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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情逸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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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de
離婚了 沒有必要成仇人 畢竟還有孩子牽扯著 我離婚二十多年了 和前夫為了兒子的事也偶爾聯絡 這次過年在我媽媽家相遇了 他給我13800 紅包 說我照顧兒子辛苦了 有時候想想 做朋友比做夫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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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飄雨桐
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並非是反目為仇的。但,也許就是沒有了愛、也很難在這段婚姻中繼續下去了。所以,選擇了這種分手的結局。
但離婚之後,發現事情根本不和想象的那樣。還是覺得,這個人是對自己最好的。但,復婚又沒到時候。又或者,覺得這樣相處比重新在一起會更好。所以,離婚後藕斷絲連。
這到底好不好呢?如果確實大家都有這個意思,那麼就直接複合啊。如果暫時沒有考慮清楚,我覺得還是不要藕斷絲連的比較好。哪天,其中一方找到了新的伴侶——你,這算什麼呢?還要繼續,還是灰溜溜的自己走開?我個人,比較討厭這樣糾纏不清的關係。所以,也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當然,這也只是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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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風劃過的夜空
世界這麼大,能走到一起就是緣分,既使離婚,如果彼此之間沒有太深的傷害,儘量保持一種正常和諧的關係,這也無可厚非,特別是離婚後有孩子的家庭,離婚後更應該互相尊重,如果彼此因為孩子的教育方面,經常溝通,也就是所說的“藕斷絲連,也合乎情理,但要把握分寸,這也是做人的一種品行。
如果雙方都沒有再找到自已的另一半,離婚後,透過冷靜思考,如果沒有硬傷,重新走到一起也不錯,特別是有孩子的家庭,讓孩子重新回到家的溫暖,不是更好嗎?
但是如果雙方有一方重新組成了家庭,如果以前沒有孩子,那麼就要儘量避免單獨接觸,如果以前有孩子,那麼在和對方聯絡時也要有分寸,也要與現在的丈夫或妻子溝通好,不要因此造成誤解,影響現在的家庭生活。
可是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離婚後,一方已經組成了新的家庭,可另一方開始後悔離婚,總是找藉口和以前的妻子或丈夫聯絡,這樣的人就是人品有問題了,並不是想找回真愛,只是見不得對方的好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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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離婚後還藕斷絲連。因為你既然離婚了,說明你拋棄了一切不該拋棄的東西,包括夫妻之間的愛情和孩子之間的親情,你不顧一切的私慾而選擇離婚了,又何必藕斷絲連呢?對待這種人我不想多加評論,我怕說話太難聽,傷及了你也是不禮貌的事兒,淺顯易懂點兒說就是不要皮(臉皮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