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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書畫家姚建文

    感謝悟空邀請我來回答五個問題,我選一個來回答。這個方向的問題是兩個方面。一個是當代書法家個人無償贈送,另一個是一般人是否可以向書法家索要書法作品。先說第一個問題,無償贈送問題:當書協組織或政府黨務等部門扶貧,慰問災區,或向軍隊,公安,學校師生進行慰問等正規活動書法家是無償贈送,尤其是國家級(市級以下級別不夠,不存在這方面問題,醜書除外)。(書法家親戚朋友家屬除外)第二個問題索要問題,你給潤筆費可以,無償索要門都沒有。要尊重書法家的勞動成果。(有個別人可能會說,白給我都不要,人家憑啥白給你;有個別人可能會說,搽屁股也不要,這是狐狸到葡萄園裡吃不到葡萄的問題)

  • 2 # 誠信書畫黃老師

    書法家的字一般幾分鐘就寫好了,如果它送人了就顯得自己沒檔次,我們畫張畫用的時間都很久,哪像我們搞畫畫的,每年都送家長的畫。

  • 3 # 漢韻錦瑟

    是的,可以無償贈送。

    書法家個人的作品,有權贈送或捐贈,這是書畫家個人的權益。想送誰就送誰,看個人意願。但是,不提倡無償索要。

    一個書法家應該對無償索要,勇敢的說“不”!

    在複雜的人情社會里,無償索要書法作品的情況屢見不鮮。一是書法家對朋友、親人,以及工作中的同事,上級領導等提出的“索要”,不給顯得小氣,難為情,面臨著不好處理的人情關係。二是對社會上的一些知名人士、政府人士的無償“收藏”要求,更為可惡的是,不送吧,別人還覺得“要”你的作品,是給你面子。

    針對“無償索要”的情況,筆者有幾種觀點:

    一,書法作品具有一定的收藏、藝術價值,可看作商品。

    每一件書法作品,都有著高低不同的藝術價值與欣賞價值。它體現在收藏屬性上,以貨幣的形式,流通於收藏市場。通俗的說,可看作是一件商品。公平的商品交易,雙方有著對等的關係,那麼無償索要就相當於對別人經營商品的侵犯。

    書法家或許礙於情面,勉強答應。但是,索要者卻是沒有素質的一種表現,這是人情綁架,道德綁架,不應該被提倡,也應該杜絕的不良現象。

    二,書法作品,凝固了書法家的心血與汗水,更是凝聚了無法用“價值”衡量的藝術素養。

    我們都應該明白,能成為書法家,需要付出很多的努力。經年累月,辛勤耕耘,對一名書法家來說,尤其面臨著精力、時間與金錢的雙重消磨。買支筆需要花錢,大量的練習紙與墨也需要花錢,這些都是我們看不到的成本。

    而一名書法家的藝術素養與創作勞動,更應該得到大家的尊重與回報。他們往往需要幾十年的積累,才能達到個人創作的藝術高峰,作品凝聚了長期的藝術歷練和辛勤創作,是藝術家生命和汗水的結晶。好不容易有所收穫,你去無償索要,不僅是攫取他人的勞動創作成果,還是對藝術價值的踐踏和羞辱。

    在此,我們應該本著支援和培育藝術市場的良好發展,喜歡可以購買,或以等價交換,尊重每一位書法家的創作果實,讓傳統文化藝術,不再“貧窮”,發揚光大。

  • 4 # 使用者76692635729

    想要誰的他不給俺幫你弄,保證像的不要不要的。名章你自己按,想按誰名隨你便按你自己的名也隨便。給點錢俺就給你弄…哈哈哈

  • 5 # 智多星84183183

    如果是朋友,大概可以。但必須是喜歡其作品。否則他可能不會送你。怕你不尊重其勞動成果。你拿錢買的,你肯定就珍貴了。

  • 6 # 大悔憶智周

    怎麼覺得這是一個幼兒園問題呢?

    無償贈送,只要所謂書畫家願意,誰又攔得住他,法律又憑什麼制裁他?

    索要,你索要是你的自由,他給不給是他的自由。當然,如果你正做著領導,就要考慮這樣做是否涉嫌索賄了。

    最好還是不要無償索要。

    因為這樣很打擊書畫家的自尊心。

    雖然現在遍地書畫家。

    剛看到陳丹青的一篇文章,說是現在的人真可笑,動不動自稱藝術家,名片上印著多少級的畫師,他說過去人們是不好意思這樣做的。

    自稱文化人的都是沒文化的人。

    這種人的大作你最好不要,即使他送你。

    沒有升值空間的。

  • 7 # 陳志明先生

    能稱之為書法家的,不知道要經過多少年的煎熬,多少年的苦練,花費多少的宣紙毛筆,當然還要有天賦。

    向他們索取作品是不合適的,應該支付潤筆費。當然,他們如果青目有加,高看我們一等,自願贈予的,我們當然是恭敬不如從命了。

  • 8 # 使用者13759100801

    無償贈送是書家自己的事他人無權干涉。其他人索要最好是問清書家價格後付與酬勞,這樣誰也不欠誰的人情,因書家有時限於知識分子的清高,不好意思索要報酬,顯的雙方都不太好。每一件作品都是書家心血汗水的付出,象白石老先生明碼標價貼出潤格的人現實生活畢竟為數不多,故索要者還是最好問清價格奉上稿酬為好。

  • 9 # 鴻鵠迎罡

    書法作品本身就是一種特殊商品,那些依靠書法創作為生的書法家,是為社會創造文化產品和精神財富的腦力勞動者,他們創作出優秀的書法作品,然後透過某種方式變現,是個人勞動價值轉化成經濟效益的直接體現。

    在本質上講,書法家寫字跟果農種植蘋果,木工製作傢俱,醫生問診看病等行為是一樣的,想吃蘋果,看上某款傢俱,去醫院治病,不拿出金錢去購買人家的勞動力或勞動成果,肯定是不行的,果農不會無緣無故給你贈送蘋果,木工不會給你白拿傢俱,醫生也不會給你免費看病。

    因為世上每個人都要養家餬口,必須學會一門手藝來實現養家餬口的願望,書法家會寫字就是他用書法這門手藝實現個人願望的直接體現。

    因此,不能隨便所要書法家的作品,那樣對書法家相當不尊重。

    自古以來,中國書法史上許多著名書法家也不會無緣無故給他人贈送作品,若某人想要,都是依靠等價交換的方式獲得。像王羲之“白鵝換書法”的例子,就非常具有代表性,一名道士想邀請王羲之書寫《黃庭經》,當得知王羲之非常喜歡白鵝時,就特意為他送去一群白鵝,然後說明來意,最終這名道士如願以償拿到王羲之的墨寶。

    又如,清代書畫大師鄭板橋和現代書畫大師齊白石,都是給自己的字畫明價標碼,若喜歡,拿錢來買,童叟無欺,足以說明他們很看重自己的勞動成果。

    當然,書法家也是文化人,面對社會公益活動,比如,作品義賣會,慈善捐助會,公共事業題字等活動時,就要肩負起文化人應有的擔當,給無償捐贈或題字,是功德無量的事,如果在這時,還考慮個人利益得失,那隻能說明這個書法家的修養和境界還不夠高。

  • 10 # 老跨鬥

    我寫東西

    1、做飯時燒柴引火。

    2、村頭廁所沒紙了。

    其它不知還有啥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自己選擇的路爬也要爬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