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業餘炒基

    兩個都一樣可恨,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

    堅決支援買的和賣的都執行槍斃沒有強有力的法律約束他們是不會終止買賣的。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 2 # 戰考拉

    法律最可怕,在國外買個假貨都罰你個爹媽不認,甚至判刑,在國內你買個老婆、孩子還得感謝你沒有打她還給她飯吃。

  • 3 # 使用者52156052666

    都可恨,後者還可憐,沒有買賣又如何存在拐賣!所以都可恨。對人販子要嚴歷打擊犯之處以極刑,不用扱刑是止不住的。

  • 4 # 陽光發財425

    人販子毀了家庭,攪爛社會,,,,可恨該殺,,,買家可惡助紂為孽,,該崩,,,兩者,,人間惡疾,,,該除,,

  • 5 # 漫漫滕

    人販子可恨,買家更可恨! 二者都應該嚴懲。

    人販子誘拐、偷搶他人的孩子,轉手販賣賺取黑心錢,給孩子的父母家庭造成巨大的、無法彌補的傷害。將心比心,人販子就沒有父母兒女嗎?怎麼可以幹出這麼喪盡天良的事情!

    沒有買的,就沒有賣的。人販子既不販賣老頭子,也不販賣老太太。足以說明買家才是人口販賣罪惡源頭。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野生動物都不許買賣,何況是活生生的人。花倆臭錢買人回家,太無視國法,天理難容!

    買家所買多為兩種人:

    1.幼童

    也許買家不婚不育,也許兒女夭折,不論什麼原因,想要個孩子,可以申請領養,不能花錢購買人口,給人販子大開方便之門,助紂為虐。

    2.婦女

    買家花錢買個婦女回家當老婆,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如遇反抗逃跑,採取暴力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違法手段,對待婦女象奴隸一樣,可謂罪上加罪,必須嚴懲不怠。

    販賣人口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極大危害,所有參與買賣人口的傢伙,終將面臨國法的嚴懲和靈魂的審判!

  • 6 # 使用者54767852971

    如果真要是比較的話,我覺得買家更可恨!俗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先有市場,後有賣家。我真的希望政府不但對賣的嚴懲不貸,一定對買家誓下狠手!全國來一次大清查,發動社群、村莊,看誰家的孩子不是自家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查就知道,不麻煩啊!該咋辦咋辦,徹底解決,這就是毛主席教導我們說,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你說是吧!

  • 7 # 淡如秋菊2015

    幾年前我的一個開公司做老闆的女性朋友一次去美髮廳做頭,和女技師閒聊時無意中聽說她的老家舅舅、舅媽年齡都很大了,而且身體也不好,已經無力再繼續撫養六年前收養的一個棄嬰,老兩口希望轉個好的人家繼續撫養。朋友聽後不覺心動,因為她的女兒在國外留學,而且離異後一直獨身,所以在“母愛氾濫”的驅使下,便讓我陪她和那個女技師一同去了舅舅家……

    已經六歲的女孩兒聰明伶俐、活潑可愛,朋友見後喜歡的不得了,忙不迭的給了老兩口一筆豐厚的“補償金”,想當天就帶女孩乘機返回……

    我忙告訴她收養一個女孩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弄不好會招致”拐賣兒童”之嫌,所以必須辦理完畢合理合法的領養手續之後才能帶走。

    首先我和老兩口他們一同去了當地公安機關,取得了女孩確為老兩口當年收養的棄嬰證明,而後又去了民政部門辦理變更撫養人的相關手續(以及雙方協議書),而且還要在當地報刊上連續進行十五天的“公示”……

    十五天後,朋友再次去了當地,在確認所有手續齊全完備的情況下,終於滿心歡喜的帶著女孩回來了。

  • 8 # 平安就好145018670

    按販賣而言,買方更重,因是買方的誘惑,導致賣方起野心,走不法溝欄。買方重判刑,賣方根據數量定刑,也應重判或死刑。

  • 9 # 無法超越的足跡

    說到拐賣人口絕對是最讓人痛恨的一種行為,畢竟這種像奴隸社會販賣人口一樣,為了獲取暴利而選擇做的喪盡天良的行為,在現在的文明法制社會下依然還存在,存在的原因是因為有買方市場的存在,有市場就會有利益有利於到一定程度就會有人鋌而走險,正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而拐賣人口和購買人口其實沒有任何區別都是沒有道德和人性底線的行為。

    現在存在的買賣人口已經從過去的拐賣婦女兒童慢慢演變成為了現在的買賣兒童,而拐賣婦女的事情現在遠沒有拐賣兒童的現象嚴重,因為現在的各方面都比較發達,所以對成年人其實並不好下手,而且現在一些不法之徒看到了另一種比拐賣婦女更容易得手的事情,畢竟拐賣婦女基本上都是把一些婦女透過欺騙和強制的行為賣給一些偏遠地區娶不到老婆的人在做老婆。

    而現在有許多的婚姻介紹的人透過一些騙婚的行為獲取暴利而代替了原有的拐賣婦女的違法行為,畢竟犯罪分子做的這些事情的目的都是為了錢,只要能弄到錢方法已經被犯罪分子無所顧忌的用,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出現也跟社會環境有一些關係,畢竟大家都在追求物質,而男女比例又不平衡導致的窮人很難娶到老婆的現象發生,再加上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也是導致了人販子有利益市場生存的空間。

    而現在拐賣兒童的事情也還是時有發生,而被拐賣的兒童基本上都被賣到一些偏遠山區,給一些沒有後代的人做孩子撫養,而人販子就是看到了這種市場裡面的暴利,使得人販子為了利益鋌而走險,可以說人販子之所以拐賣兒童,根源就在於也需求的市場,這也是造成了利益鏈條供養人販子,可以說購買方在供養人販子,使得人販子去做拐賣人口破壞他人家庭的沒有人性的行為。

    人販子非常的讓人憤恨,但是供養人販子的市場一樣讓人憤恨,變成了買賣市場自然也形成了傷害,可以說購買方就是人販子的幫兇,可恨程度完全不比人販子低,希望在打架人販子的時候連同做為幫兇的買方一起打擊,買賣同罪才能讓買方市場消失,而沒有了買方市場那賣方市場也自然沒有了生存的土壤。

  • 10 # 小追820

    都一樣可恨,沒有買就不會有賣,買主更可惡,把個人慾望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自己高興不顧別人家庭妻離子散之苦,必須嚴懲。

  • 11 # 龍文奮蹄

    中國人口拐賣屢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先看看法律規定:

    人口買賣。買賣、買賣,有買才有賣 。買和賣的行為共同構成了人口買賣市場,其中拐賣人口的最高刑已經到了死刑,不可謂不嚴厲;對於人口買賣中的買家,法律特別規定,儘量不追究刑事責任!這一點恐怕少有人知曉吧!

    如果根本就沒有人收買孩子(婦女),還會有拐賣(拐孩子、婦女專門虐待的不算)孩子(婦女)的人嗎?

    為什麼有這麼多拐賣孩子(婦女)的?!

    其一因為收買被拐賣的小孩(婦女))基本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買氣槍、買鸚鵡都會被判無期!)。其二:有錢賺。

    1、在《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人口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第六款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 12 # 真言x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首先是有了買方然後才有了賣方,是買方手中的“利”促成了賣方的逐利,所以贊同買賣雙方同罪。

  • 13 # 滄海輪迴客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這是野生動物保護的口號。姚明曾經在電視上的公益廣告上說過這個口號,宣傳人們要保護野生動物!

    在我們國家,還存在著一個醜惡的現象,就是拐賣婦女兒童!這是一個屢禁不止的社會現象!

    雖然抓了很多人販子,但是幾十年來拐賣人口仍然時有發生!我們中國每年大概有20萬失蹤的兒童沒有被找到!目前仍未放棄尋找的兒童失蹤案件有60多萬件!

    相對於兒童的被拐賣,婦女被拐賣的案例就少了許多,不過照樣年年都有不少。2018年公安機關破獲的拐賣婦女案件有434起,沒有被破獲的應該就更多了!成年人被拐賣,主要以婦女居多,她們被拐賣到邊遠地方被迫當找不到媳婦的人的媳婦,有的甚至是被拐賣到貶賣人體器官的人的手裡……

    拐賣婦女兒童為什麼屢禁不止?是因為我們不重視嗎?當然不是,是我們沒有從源頭上釆取措施。

    如何從源頭上預防拐賣婦女兒童呢?就是要買賣同罪!把購買婦女兒童也按照拐賣婦女兒童罪來處理,自然就會大大降低購買婦女兒童的行為。沒有買方自然就不會有賣方!還有國家對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基礎量刑太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定罪範圍不足以震懾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

    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很可恨,但是購買被拐婦女兒童的人更加可恨!沒有他們買,自然就不會有人販子的拐買行為,拐來沒買的地方誰還會去拐!所以買賣同罪甚至買者重罪才能有效的扼制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

  • 14 # dikyopk

    兩者比起來,自然是人販子更可惡!

    當然最可惡的是買賣小孩用於虐待致殘,逼迫當做賺錢工具的人,不,畜牲!

    多少年了,一直沒有任何好的系統的立法:

    1、販賣人口罪,必須到死刑!

    2、買人口的人,也要明確其量刑!

    3、所有小孩必須出生就錄入DNA、指紋等!

    4、公安機關等相關執法機構要配套相應的快速響應機制!

    5、對於人販子,賦予普通群眾解救孩子過程中,造成人販子受傷火死亡的,賦予從寬或無罪處理!

    6、全國尤其是農村,家裡有小孩的父母/長輩,普及防拐賣兒童宣傳和意外發生的處理機制!

    7、全國幼兒園和小學,將防騙防拐作為日程課程學習宣導!

    最後,大家都做溫暖的人,看到異常小孩或情況,都敢於出手干預,不要漠視和冷淡!

  • 15 # 大齡脫髮二寶媽jojo

    觀點:都可惡可恨

    在抖音上,看了很多防拐的影片。但是,還是心有餘悸,不敢一個人帶兩個娃出門,因為真的出事我可能沒法活了。

    第一,人販子太可惡,這些人天天遊手好閒,想著靠拐帶別人家的小孩,來獲取暴利,這些人建議嚴懲,逮一個就重刑。

    第二,有些偏遠地區的人,沒有娃娃,就想著去買娃娃,你說,他們真的不懂是犯罪嗎?事實上,應該不是這樣的。建議給這類人也並罪。

    第三,建議寶媽不要自己帶自己一個人帶孩子娃出門,在小區內,也不要與不認識的攀談。多一點安全意識,因為一旦出事,後果則不可逆。

    第四,出門在外,建議寶媽少看手機了,看好自己的娃比什麼都重要。

  • 16 # 踏平坎坷1

    買人口的只是出於對小孩的稀罕和欠缺,他們雖然犯法,但還是有讓人同情的一面。有些買人囗的,將小孩買回去後致傷至殘,讓小孩成為他們掙錢的工具,甚至有些將小孩買回去,教唆他們去偷去搶,成為他們的搖錢樹。這類買人囗的,罪之當誅,法律應該重判,讓其永世不得翻身。

    人販子是喪盡天良和人淪底線的畜牲,他們雖然有著人的外貌和思維,脫掉他們偽裝的外衣,就是不折不扣的過街老鼠,人人得而誅之,多少骨肉分離,都是他們利慾薰心的傑作。由於他們利慾作祟,造成了無數本該幸福的父母,整天以淚洗面,留下終身的遺憾,甚至搭上性命的不計其數,國家應該抓住人販子,全部判死刑,以告慰因他們而造成支離破碎的家庭。

    販賣人口的和買人口的沒有多大差別,只是買人口的動機不同而法律的定性也不同。有些從人販子手裡把婦女買回去再進行轉賣謀利,有時一個婦女被多次轉賣而受盡折磨,求生無門,求死不能。這樣買人口的也就間接的變成了人販子。還有買人口的把婦女買回去,讓其變成自已的賣淫工具等等不計其數的殘忍手段,這裡就不一一舉例說明了。總之,買人口的和人販子都是極其可惡的豺狼野獸。

  • 17 # 追魚哥

    人販子,應該是大家最深惡痛絕的一類人,尤其是被拐孩子的父母,都恨不得剝其皮食其肉。人販子帶給家庭的痛苦是長期的,讓被拐家庭一輩子都不得安寧的。

    人販子最猖獗是在零幾年,那時監控還很少,尤其在農村,幾乎還見不到攝像頭。而且那個時候人們防範意識也還不像現在這麼強,這就給了人販子可乘之機。甚至一些地方形成了拐賣人口產業鏈。隨著現在監控裝置的普及,人販子的空間越來越小,但並沒有完全消除,前段時間附近不遠一個一歲多男孩兒,奶奶帶出去玩,在路上聊天時就被一個女人抱走,還好發現及時並報警,兩個多小時警察就把人販子攔截了下來,其還辯稱是小孩走失,她帶著幫忙找父母。孩子找到了,人販子並沒有被懲罰,警察只是教育一翻並放走了,說沒有證據證明她是偷孩子。

    那人販子和買人口的到底誰更可惡呢?

    我認為是人販子更可惡。人販子為了有孩子販賣,無不用一切手段,偷、搶、騙等等,甚至還有迷昏,如果孩子不聽話,還會用殘酷手段迫害孩子,甚至因此有孩子被弄殘疾、弄死的都有。前幾年很多地方都出現過同一地方几個殘疾小孩攔路乞討,這種大多都是人販子把孩子弄殘疾後,讓其成為掙錢工具,乞討不成的還會被毒打。

    買人口的,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家裡沒孩子,或者偏遠山區娶不上媳婦的,這類人購買後大多對孩子較好或者對婦女較好。另一類是買來作為掙錢工具或者轉賣的,這一類人就非常可恨了,嚴格說這一類人也還算是人販子。

    因此,我認為最可惡的應該是人販子,他們拆散了多少幸福的家庭,毀掉多少孩子的前途,國家應該把這一類人交給被拐親人,讓他們用自己手段懲罰人販子,這樣才起到震懾效果。

  • 18 # 呼呼莉

    都可惡,我覺得應該判刑重一點,只要抓住都重型後死刑。買方也要判,買方有的不知情可以判輕點,要是知情還犯也要死刑。看誰還頂風作案。

  • 19 # 我眼中的哈姆雷特

    同樣可惡,買人口基本上分成兩種,第一種是買孩子,先從這些人來看,他們就不能去領養或者用合法的手段嗎?為了自己一己之私就不用想丟了孩子的人家啥樣了?別扯啥山裡的,再貧困的地方難道不知道買賣人口犯法?如果真有人說有的地方就是不知道,那地方受國家管理嗎?他們知道現在是什麼年代嗎?玩啥桃花源記!典型的我是弱者我有理!第二種是買女人,這種人不用多說,應該跟人販子一樣,抓了直接死刑,這些人表面上是為了買女人實際上是為了買奴隸,孩子被賣過去了稍微還好,女人被賣過去了基本上等待的都是被凌辱。

    買賣人口的都該死!沒有一個值得同情!無論是買家還是人販子,他們的行為都相當於在21世紀恢復奴隸制!

  • 20 # 淮北日月升

    人販子和買人口的人,哪個更可惡?

    1、 從表面上看,人販子更可惡。因為他們為了牟利偷走一個幸福家庭的孩子,拐走女兒,賣到毫無血緣關係的家庭,使得一家人的幸福安寧毀於一旦,甚至造成家庭不和、成員自殺以及花費巨大精力尋找孩子,有的在拐賣販賣過程中為了防止孩子便溺故意不給孩子吃喝,強姦拐賣的婦女,部分甚至造成被拐賣人口的傷殘死亡,可謂罪大惡極。

    2、但是,人販子之所以猖獗,除了他們道德淪喪之外,有人收買兒童婦女是重要原因,如果沒人收買了,失去了市場,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販子出現。因此,和人販子相比,收買婦女兒童的人同樣可惡。他們自己沒有孩子老婆,為一己之私利卻要花錢,硬生生從美滿幸福的家庭撕扯出自己需要的婦女兒童,他體會不到失去孩子的父母、失去孫子孫女的爺爺奶奶是什麼滋味,只要自己合適,別人付出十倍的痛苦也在所不惜。

    拐賣兒童

    因此,無論是人販子還是收買人口的人,都是非法拐賣婦女兒童鏈條上的環節,都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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