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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雄起139562455

    強烈要求取消物業,物業就是黑社會,自己買的房受他們的威脅和恐嚇,受他們無道理的約束和管理,取消物業由政府社群居委會管理。

  • 2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 3 # 新房網路

    事發的地點找小區的監控,如果有監控讓物業調一下,然後去法院申請民事訴訟,如果你真的較真那要求就是讓對方陪你去做各種檢查,類似碰瓷以後的通通插。

    如果事發地點沒有監控是老舊小區,那你就去找物業讓他們給個說法吧,一般想要點錢沒戲,精神這東西怎麼判定收到了幾級傷害?

    有一點提醒你一下,和諧溝通,不要打架,也不要從小區投毒,之前新聞放過,有人拿肉沾了毒藥後仍在小區花草從邊,等著狗去吃,毒死了,最後也被抓,判了。而且草叢邊有時候小朋友也會玩,所以千萬不要做這樣的事,有事好好說,別鑽牛角尖。

  • 4 # 使用者8107780193034

    嚇著了那天小區沒有被狗嚇著得,除非咬死出人命了報警有人管,處理不公上訴打管司,其餘讓狗嚇著了,狗叫驚著了,狗尿你車上了,狗偷你東吃了,狗聞你腳了,你踩狗屎了,都算你走狗屎運了

  • 5 # 流浪的人995813253

    《在物業小區差點被狗嚇死!怎麼打官司?》對於你的問題,先從理性的角度給你答案!

    根據你的意思,是因為你差點被狗嚇死,覺得自己受到狗(延伸至狗主人)的驚嚇,要求狗(延伸至狗主人)給予說法(或者是精神賠償)。

    你的這個官司的焦點:

    1)你受到的驚嚇給你造成的身體或精神方面的傷害,並不是你說有就有的;是需要經過具備資質的醫院或精神病鑑定機構,出具診斷或鑑定證明,才可以成立的。

    2)如果你不能取到第1)條的診斷或鑑定證明,法院是不會給你立案的;不能立案,就不存在打官司一說。因為,沒有實質性的傷害,即使你透過110舉報或報警,110到了也只是協調,不可能按故意傷害對狗(或者是狗主人)進行傳喚,也不可能按傷害案立案。

    所以說,你打算透過打官司的途徑,以達到懲戒嚇到你的狗(或者是狗主人),這條途徑很難促效。那麼,難道就沒有辦法可以約束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嗎?

    我的答案是:有。

    中國從國家層面上對養犬的規定是《家犬管理條例》:   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八日衛生部、農業部、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釋出,對家犬的管理有了明確的規定。同時,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完善,一些城市在《家犬管理條例》的基礎上相繼出臺了《城市養犬管理辦法》;對家犬的登記、檢驗、家養條件、義務和責任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對於責任的承擔,《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條例處罰法》,也都有相關規定。

    介於上述因素,為了維護你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權益,你需要記住以下幾點:

    1)居民飼養家犬,體格大型的犬種,是不允許飼養的;如果有家中飼養大體格犬種,一般是沒有養犬證的,屬於非法飼養。你報警後,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要求110按相關規定對狗的主人進行處罰。

    2)辦理養犬證,為防止噪聲擾民,是需要上下、左右鄰居簽字同意,才可以辦理的。如果你作為他的鄰居,沒有簽字同意,他的養犬證肯定不是透過正式途經辦理的;只要你舉報,同樣可以對狗的主人按照《治安管理條例》或《城市養犬管理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3)物業公司對小區居民非法養狗或依法持有養犬證的,有規範和約束管理的責任;對於受害人的投訴有出面協調或告知養犬人的責任和義務,不能對於投訴不受理、不作為。否則,業主可以以物業公司不作為為由,拒絕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

    4)如果小區真的狗患氾濫,作為業主有責任呼籲更多的業主,進行聯名投訴至街道辦事處一級管理機構,要求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給與限期解決。

  • 6 # ljlqwe

    我討厭愛狗人士的誇張!但是,你是一個無知無謂的人,才能發出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說明你是在玩耍流氓!!!。換個角度。按你說的邏輯性,我差一點讓你的問題嚇死。你應當如何賠償!同時,讓大家罵死你好了。無聊!萬一路人瞪你一眼,你死了!!!

  • 7 # 強歌1122

    我也養狗,但用繩牽著寸步不離,愛它就該呵護它,你喜歡不見得別人也喜歡,牽狗溜一是乾淨,控制它不哪都走,二是為了他人的安全和狗的安全。

    說小區院裡有散放的狗把你嚇一跳,看形容嚇個半死,是夠嚇人的。不沒咬到你嗎?沒咬到就萬幸。

    打官司你是不就想要點兒精神損失費呀?我分析可能你找狗主人提賠償的事啦,沒談攏對方態度不好或因為你沒有外傷拒賠。

    這事你打官司光嚇一跳官司也不好打,咋說啊?張老三他家狗把我嚇個半死,我起訴?!法院只能調解一下,不象你有傷,嚇也嚇不出傷來,如果你覺得心臟受到傷害了可以找他看病。你當時咋不報警呢?都說有帳不怕重算,這事過後的也不太好辦。一個小區住著儘量私下解決,你單純地起訴說狗嚇著你了可能不好受理。

  • 8 # 別樣的執著

    對,就要像一樓那種,找物業,使勁訛錢,訛得物業傾家蕩產那種,憑什麼讓狗進入小區物業不管?憑什麼自己不養狗物業能讓別人養?睡不好吃不好也要找物業,就不交物業費物業還必須把一樓那種服侍好,去找物業發洩吧,反正把他們當受氣包,

    嗯~~也不知道這樣是不是說到某些人心裡去了,哈哈哈,一群法盲

  • 9 # 腳踏實祖國大地

    現在小區的狗越來越多,把人嚇一跳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冷不丁的一隻狗,突然從你腿邊竄過,著實會受到驚嚇。這時狗主人往往會說:沒事,我家狗狗不咬人!它是想親近你呢!聽聽多氣人,顯得是咱們不懂“狗事”了;狗主人沒去檢討一下自己是否忘了“人事”。這種場景,讓人們很尷尬也很無奈。因為,畢竟沒有發生實質性的傷害,又拿不出強有力的證據,去告他。最後只有向物業反映,這能解決問題嗎?負責任的,批評警告一下狗主人,安慰一下你,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負責任的會說:你走路注意點嗎,我們也沒辦法。一推六二五,這就是現實。我媳婦就很怕狗,每次出去都是拽著我、躲著狗。

    最後還是希望愛狗、養狗之人,先“以人為本”管理好你家的“狗事”!

  • 10 # 1165603035085

    現在:各方心疼狗,不心疼人。嚇半死也沒人管。物業也沒權力管。管多了管重了。狗爸媽還不把物業吃了。撓了。沒有明文規定呀。就是在外也殺狗。誰代外邊就打殺。要不在屋別出來。這是公用空間。不是你們養狗的天下。

  • 11 # 千里馬9947

    養狗的人經常說的一句話,沒事,我的狗不咬人。但是,我在這裡強調大家的一句話是,你的狗嚇著我了怎麼辦?我的心臟不好。嚇得我晚上睡不著覺,嚇得我的小孩兒在哭,這一切怎麼辦?我認為讓他付出代價。

  • 12 # 無名老律師陳維國

    “差點嚇死”,過於誇張。被嚇出了問題,需要醫療機構診斷。小區裡的狗,可能是寵物狗,也可能是有人養的大型犬,可能對人有威脅,可以透過訴訟要求排除這種威脅。致於是否有驚嚇的傷害後果,則需要醫療診斷證明。

  • 13 # 廣儉

    聽聽,看看,養狗全在理。這是沒傷到,如果傷到,更不講理了,不長眼呀,沒有人性,全是狗性。養狗人全部安置到深山老林,喜歡動物,與人分開。體現愛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找物件是找個善良老實的人好還是找個功利奸詐的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