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潤計算 例題:假設求是公司2007年實現利潤總額125000元,其中“本年利潤”借方餘額1030804.09元,貸方餘額1155804.09元。本年求是公司應繳納所得稅125000×33%=41250元。 借:所得稅費用 41 25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41 250 借:本年利潤 41 250 貸:所得稅費用 41 250 “本年利潤”科目最終貸方餘額1155804.09-1030804.09-41250=83750元。 借:本年利潤 83 75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3 750 結轉後“本年利潤”科目無餘額。平時月份無需做此分錄,只需在年終做此分錄調整即可。 (二)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投資者協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利潤進行的分配。可供分配利潤=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利潤分配的順序: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裡的以前年度虧損不是指企業各年利潤表中的利潤,而是經稅務機關彙算清繳調整後的利潤,通常這兩個利潤是不一樣的。企業的會計利潤是按照會計制度要求計算出來的利潤,彙算清繳調整後的利潤是按照稅法要求計算的利潤。企業用本年利潤科目彌補虧損不需要做會計分錄進行調整。 例如求是公司06年“本年利潤”科目借方餘額10000元,貸方餘額5000元,則到年底企業虧損5000元。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 000 貸:本年利潤 5 000 07年該公司“本年利潤”科目,借方餘額12000元,貸方餘額20000元,則企業當年盈利8000元。 借:本年利潤 8 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 000 06年和07年兩年利潤相抵後,該公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餘額實際為3000元。該企業07年可供分配的利潤為:8000-5000=3000元。假入在07年彙算清繳時經過對06年賬務調整後該企業實際虧損為4000元。那麼求是公司07年可供分配的利潤應為8000-4000=4000元。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會計工作人員一定要明白稅法和會計法是兩個不同的法規,企業的賬務處理是按照會計法規要求進行處理的,彙算清繳是按照稅法要求對企業的賬務處理進行的調整。其影響結果已透過補繳稅款的形式實際調整了,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仍需按照會計法規的要求處理,只是在計算相關資料時稅法有特別要求的應按照稅法要求進行計算。這裡該公司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面餘額仍為3000元,但是在計算彌補虧損時需按照稅法認可的4000元進行調整。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例題:假設求是公司以前年度未發生虧損,則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為83750元。2007年求是公司應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為83750×10%=8375元。經股東大會同意對企業提取3%的任意盈餘公積金83750×3%=2512.50元。(實際工作中多數中小企業都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8 375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2 512.50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8 375 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2 512.50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例題:經股東大會同意,企業將可供分配利潤的35%分配給股東,共計金額83750×35%=29312.50元。股東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趙三29312.50×46%=13483.75元,李四29312.50×34%=9966.25元,王五29312.50×20%=5862.50元。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29 312.50 貸:應付股利 29 312.50 借:應付股利 29 312.50 貸:銀行存款—**建設銀行 29 312.50 4、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 20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8 375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2 512.50 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29 312.50 經過以上分配和結轉後,求是公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最終餘額為 83750-40200=43550元
(一)利潤計算 例題:假設求是公司2007年實現利潤總額125000元,其中“本年利潤”借方餘額1030804.09元,貸方餘額1155804.09元。本年求是公司應繳納所得稅125000×33%=41250元。 借:所得稅費用 41 25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41 250 借:本年利潤 41 250 貸:所得稅費用 41 250 “本年利潤”科目最終貸方餘額1155804.09-1030804.09-41250=83750元。 借:本年利潤 83 75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3 750 結轉後“本年利潤”科目無餘額。平時月份無需做此分錄,只需在年終做此分錄調整即可。 (二)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投資者協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利潤進行的分配。可供分配利潤=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利潤分配的順序: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裡的以前年度虧損不是指企業各年利潤表中的利潤,而是經稅務機關彙算清繳調整後的利潤,通常這兩個利潤是不一樣的。企業的會計利潤是按照會計制度要求計算出來的利潤,彙算清繳調整後的利潤是按照稅法要求計算的利潤。企業用本年利潤科目彌補虧損不需要做會計分錄進行調整。 例如求是公司06年“本年利潤”科目借方餘額10000元,貸方餘額5000元,則到年底企業虧損5000元。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 000 貸:本年利潤 5 000 07年該公司“本年利潤”科目,借方餘額12000元,貸方餘額20000元,則企業當年盈利8000元。 借:本年利潤 8 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 000 06年和07年兩年利潤相抵後,該公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餘額實際為3000元。該企業07年可供分配的利潤為:8000-5000=3000元。假入在07年彙算清繳時經過對06年賬務調整後該企業實際虧損為4000元。那麼求是公司07年可供分配的利潤應為8000-4000=4000元。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會計工作人員一定要明白稅法和會計法是兩個不同的法規,企業的賬務處理是按照會計法規要求進行處理的,彙算清繳是按照稅法要求對企業的賬務處理進行的調整。其影響結果已透過補繳稅款的形式實際調整了,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仍需按照會計法規的要求處理,只是在計算相關資料時稅法有特別要求的應按照稅法要求進行計算。這裡該公司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面餘額仍為3000元,但是在計算彌補虧損時需按照稅法認可的4000元進行調整。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例題:假設求是公司以前年度未發生虧損,則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為83750元。2007年求是公司應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為83750×10%=8375元。經股東大會同意對企業提取3%的任意盈餘公積金83750×3%=2512.50元。(實際工作中多數中小企業都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8 375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2 512.50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8 375 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2 512.50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例題:經股東大會同意,企業將可供分配利潤的35%分配給股東,共計金額83750×35%=29312.50元。股東根據出資比例分配:趙三29312.50×46%=13483.75元,李四29312.50×34%=9966.25元,王五29312.50×20%=5862.50元。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29 312.50 貸:應付股利 29 312.50 借:應付股利 29 312.50 貸:銀行存款—**建設銀行 29 312.50 4、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 20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8 375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2 512.50 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29 312.50 經過以上分配和結轉後,求是公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最終餘額為 83750-40200=43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