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內設機構職責分工
內部機構職責
(一)綜合科(資訊中心)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綜合統計、應急管理、後勤保障、組織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局黨建、紀檢、政工、人事、政務公開、財裝、計生、工會群團、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調研、資訊宣傳、新聞釋出、重要文稿起草;負責局資訊化建設、信用體系建設技術保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法規科(投訴舉報中心)
負責所有行政執法案件案源、核審、督辦、案件資訊統計彙總通報、案卷歸檔、案卷評查、案件資訊公開等全流程管理,牽頭辦理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及複議訴訟;負責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文書、對外出具涉法證明稽核把關;負責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及本局對外合同合法合規性稽核;負責本局行政執法規範與監督;承擔法制工作調研;負責本局許可權範圍內的信訪、輿情和普法工作;負責投訴、舉報的受理、分流、回覆稽核、回訪、督辦和歸檔;負責對接區職能辦牽頭落實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登記許可科(商改辦)
負責轄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核發營業執照;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負責餐飲行業環評審批;負責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餐飲場所衛生許可審批;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器具標準等行政許可及市下放的其他計量方面的行政許可;負責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行政許可;實施廣告經營的行政許可;實施許可權範圍內的農畜監管方面行政許可;實施股權出質、動產抵押登記;負責市場主體檔案查詢管理;負責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辦公室工作;配合開展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信用體系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食藥監管科(區食安辦、局“三城同創”辦)
負責區食安委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督導推進、教育培訓、調研宣傳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全鏈條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釋出重大食品安全資訊。履行局“三城同創”辦公室職責,牽頭組織排程本局的三城同創工作。
負責牽頭制定食品藥品年度抽檢、專項整治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質量監測工作;承擔食品生產經營規模限額以上企業的監督管理;承擔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
市場監管局內設機構職責分工
內部機構職責
(一)綜合科(資訊中心)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綜合統計、應急管理、後勤保障、組織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局黨建、紀檢、政工、人事、政務公開、財裝、計生、工會群團、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調研、資訊宣傳、新聞釋出、重要文稿起草;負責局資訊化建設、信用體系建設技術保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法規科(投訴舉報中心)
負責所有行政執法案件案源、核審、督辦、案件資訊統計彙總通報、案卷歸檔、案卷評查、案件資訊公開等全流程管理,牽頭辦理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及複議訴訟;負責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文書、對外出具涉法證明稽核把關;負責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及本局對外合同合法合規性稽核;負責本局行政執法規範與監督;承擔法制工作調研;負責本局許可權範圍內的信訪、輿情和普法工作;負責投訴、舉報的受理、分流、回覆稽核、回訪、督辦和歸檔;負責對接區職能辦牽頭落實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登記許可科(商改辦)
負責轄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核發營業執照;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負責餐飲行業環評審批;負責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餐飲場所衛生許可審批;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器具標準等行政許可及市下放的其他計量方面的行政許可;負責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行政許可;實施廣告經營的行政許可;實施許可權範圍內的農畜監管方面行政許可;實施股權出質、動產抵押登記;負責市場主體檔案查詢管理;負責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辦公室工作;配合開展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信用體系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食藥監管科(區食安辦、局“三城同創”辦)
負責區食安委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督導推進、教育培訓、調研宣傳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全鏈條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釋出重大食品安全資訊。履行局“三城同創”辦公室職責,牽頭組織排程本局的三城同創工作。
負責牽頭制定食品藥品年度抽檢、專項整治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質量監測工作;承擔食品生產經營規模限額以上企業的監督管理;承擔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