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莊生天籟

    公攤面積,過度醫療,教育亂收費,坑蒙拐騙社會集資,轉基因私自氾濫,賴小毛之流,那一樣法制允許,那一項約束有效。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現象?根源在哪裡?

  • 2 # 老漁翁168251965

    西方國家也是靠法律治國的!

    人的行為是否規範,是以法為準則的!而不是以所謂的道德!

    三觀不同,道德觀不同!

  • 3 # 舟山氣象愛好者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會規則,但不是同一種產物,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道德是靠輿論約束的,其實這兩種東西,,不可能互相約束對方

  • 4 # 喃嘚忽圖

    法律法規下的道德是真的,道德下的道德常對人不對己,太虛。目前人還是挺自我自私,還是多用法律法規去規範為好。

  • 5 # 炎焙焙

    一談到道德的話題,我總有講不完的話想說!法律或許可以約束那些表面上的道德,卻約束不了骨子裡的缺德!從現在的發展情況來看,中國現行法律還不可能將限制範圍細緻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打個比方來說,鄰居家總把垃圾堆在門口,不進行處理,溝通多次無效?用法律如何解決?找警察?打官司?告狀?媒體介入?如果這些方法都不奏效,還有什麼方法解決?我覺得吧,法律有時候就像是家長管教孩子時的恐嚇,別鬧了,再鬧就打你了!有的孩子怕打,嚇唬一下變乖了!而有的孩子是個小虎子,不怕打,我就是要調皮搗蛋!還有的孩子表面不敢鬧了,趁父母不注意,他還是要淘氣!這些不同的孩子如何能讓他們都能做到變乖?唯有德育上的教育!放在成年人的世界裡,那就是要有道德,要有修養,還要有將心比心的換位思考的涵養!放在人性中講,那就是要善良,要真誠,要寬容!一講到善良,很多人覺得善良就是窩囊或是老實的代名詞!其實那些理解是錯誤的!善良的人不是沒有憤怒,不是沒有脾氣,沒有區分的愚蠢至極的做一個農夫和蛇故事中的主人公!有道德的人在遇到不公不平之事時,他會告訴自己,我不能用同樣的耍無賴的方式,或是利用我自己的權利和金錢,去讓別人向自己下跪!哪怕自己沒有一丁點的錯,對方百分百責任,也是如此!所以,法律約束不到的東西和涉及不到的地方太多了,而道德觀念提高了,會讓法律形同虛設!再舉個例子,如果現在社會的安定可以用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來形容,法律上的盜竊罪是給誰量身定做的呢?當然,治理國家,法律是第一位的,不能靠道德來約束!但是,我們現在的問題,恰恰是道德觀念下降,而讓法律無用武之地!再拿例子來說,一個地方選舉,候選人花錢收買了所有有投票資格的人,讓他們作假!你讓一個督查人員如何調查真相?因為所有人都在說謊!記住,謊話說多了,就容易變成真話來聽!我們現在就是這樣的狀態!我不管誰的利益受沒受損失,我只看重自己的利益沒受損失就行!小到鄰里鄰居,大到社會國家,我都不在乎,都這樣下去是不行的!那些理想目標靠什麼實現?靠那些數字?靠那些美文?靠那些雞湯?你去跟一個瞎子說,都不信啊!所以,我從內心的意願來說,我是不喜歡用那種被人舉著鞭子抽打的模式,來提升每一個人道德修養的方式!我更喜歡每一個人真正的發自內心的想要改變!但是我的想法對大多數人不適用!我心裡是清楚的!必須要用法律的責罰來懲戒那些敢踏出雷池半步的人!其實啊,道德這個東西說簡單也簡單,能做到也不是很困難,那就是將欲取之,必先予之!這個順序絕對不能弄反了!每天都默默的祈禱著,祝願那些和我一樣的小夥伴們都可以開心的生活,期待著我們都可以給這個世界一點溫暖,雖然我們的力量很小,但是,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我更希望當我們犯錯時,羞愧會自然的掛上臉頰,不要說那些想不開,做不到,應該說,只要是正確的方向,我就一定能做到!法律是一把手槍,道德就是永遠不會讓槍口對準自己!

  • 6 # 華哥學習坊

    依靠法律來形成新的道德體系是當下可行的和必要的一種方式。

    原因一,可行。當前中國公眾的道德發展水平參差不一,相當一部分人的道德發展水平仍然比較低,正處在適合法律約束的階段。美國心理學家勞倫斯·科爾伯格把人的道德發展水平分為六個階段:1、服從於懲罰的道德定向階段,這個階段道德判斷的標準是看是否會受到懲罰,認為凡是免受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2、工具性的相對主義定向階段,這個階段道德判斷的標準是看能否滿足自己的需要,有時也包括是否符合別人的需要;3、人際和諧的道德定向階段,這個階段道德判斷的標準是看是否被人喜歡,是否對別人有幫助,是否會受到讚揚;4、維護權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階段,這個階段道德判斷的標準是服從社會規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權威,以法制觀念判斷是非,知法守法;5、社會契約的道德定向階段,這個階段會認識到法律、社會道德準則僅僅是一種社會契約,一般他們不違反法律和道德準則,能從法律上、道義上比較辯證地看到各種行為的是非善惡;6、普遍原則的道德定向階段,這個階段的道德判斷不受外界的法律和規則的限制,而是以不成文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原則為依據,如正義、公平、平等、個人的尊嚴、良心、良知、生命的價值、自由等。

    相當一部分中國公眾的道德發展水平處於1-4階段。在1-4階段,利用法律的強制約束力來形成人們的自覺自律是可行的。

    原因二,必要。中國社會正從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過渡,道德遵從度下降,依靠法律約束去填補輿論控制的無力是必要的。中國傳統社會是典型的農耕社會,農耕社會中的人們被緊緊地束縛在土地上,人口的自然流動性很低,是典型的熟人社會。社會倫理道德的實現是主要依靠共同生活在附近幾個村莊中的家族的族權和輿論來實現。但改革開放,社會進入快速發展的商品經濟,人口迅速集中到城市中,變成了典型的陌生人社會。原來人們生活在一個狹小的村莊,生活的每時每刻附近都是熟人,幹了壞事立刻會在家族輿論中傳播,所以必須遵從道德;但現在人們集中到城市中,除了在家庭和工作單位是熟人,每天在外出期間都處於陌生人社會,家族輿論再也難以監控每個人的生活,對道德在遵從度就會下降。在這種情況下,依靠法律約束去填補輿論控制的無力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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