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判決生效時間,跟大陸是不一樣的,如果離婚判決已經生效的。那就是自由之身,隨時可以結婚。
香港離婚,雙方同意離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請離婚。如果雙方都沒有意見,那法官會宣佈“暫準離婚令”。按正常程式在暫準離婚令頒發後,要等3個月才頒發絕對離婚令;
具體程式詳情如下:
1. 呈請人向灣仔家事法院,提出離婚呈請書。
2. 呈請人以郵寄或送交方式,將呈請書交給答辯人,使他知道離婚程式已開始。如答辯人不知去向,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以登報、送給其親友轉交或其他方式送交呈請書。
3. 收穫呈請書後,答辯人可填寫認收書,向法院表明對呈請書的態度,例如是否要答辯、是否同意呈請人之各項要求等。答辯人必須在八天內,將認收書交回家事法院;
4. 呈請人向法院申請排期聆訊該離婚案件 ;
5. 呈請人及答辯人於聆訊日,到法院作證;
6. 如雙方沒有爭執,法院對離婚判暫準離婚令,對子女監護權和扶助費等作出裁決。如雙方對子女監護權或扶助費等有爭執,法院將另訂日期處理。
7. 暫準離婚令頒佈後,無其他問題要處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最後離婚令;
8. 法院頒佈最後離婚令後,婚姻關係才正式結束。
整個離婚程式,即使雙方沒有任何爭駁,也最少要花四個月以上。
香港離婚判決生效時間,跟大陸是不一樣的,如果離婚判決已經生效的。那就是自由之身,隨時可以結婚。
香港離婚,雙方同意離婚的,一般在家事法庭申請離婚。如果雙方都沒有意見,那法官會宣佈“暫準離婚令”。按正常程式在暫準離婚令頒發後,要等3個月才頒發絕對離婚令;
具體程式詳情如下:
1. 呈請人向灣仔家事法院,提出離婚呈請書。
2. 呈請人以郵寄或送交方式,將呈請書交給答辯人,使他知道離婚程式已開始。如答辯人不知去向,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以登報、送給其親友轉交或其他方式送交呈請書。
3. 收穫呈請書後,答辯人可填寫認收書,向法院表明對呈請書的態度,例如是否要答辯、是否同意呈請人之各項要求等。答辯人必須在八天內,將認收書交回家事法院;
4. 呈請人向法院申請排期聆訊該離婚案件 ;
5. 呈請人及答辯人於聆訊日,到法院作證;
6. 如雙方沒有爭執,法院對離婚判暫準離婚令,對子女監護權和扶助費等作出裁決。如雙方對子女監護權或扶助費等有爭執,法院將另訂日期處理。
7. 暫準離婚令頒佈後,無其他問題要處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最後離婚令;
8. 法院頒佈最後離婚令後,婚姻關係才正式結束。
整個離婚程式,即使雙方沒有任何爭駁,也最少要花四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