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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
自從朱元璋廢除丞相制以來,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這時候的皇帝不僅擁有皇權,同時還兼攬了相權,正所謂權利越大責任也就越大。但是沒了丞相的輔佐,縱使皇帝有三頭六臂,也不可能應付得來。於是內閣制度便應運而生了,但是內閣只是擁有票擬權(提建議),還是需要皇帝的批朱才能夠實現,也就是說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皇帝手裡;但是到了後面,明朝皇帝的統治開始懈怠,居然把批朱權下放給了宦官,讓宦官與內閣相互制約。這樣的做法看似不錯,但是隻要內閣與宦官達成合作,那麼他們的權利便是非常大了。就比如張居正和馮保進行勾結後,當時明朝的權利大多數都被內閣首輔張居正獨攬。
清朝軍機處:清朝的軍機處首創於雍正時期,當時正值西北戰事吃緊,為了提高處理事務的效率,雍正皇帝設立了軍機處,軍機處的設立地點距離皇帝的住所很近,方便皇帝隨時與軍機大臣討論政務,他們的主要作用也只是給皇帝提供建議。皇帝與軍機大臣商討事宜的時候,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在場,會議具有嚴格的保密性。軍機處直接向皇帝負責,無需受制於其他任何人。這樣權利就會牢牢地掌握在皇帝手裡,不用擔心權利外洩。
內閣與軍機處的對比:其實明朝初期的內閣和清朝的軍機處是沒有區別的,他們都是皇帝的一個諮詢機構,相當於皇帝的御用秘書處,它們都是沒有實際權利的,只能夠向皇帝提出建議,至於皇帝是否採納就是另一回事了。但是後來明朝的帝王疏於統治,使內閣和宦官平分相權,然後相互制約;至此內閣由御用秘書處轉變為中樞權力機構,而軍機處依然是沒有實權,還是皇帝的御用秘書處。這兩種不同的制度最終還是導致了兩個王朝相同的走向,明朝因為讓宦官掌權,最終導致明王朝走向了衰弱;而清朝軍機處則是充分了汲取了明朝的教訓,皇帝獨攬所有大權,軍機處沒有具備任何實權,但是這樣的話皇帝作出的決定就容易缺乏一定的客觀性,最終導致清王朝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其實明朝的內閣制度繼續發展下去很有可能會形成現代民主,因為當時明朝內閣已經接近西方內閣了,再加上明朝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也需要民主制度來作為支撐,所以明朝內閣演變成現代民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只是可惜明朝沒有等到那一天就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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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到秦漢時期才完成大一統並擁有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在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前,整個社會處於封建時期。到了秦漢,才有中央政府統一管理,其所轄之地也不再想諸侯林立時期一樣,而是建立一種緊密隸屬於中央的郡縣制,郡縣官員由中央派遣並向中央負責彙報。
那麼作為中央就需要有一套領導班子來管理派出去的官員,這套管理系統在秦漢為三公九親制,到了隋唐之際演變成了三省六部,最終在明清時期,發展成了內閣。
一、與皇帝爭取的丞相我們總是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來形容一個人職位的高低,而丞相便是這個職位。在帝制時代,丞相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有時丞相的權勢還會壓過皇帝,使其成為國家真正的主宰者。
歷史上隨著君權與相權矛盾的不斷加深,導致歷朝歷代都透過各種措施削弱相權,從漢成帝時期設立內廷尚書;到魏晉時期設立省事,設立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並開始執行多相制;到了宋朝,不斷加強皇權,分化、削弱相權,並在中央實行“二府三司制”分別將行政、軍政和財政權進行分化,丞相只管行政。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借胡惟庸案罷中書省、廢丞相,六部直接由皇帝領導並對皇帝負責,從此在中國執行了近千年的丞相制度便徹底廢除了,轉而替代的便是明清的內閣制以及後來清朝的軍機處。
二、明朝的內閣制朱元璋廢掉丞相之後將六部收歸到自己手裡,對於凡事都要親力親為的皇帝來說倒也沒什麼,但是時間一久皇帝在以一敵六的狀態下就開始顯得不那麼有精力了,所以就需要一個秘書一個智囊團來協助皇帝處理政事,久而久之這個臨時的秘書處就變成了了常設的機構,再久而久之這個秘書處就代替了皇帝直接管理六部了,其地位顯然和丞相一樣了。
所以內閣就成了皇帝和六部之間的一個紐帶,不過雖然內閣權力雖重,但是管理內閣的大學士們的官階還是很低的,因此,內閣大學士通常由六部尚書們兼任。
雖然內閣執行的是丞相的權利,但是在明朝廷裡的一切事物最終還是要皇帝拍板首肯才行。期初皇帝要頒佈旨意,就口頭吩咐給大學士,然後在由他們形成文字蓋上印璽發行下去。但是後來皇帝也怕出錯,所以就由內閣大臣們用一個小紙條將他們的意見寫在上面供皇帝參考,然後皇帝在根據意見用硃紅色的筆批下,如此一套操作,被稱為“票擬”和“批紅”。批好之後下發下去,這就是正式的聖旨了。
由此可見,明代的政令一切皆由皇帝親旨,內閣大學士們只是皇帝的秘書和智囊團,全部職責皆有皇帝一人,如果皇帝出錯了,那就沒有辦法了,所以明朝算是徹底的由皇帝獨裁的了。
三、清朝的軍機處清朝在政治制度上大體皆承襲明制,所以在清朝建立之初,內閣依然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後來到了雍正時期,皇帝為了保持軍事機密,所以有些事不太好經由內閣去辦,所以皇帝在內閣之外又添了一個站門處理軍事機密的機構,軍機處。
除此之外軍機處得以最終代替內閣稱為清朝的權力中樞,完全和另一套制度有關。清代政府釋出最高命令的手續叫做上諭,上諭分為兩種,一種是明發上諭,一種是寄信上諭。明發上諭就是天下皆知的一些事,比如皇帝要祭祀、要臨幸某地以及中央官員的升遷任免等等,明發上諭由內閣發出;而寄信上諭則是清代特有的一種秘密諭旨,寄信上諭透過軍機處發出,即皇帝將諭旨直接寄給接旨的官員,旁人誰也不知道,如此一來,全國大小事務完全和皇帝發生對接,皇帝也完全掌握著全國所有的事情。
如此看來不管是明代的內閣還是清代的軍機處,都是為滿足皇帝獨裁統治的私人秘書機構,與其說這是一種政治制度,不如說這就是一種為了維護政治死心的法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