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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之乎者也書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解釋:箭:弓箭;弦:弓上用以發箭的牛筋繩子。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發射。比喻事情到了不得不採取行動的時候。

    自:於三國·魏·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李善注引《魏志》:“矢在弦上,不可不發。”

    故事原文:

    袁紹命陳琳作討曹檄文,陳琳領命援筆立就。文章暢快淋漓,結構文辭氣勢無不精彩;曹操於許都正患頭風,覽檄毛骨悚然,一身冷汗,頭風立愈。後冀州城破,陳琳被捉見操,操問:“汝前為本初作檄,但罪狀孤可也;何乃辱及祖耶?”琳答曰:“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左右勸操殺之;操憐其才,乃赦之,命為從事。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的回答堪為經典,正是這句妙答使陳琳化險為夷。

    陳琳當時可以說命懸一線,因為那個時代公開罵人祖宗是非常犯忌的事;曹操當然大度愛才,可涉及忠孝等大是大非問題,殺才也很正常。當時問話看來隨意,其實殺氣騰騰;剛才,陳琳的上司審配在曹操審案中拒不配合,就被曹操判了個斬立決。

    好個陳琳,無愧才子!以區區九字化解了危機。

    檄文白紙黑字,“罪行”昭昭無可爭辯。對曹法官的提問,如果被告陳琳選擇默然,可能不會有好結果,因為曹操素來不喜歡被告隨便享受“沉默權”。不久前呂布大將高順在法庭上對曹大人的問話“汝有何言”不接腔,曹操“怒命斬之”。

    陳琳如果表己清白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直言聲稱“袁大帥命我一定要把您祖父、父親的黑材料也列上,沒辦法我不得不寫啊”,也大有問題。第一,曹操未必相信,雖然死無對證;第二,直白領導壞話,近乎奸臣小人,曹法官不會喜歡。很可能聽任陪審團判他死刑。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的回答,比喻含蓄,有虛有實,可見仁見智。

    若按通行解釋,形容己之處境,“以箭自比,以弦比袁紹,箭非自發,乃弦發之也;操若能為琳之弦,亦願為操之箭矣。”雖答非所問,亦算外交語言。

    若按“老闆非叫我罵你祖宗不可”的“鐵邏輯”解釋,系顧全已逝領導面子的模糊、和諧語言。

    若按筆者分析,當是文筆“興之所致”的解釋:“我們文人心直口快,想到兒子混蛋必定有老子反動的血緣基礎,寫到那兒便收不住筆,一不小心罵了您的祖宗。”乃文人放蕩不羈的直率語言。

    無論如何,都有可聽可品之處,最終打動曹操,陳琳不僅免於刑事處分保住了項上人頭,還被重新安排工作。

    “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耳” 可謂千古妙答,至今傳用不衰。陳琳才名不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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