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依法定程式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公司是法人,被賦予了虛擬人(Artificial Person)的法律地位,具有獨立人格,這是公司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徵。公司有以下主要特徵:
1、公司擁有自己的財產 公司的財產來自股東的投資,但是一旦股東將投資的財產移交給公司,在法律上這些財產歸公司所有,而股東則喪失了直接支配、使用這些財產的權利。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個人財產在法律上是相分離的。
2、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應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合同當事人享受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股東、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債務一般不負清償責任。因此,公司與組成公司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上也是相分離的,是兩種不同的法律主體。
3、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應訴 當公司與他人發生糾紛時,公司應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行使訴訟權利。他人也只能對公司起訴。
4、公司有日常經營管理權 公司的經營管理一般由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東大多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5、公司的存續一般不受股東變化的影響 由於公司與股東是分離的,所以股東的死亡、退出、破產原則上不影響公司的存續,公司可以獨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認為可以永久續存。
公司是依法定程式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公司是法人,被賦予了虛擬人(Artificial Person)的法律地位,具有獨立人格,這是公司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徵。公司有以下主要特徵:
1、公司擁有自己的財產 公司的財產來自股東的投資,但是一旦股東將投資的財產移交給公司,在法律上這些財產歸公司所有,而股東則喪失了直接支配、使用這些財產的權利。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個人財產在法律上是相分離的。
2、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應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合同當事人享受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股東、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債務一般不負清償責任。因此,公司與組成公司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上也是相分離的,是兩種不同的法律主體。
3、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應訴 當公司與他人發生糾紛時,公司應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行使訴訟權利。他人也只能對公司起訴。
4、公司有日常經營管理權 公司的經營管理一般由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東大多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5、公司的存續一般不受股東變化的影響 由於公司與股東是分離的,所以股東的死亡、退出、破產原則上不影響公司的存續,公司可以獨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認為可以永久續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