電梯不能運轉,受累上樓的是業主。車輛管理裝置會成為擺設。消防裝置沒人管,留給住戶的隱患。電設施沒人管理會有不安全因素,業主家中停電會讓業主很著急,水糸無人管會有人損壞給業主家造成水災。路燈無人管會使人不意摔倒造成損傷,避雷設施無人檢查,雨天遇雷業主會很危害,地下車庫照明設施沒人管漆黑一片,你還敢把車開下去嗎?地下排水設施無人養護,你不擔心發大水倒灌嗎,地下縱橫交錯各型管子失去作用,萬一發生火災,受損失的是業主的車輛。地下捲簾防火門如失去功能,不能阻斷火源,地下怕是一片火海,損失的是誰呢?冬季供暖的季節暖氣不熱,又是能幫你排查呢。有物業業主有安全感,有舒適感,有享受感。上還說的物業都在管,但業主體會不到,沒有直接感受到,所以會認為,物業只有保潔保安,而保潔保安只是物業中的一部份
不是物業的全部,物業工作的重心是把業主把高價買的共有設施裝置養護好,使其發揮應有功效。如車輛管理也只是維護秩序的一部份。現在你還能說物業可有可無。沒必要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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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天
小區物業企業管理的存在,就是橫增暴斂欺負業主的黑社會性質的企業。有哪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是經業主大會選聘的?都是開發商前期物業留下的,即使做得在差,費用收得在高,業主是沒辦法趕走的。我們這小區物業公司以6年了,物業管理合同一年一簽,從來沒有開過業主大會。每年都是物業公司在飯店招待業委會成員,在飯桌上籤定。連業委會的成員都不知道合同內容,合同就這樣生效了。物業企業的存在給社會造成很多矛盾,給業主增加很多負擔。取消物業管理模式,迴歸業主自治管理才能使小區物業管理長足發展。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有必要聽聽民眾的呼聲吧!別在讓物業企業的存在坑害百姓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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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剛大錘
一件商品售後服務的錢比賣產品的錢,有的時候收的更多,也是一種售後服務,但是他不需要進行什麼維修,就可以收到大量的錢,這是開發商繼續收錢的巴戲,實際上,一個小區,現在最要緊的就是電梯,如果有人承包電梯服務的話,小區幾乎不需要再管理了,環境可以交給聚會街區清潔管理就夠了,水電交給自來水公司及電業局,自從有了51後,哥哥業主的權益及衍生權益都變沒有了,比如說配套超市托兒索停車場,這些服務費全部被物業貪汙了,這是這種東西,所以說這種東西,按過去新村管理已經綽綽有餘了,你接到聚會為主,不需要物業也管理的很好,我也說是提升品質,專業化管理,完全沒有這回事,有物業的小區業主很像變成沒有權利了,西方國家因為他沒有街道居委會機構,所以說他要成立物業,所以我們中國完全沒有必要成立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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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497105084
沒有必要!不倫不類,為什麼這麼說;1,物業是企業還是政府機構?2,是私企還是國企?3,一個私營企業憑什麼收業主們的錢?4,私企憑什麼進住小區並佔用業主的房子辦公?誰同意的?5,如果是代表政府那和居委會是什麼關係?如果行使行政管理權那麼就是政府機構重疊!……。6,憑什麼要業主拿錢養活物業!還處處刁難業主!7物業的工作居委會領導業主們自主管理。8社會矛盾的製造者。所以說物業是不倫不類,既然是不倫不類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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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柳樹962
根本不應該有。有兩個看門的就足夠了。物業的充在增加了數不清的社會矛盾。由各社群配備幾個有專業的修繕人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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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方玥爺爺
這要看小區有沒電梯?是不是二次供水?需要不需要安保?是否要清理垃圾和維護綠化帶?這些問題有了答案後你就會作出判斷到底要不要物業管理。物業公司是開發商或業主們請來的,不請應該是不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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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良民
小區務業存在也難,不存在也難。取除了吧,小區的公共區域要不了多久,就會被業主佔為己有。華人的摸仿能力相當強,只要一隻羊過河,其他的都跟著過河。公共衛生更不用說,再有雷鋒精神的人也堅持不了幾天。業主都是平等的,誰都沒義務為誰服務。
讓物業繼續存在吧,又加重了業主的負擔。年復一年,月復一月,毫無休止的向物業上供。二、三十年後,上供的錢又要買套新房了。放在誰的身上都不甘心。
兩大現狀擺在業主面前,就成了無法決斷的難題,孰輕孰重誰都難選擇。
依我之見,有物業的存在,小區還是要規範得多。覺得負擔太重,就降低一點物業的服務標準。沒必要的配置儘量減少。象有的小區業主要求物業每天清洗樓道,明明幾個保安就能守護小區,非要物業配備多少保安。你要求過高,費用自然就要多出。服務與支出是成正比的。要求越嚴,支出越多。自己給物業提供敲詐的理由,又能怨誰。象樓道衛生,單元住戶自己都可以排例依輪次搞的也推給物業,小區停車自覺遵守停車制度,又何必要那麼多保安去維護秩序呢?
多一分享受,就多負出一分酬勞。誰都沒有義務為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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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過幾個小區,對比一下,無論請物管還是自管,以現在大多數有私心的人情況下,都無法實現對小區的完善各項服務讓人滿意。物管要賺錢,只能想盡辦法節約開支成本,最後隨著小區的老化,各項公共施設也得不到維護,還掏空心思的搞創收,特別是水錶水費最讓人詬病。有業委的自管,隨著各別業主的眼紅,隨之各種事端無窮上演。總之在沒有嚴格監督機制監管,都無法讓人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