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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事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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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梁梁說事兒
山東部分地區受災,救災車輛卻被高速收取過路費,我做為60年代出生的人,還真的是頭一次聽說這樣的事情。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大災大難面前結同心,是中華民族的美德,是體現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團結友愛的一種精神!
而如今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淡化了民族感情,一心向錢看,這樣的發展結果,不是人們想要的。
在經濟利益面前,受災民眾的生命更加重要更加可貴!難道說:不是嗎?
其只代表本人觀點,望與友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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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713010916
先搞清楚是不是營運性質,或者免費運送救災物資,如果是前者應該收過路費,有可能收高額運費,要是這樣爾也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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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較真的青年
我老家是山東省的,離開哪裡有20年左右了,我記憶裡的山東人淳樸,善良,但是我近幾年觀察發現老家人變了,變得特別勢力,特別愛得紅眼病,特別愛吹牛,本身很窮還要裝出大款的樣子,還特別愛吹牛,愛借高利貸,人生觀都變了。山東,醒醒吧,你落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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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u吳金泉
謝邀!看了本題描述,我認為此公路收費部門一心朝錢看,都快鑽進錢眼裡去了。部分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培訓可能還不到位。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收通行費不知是沒有學習還是有意裝糊塗。這次“溫比亞"給山東帶來的災害損失不少,也有人員傷亡,難道公路收費部門會不知?其收費員稱沒接到上級通知,難道救災車輛司機出示省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救災車輛免費放行的檔案就不是上級通知,我想即使是其頂頭上司的公路收費部門領導也應按省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吧!我想省市救災指揮部也應有公路管理部門領導參加,公路收費站稱未收到通知,至少其參與救災指揮協調的領導工作不到位,若該司機帶款不足185元而不讓通行,影響了救災工作,其公路部門領導也應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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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hou182838
既救災,就是救人於水火,無論軍政民,都不能無端阻攔,橫加干涉。如因阻攔救援遲緩,後果嚴重相信還會坐牢。收費站有職責該收費,但也要看收什麼費,如果司機已出具證明,辨別無假,應該無理由不放行。說沒領導指示,顯然這藉口有些牽強,可以現場電話聯絡領導,請領導指示啊。說明收費員這個心理並不高尚,你有災管我什麼事,你該交的還是要交,否則我不放行。而司機做法就非常好,並沒有理不饒人,而是選擇妥協,不阻攔後面的車透過。收費員和司機比,一個是令人厭惡,一個是令人尊敬了。在困難面前,我們需要大家齊心協,才能及時讓災害減小到最低損失程度。收費員讓人心寒,這跟他們單位的風氣也絕對相關的,建議有關單位進行整頓,學習。不要讓華人的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光榮傳統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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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黃雄huangxiong
特事特辦都不知道的員工,看來這個企業都在想著收錢,而不是想著有災難來臨時候的應急預案!
已經出示政府部門的放行條,還得收費,沒有良心!
員工呆板,企業制度和培訓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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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們的隊伍向太陽
國務院頒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要求,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司機都知道救災車輛憑公安廳、交通廳、民政廳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通行證免費,如果僅憑一張山東省救災捐助辦公室出具的 “請予放行為盼”的憑證就免費,是不是有點太隨意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責,是否免費不是哪個部門哪個人能決定了的,政府都會提前統一協調安排,沿途交警免查、收費站免費等要求。此次事件中車輛還未進入收費站,澎湃新聞的記者就開始錄影,毫無爭議的繳費,第一時間曝光,大家想想不感覺奇怪嗎?救災車輛去青州為什麼捨近求遠走高青?記著跟著吉林牌照的貨車目的是幹什麼?記者為什麼不及時把遇到的情況反饋給民政廳協調呢?所以藉此詆譭山東是不合適的,不去儘快反饋問題而是急著曝光,這些都是需要大家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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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ici149659577
像過路收費、視窗設定高度低、辦事大廳無空調等,真的不是視窗一線工作人員能左右的。能左右這些的人都在辦公室坐著,怎麼會在一線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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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d哥
有人說,政府蓋章證明可能是假的!扯犢子,高速工作人員對章程不瞭解?連文書真假都分不請,談何為人民服務!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可以先放行,高速有監控!如發現假的,可以列入徵信記錄,下次上高速時追繳!機關公文都要懷疑,那老百姓有沒有捐款資格怎麼不懷疑?何必救災?出了問題,讓他們自生自滅好了!
8月19日以來,受颱風“溫比亞”帶來的強降雨影響,山東部分地區遭受嚴重洪澇災害。截至8月20日17時統計,已造成濰坊、淄博、泰安等13市61個縣(市、區)380.7萬人受災,6人死亡,15人失蹤,11萬人緊急轉移安置,1.7萬人需緊急生活救助。
8月23日,記者跟隨由山東省減災中心出發的救災物資運輸車輛奔赴受災較為嚴重的濰坊市青州市。
救災物資運輸車司機向濱萊高速高青收費站工作人員出示了山東省救災捐助辦公室8月23日出具的致各交通檢查站、收費站“請予放行為盼”的憑證,不過高青收費站工作人員以“未接到通知”為由堅持收費,救災物資運輸車司機繳納了185元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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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車輛被收費,寒的是全華人民的心,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卻被你們利用起來斂財,一定要還給大家一個公道。
從事件報道中我們可以發現,當地已經開了通行證明,救災物資的車輛身份不容置疑,就算沒有這個通行證,按照相關規定,救災物質車輛也是免費通行,作為一個高速工路收費站的收費員,上崗之前對各種車輛收費準則,應該熟知於胸,根本就不應該發生這種情況,況且是救助的本地災情。既然發生了,只能說明兩點,第一點不瞭解相關規定,第二天明知故犯。不管是哪一點,相關領導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隨著科技的快速普及,手機,電腦,電視,廣播等渠道,讓我們獲得了更多的資訊,從近些年的報道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出現了多起救災車輛,120急救車輛,武警車輛被攔截收費的情況,還有其他很多亂收費的情況,造成了很多惡劣的影響,這一情況普遍存在著,面對這種情況,某些相關部門也要自我反省一下,做好整頓工作,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這種現象。
同時也在這裡向遇難的同胞表示哀悼,祈求失蹤的幹警人員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