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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落雪丶

    我那會上學的生活費,就買吃的了,各種零食,我屬於再吃都不胖的體型,而且特別瘦,所以為了長胖點,都買吃的了哈哈

  • 2 # 教書匠的快樂人生

    001生活費除了購買必要的生活用品外,多購買書籍和電影票。

    002AA制聚餐活動。

  • 3 # 榮信371

    買紙、筆墨以及一些學習用品,七十年代沒有多少生活費用,0,05元買一張白紙,自己剪一下訂學習本子,花不多少錢。

  • 4 # 零實同學

    上小學的時候,那時候家裡給的錢不叫生活費叫零花錢,那時候的乾脆面和果丹皮特別香乾脆面9毛一袋,果丹皮1毛一條,想起那時候的我現在都會咽口水,所以那時候的零花錢除了生活必需品、學習用品外都食零食了,後來懷著對美好生活的憧憬上了初中,還是特喜歡吃零食,那時除了買日常、學習用品外還喜歡上了看課外書,總覺得課外書裡有我需要的東西,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本《菜根潭》,每當我煩惱的時候翻開它,會令我心曠神怡、心情平靜許多,是我寄託心靈的港灣,對我影響深遠,甚至直到現在,所以那時候多餘的生活費大部分都花在了課外書上,吸收了大量的精神食糧

    上了高中,開始學電腦課還牽扯到分科,我學的是理科,但我對歷史、政治很感興趣甚至大於某些理科科目,所以課餘大部分時間都看了我喜歡的歷史、政治了,說到電腦課高中只學了點皮毛,一週只開設一節課,但我對網路社交很感興趣,當時最流行的網路社交平臺是QQ,但我不會,到網咖裡上網很貴的對我當時的生活費根本就不夠支撐,所以我買了相關的書籍自己探究摸索;上了大學,除了日常的開支外沒有什麼特別的花攪,當然談物件的花攪除外吆

    總的來說我的生活費都用在了我求學道路上迫切需要的地方,即支撐了我的物質生活又豐富了我的精神生活。

  • 5 # 34485714

    我讀初中90年離家十里路,每個星期週末回家,自己帶米,帶鹹菜。家裡姐弟四個,條件不好,有時父母會給5毛,1塊的零花錢,父母不主動給就沒有。平時食堂裡買菜都不捨得。想想那時真的是挺艱苦的。現在我孩子讀書每個月給2千左右生活費

  • 6 # 涓葉

    我上大學時是1999年,那時家裡並不富裕,一個月家裡只能給200塊錢的生活費,不過那時物價並不高,200塊也夠我的一個月的伙食費了,但如果要給自己增長知識買買書,收拾得好看點添添衣物,或者增進與同學的友情下下館子,就捉襟見肘了!為了讓自己的大學生活不困於缺錢的壓抑中,我想了很多辦法應對:

    1. 沒餘錢買書就去泡學校和市區裡的圖書館。圖書館裡的書也夠我沉醉和充實內心了。

    2.有時間就約同學在校園打打籃球或乒乓球,既鍛鍊身體又可收穫志同道合的夥伴。還會和同學騎架舊腳踏車到處逛,周圍的風景也欣賞了不少。

    3.因為我讀的是師範學校,所以在大二時我就開始兼職做家教。一個星期兩個晚上要去上課,當時為了省兩塊錢的公車費,我就走30分鐘的路程去學生家,回來時再走回來。一趟來回1個小時行走在路上,我背了很多的英語單詞和文章,既收穫了金錢,又沒落下學習,挺滿足的。

    透過兼職家教,我每個月多了400塊額外的收入,現在看不多,可那時足以讓我買自己喜歡的書籍,唱片(那時興CD機),衣服(那時不注重打扮,衣服買的少)了,還可以請朋友吃幾頓好的。挺好的!

    回頭看看過去的自己,雖然不富裕,但熱愛生活,熱愛運動,熱愛學習,生活充滿了希望!反觀現在的自己,條件好多了,但卻常常找不到最初的自己了!

    以此為戒,一定要不忘初心,熱情地擁抱生活!

  • 7 # 鼓手王子凌

    2006年上的大學,那時候一個月家裡給400作為生活費。那時候食堂吃飯午餐和晚餐每餐最低消費是1塊5,二兩飯5毛,一個菜帶點油星的一塊,素的八毛。早餐一杯豆漿1塊加個包子5毛或者2個饅頭5毛,算下來一天就是早餐1塊5,午餐1塊5,晚餐1塊5。4塊5,偶爾有變就當5塊了。一個月就是150塊,其他的亂七八糟加起來100塊。400就還剩下150,夠泡妹子了。那時候初一的時候才大學什麼都新鮮,最新鮮的就是談朋友。高中帶感的有一個後來怎麼也追不上,慢慢都讀大學了就沒聯絡了。大學軍訓遇到一個感覺挺好的,比較自然的就在一起了。後來在一起一年多,期間可能是因為我偶爾玩遊戲冷落人家。慢慢的被綠了都不知道,後來才知道的。很無奈慢慢的冷淡了就分手了,再後來女生又找我來了。那時候喊我就出去,不喊我就玩遊戲,反正沒當初在乎感覺了。到最後就沒聯絡了,那時候已經大三了。後面斷斷續續談的都沒感覺了,不如當初那個日夜發簡訊聊天溫存。但是知道回不去了,一直到畢業。後來初戀問我有沒有喜歡過她,我說最開始有,後來的感覺自己也不知道了。她回了一句謝謝你,希望你過得比我好。就這樣恍恍惚惚大學4年就過去了,大二的時候生活費漲到了800。大三大四的時候800加偶爾過節什麼的多給200,沒談女朋友就攢錢自己買手機研究刷機偶爾買衣服一出手就是三百左右,賣衣服的姐姐可喜歡我過去了。渾渾噩噩過了4年,期間去夜場兼職,一個月一千8左右。那時候手裡不缺錢花,時不時跟夜場小妹出去宵夜,也僅僅是宵夜。記憶最深的就是一天到晚打遊戲,感覺女人都不靠譜,不如遊戲。你付出的多就回報的多,反觀女人呢,慢慢的對女人產生厭煩,付出了也走不到最後,到現在讓自己變成了一個不敢對感情全心投入的人,我討厭現在的自己但是有無能為力。很可怕也很無奈,所以找個女朋友一定要能跟你愛好一致的。最好可以經常合作,這樣會不那麼容易被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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