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園林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1.目的
為滿足公司投資控制目標要求,確保專案園林景觀工程總體質量和關鍵節點控制。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地產公司開發專案在示範區、非示範區、交房區等園林景觀工程實施階段的工程質量管理和控制。
3.術語和定義
無
4.職責
4.1 集團工程管理部:
(1)負責對園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標文書範本的擬(修)訂工作,並監督實施;
(3)參與地產公司組織的開盤、交房驗收點評;
(4)定期或不定期對園林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檢查;
(5)隨機參與園林工程竣工驗收,對竣工物業移交進行監督備案。
4.2地產公司工程部:
(1)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園林施工圖讀圖交底,並形成讀圖記錄;
(2)整理園林景觀工程招標所需的圖紙及詳細技術資料提交給成本控制部招標;
(3)參與園林景觀工程招標工作,考察、確定施工單位;
(4)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園林施工圖技術交底,並形成交底記錄;
(5)組織稽核提交各種材料計劃;
(6)監督施工單位材料、裝置供方的履約情況;
(7)組織園林工程工序樣板帶路、點評驗收;
(8)組織園林工程開盤、交房效果點評;
(9)組織園林工程竣工驗收和綜合驗收及物業移交;在組織綜合竣工驗收時必須以網上(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
4.3 專案監理機構:
(1)負責園林工程施工質量檢驗批的劃分,稽核園林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等;
(2)負責對園林工程進場材料驗收和取樣、送檢等監督管理;
(3)負責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責令施工單位整改;
(4)參與園林工程各工序樣板點評、竣工驗收及竣工資料審籤;
(5)參與施工圖圖紙會審及交底;
(6)嚴格按照確認的樣板工程及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實施質量過程控制管理和驗收;
(7)負責分部項工程及隱蔽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與驗收;
4.4 地產公司成本控制部:
(1)參與工程部組織的園林施工圖讀圖交底,並形成讀圖記錄;
(2)組織園林景觀工程招標工作;計算招標標底並核對限額設計、如超過目標成本,應及時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協調園林景觀設計部門進行方案調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供的材料樣板中選擇替代產品;
(3)材設組負責收集並提供園林工程材料(裝置)、雕塑、小品、植物樣品,提供替代產品的樣板、貨源及價格資訊,並建立和維護樣品庫。
(4)完成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後,將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資料正式下發給工程部,由工程部組織成本部控制部、監理機構和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合同交底;
4.5 物業管理公司
(1)參加集團內部對已竣工園林工程的質量複查和驗收;
(2)對竣工物業的日常維護管理;
5. 流程說明:
5.1 前期準備和現場管理
(1)工程部確定計劃開工及竣工時間節點,承包範圍劃分;和營銷部共同組織確定示範區範圍。
(2)工程部園林工程師組織集中讀圖,並形成讀圖紀要經設計確認後提供給成本控制部進行招標。
(3)完善各種材料計劃,並提交材料計劃書,要求採購部門訂貨採購。
(4)成本控制部編制完整、準確工程量的清單,並明確每個單項的詳細費用組成。清單編制完成後應由工程部進行確認;
(5)成本控制部完成標底計算後核對限額設計要求,如超過目標成本,應及時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協調園林景觀設計部門進行方案調整。
(6)監理部組織施工單位、工程部園林工程師劃分園林工程檢驗批;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並嚴格按明確的檢驗批進行工序報驗。
(7)園林景觀園林工程師必須對到場苗木進行驗收
(8)園林工程師對施工階段的質量、效果負責,允許園林工程師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二次設計並通知設計管理人員調整施工圖;在施工過程中為保證質量和效果調整產生的返工費可以不賠償,但施工完成後因質量和效果不好產生的返工費按工程相關制度賠償,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圖紙有錯、漏、空、缺和現場情況發生變化不提出調整而按圖施工產生返工費也要按工程相關制度賠償。
(9)園林工程師負責各專業、各參建單位的協調,及時處理施工中產生矛盾糾紛;
(10)施工單位進場後工程部組織對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管理交底;園林工程師在植物栽植階段根據現場情況及時組織設計管理人員和設計師對園林栽植效果進行二次設計。
5.2 施工工序
地下隱蔽工程[地下構(建)築物、雨(汙)水、給水、消防、燃氣管道,電纜溝(槽)等]→地上附屬工程[擋牆、邊坡等] →場區平整→景觀水體結構→場區平整→硬質基層(廣場、消防道路)→硬質步道基層→栽種大喬木、中喬木、用吊車安裝的雕塑→硬質鋪裝→小型喬木、灌木栽種→場區平整→地被栽種→場區精平整→草坪鋪種→衛生清理→瀝青路面→(小品、雕塑)安裝。
5.3 現場樣板點評:
(1)示範區樣板點評由地產公司工程部組織工程副總(總監)、工程部經理、監理、苗木採購人員、材設部人員、園林工程師、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以及各工種負責人參加;非示範區樣板點評由地產公司園林工程師組織工程部經理、監理、苗木採購人員、材設部人員、園林工程師、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以及各工種負責人參加,樣板點評應形成記錄備查。硬景貼面樣板面積≥2m2;軟景以一個宅間或由設計確定區域和範圍,地被和灌木樣板面積由設計管理人員確定區域和範圍(別墅﹑花園洋房樣板區由設計管理人員確定的紅線範圍為準)。樣板經過驗收點評合格後再進行大面積施工。
(2)集團工程管理部隨機參加樣板點評;
(3)對樣板未經過點評合格後不得進行大面積施工;
5.4 示範區、交房區效果點評
(1)示範區由地產公司工程分管領導或工程部在示範區展示前10 天組織集團工程分管領導,集團工程管理部、設計管理部門(集團規劃設計部、工程管理部、設計開發部、營銷體驗中心等)、設計單位和地產公司總經理、銷售部、物管公司、施工單位等召開、效果驗收點評會議,形成會議紀要並負責進行整改,並根據情況組織進行復驗,在展示後15 天以內完成向物管的移交併向集團工程管理部進行備案。
(2) 非示範區按照《工程驗收管理流程》嚴格執行。
5.5 竣工驗收移交
(1) 嚴格按照《竣工物業移交及提前接房流程》執行。
6. 園林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工作要點
6.1 苗木採購及驗收標準
6.1.1 苗木採購要求
1) 園林設計管理部門提出需要認樣的重點植物,景觀專案負責人和園林工程師參與樣板園林重要大樹的選購(提前三天和苗木採購人員安排選購時間)。在植物採購過程中做好苗木資訊的記錄工作(筆記和照片)。在重點植物選購前,苗木採購人員應做好充分的市場調研工作,並和專案園林工程師做好初選工作。
2) 苗木計劃必須註明用於示範區或非示範區、苗木規格、冠徑及其他特殊要求,以及是否要求園林工程師,設計師現場確認(重點或特殊部位的苗木採購前,必須經工程師或設計師確認);購買苗木時必須保證生長茂盛,枝葉健康,凡有病蟲害等苗木嚴禁購買;
3) 在規格大小均符合設計,但植物效果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苗木均不能購買;
4) 苗木購買後起挖時,要求土球的大小必須保證在樹杆徑的 6—8 倍範圍以上(特殊樹種除外),根系完整,保證苗木成活效率大於95%;
5) 對已購買苗木在運輸過程中要求土球包紮牢實,枝體不受損壞;
6) 喬木購貨時要求樹杆基本順直,無皮外損傷;
7) 竹類植物必須要求順直且帶土球;
8) 喬木購買必須是熟貨,地被購買必須是袋苗,草坪購買必須是混播草種(保證四季常綠);
9) 各種材質的認樣:需設計單位提供主材的樣板材料兩套(分別留存於材設部和規劃設計部),採購中心根據主材樣板進行採購。如在市場中採購不到,需及時與園林設計管理部門景觀組專案負責人聯絡變更事宜(必要時需重新認樣)。不能提供樣板部分需由景觀負責人和軟、園林工程師以及施工單位共同選購;
10) 噴塗肌理的認樣:照片結合實景噴塗認樣。噴塗面積不得小於1 ㎡。
6.2 苗木驗收標準
6.2.1 喬木驗收標準:
1) 喬木到貨時必須達到採購單上規定的規格(直徑大小、開丫高度、樹冠尺寸、再生植物斷梢高度等),樹徑應是從土球上口表面向上1 米的位置測算喬木直徑(可大不可小)。棕櫚科植物按頭徑,即出地面處植物的直徑.;
2) 喬木到達現場時枝葉生長茂盛,不得有較大枝條斷裂或影響美觀及效果;
3) 一般情況下喬木土球直徑須為該苗木幹徑的 6--8 倍,土球高度一般為土球直徑的2/3 左右,園林工程師可根據苗木的實際情況(部分可裸根栽植的喬木除外)決定是否合格進行收貨把控;
4) 若喬木的泥團在運輸過程中被傷害或是假泥團,需得到園林工程師的許可後才能收貨,否則可以拒收;
5) 喬木在運輸過程中若有嚴重脫水現象,園林園林工程師可拒收。
6.2.2 灌木驗收標準:
1) 灌木及球形植物的冠幅必須達到採購單上確定的冠幅,枝葉茂密(可大不可小);
2) 球形植物必須帶有其冠幅直徑 1/3 以上的土球;
3) 灌木類植物須帶有其冠徑的 1/3 以上的泥團,小灌木冠徑在25 ㎝以下(含),可根據灌木的品種判定是否帶泥團;
4) 若灌木在運輸過程中泥團被損壞或是假泥團,需得到園林工程師的許可後才能收貨,否則可以拒收;
5) 若灌木在運輸過程中嚴重脫水的,由園林工程師確認後可以拒收。
6.2.3 草坪驗收標準
1) 草塊應選擇無雜草、生長勢好的草源;
2) 草塊無枯黃,每小塊為整塊,散碎草塊不超過本次到貨草塊總數的2%;
3) 草塊無明顯的乾枯及脫水,無病蟲害;
4) 草塊的品種及數量,必須與採購單上規定的品種、數量相符合。
6.2.4 地被植物驗收標準
1) 地被植物的品種、數量或重量,須滿足採購單上的規格;
2) 地被植物無明顯的乾枯及脫水,無病蟲害,長勢良好,原則上為袋裝苗。
6.3 回填技術標準
6.3.1 非種植土回填要求:
1) 擋土牆、地下構(建)築物周邊及頂面回填前,應對回填荷載要求全面瞭解,嚴禁超荷回填(建議車庫頂回填厚度按設計厚度扣減30CM 以上,但要保證有效種植土厚度);並應對防水、設施、裝置加強保護;嚴禁盲目回填;
2) 擋土牆、地下構(建)築物周邊回填土時必須採用粒徑小於100mm 的細土回填,且在種植土回填層以下50CM 範圍內嚴禁採用建築垃圾,酸、鹼、鹽類土質,砂岩或直徑大於30CM 等物質回填;
3) 回填時必須分層夯實(分層厚度滿足設計要求)並由甲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現場確認。
6.3.2 種植土回填要求:
1) 首先對種植土回填區施工垃圾和帶酸鹼性物質清理後再進行回填;要求初次種植土場地的平整度不超過±10CM。
2) 根據不同地區情況要求採用種植地的表皮土,嚴禁使用建築垃圾,酸、鹼、鹽類土,重粘土和砂土;
3) 喬木種植區有效種植土層厚度應滿足設計要求,最低覆土厚度不得小於300cm。在車庫等建(構)築物屋面上栽種喬木,其土球底部距建(構)築物板面必須大於200mm;
4) 種植土回填平整場地時,嚴禁雨天採用機械平場或雨天人工平整種植場地;
5) 種植土回填平整場地基本工序要求必須採用粗平→微平→精平三大步驟,以達到苗木種植要求;
6) 對地被、草坪種植土回填平整場地要求粗平達到自然沉降狀態→微平造型達到自然沉降狀態→精平達到自然狀態→散鋪50mm 厚粒徑在5mm—8mm 細土用尺枋壓實撥平,線條順直,微地型符合設計標準,平整度不超過±10mm→鋪20mm 厚河(山)砂找平(無河砂的地區可用粒徑3mm—5mm 細土)找平→特殊區域栽種地被、草坪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散鋪5mm—10mm 腐蝕土(由園林工程師現場確定);
7) 種植土回填中含石、磚、砼等雜物粒徑不大於30mm,並且總含量不得大於10﹪;
8) 種植土回填完成面與道路、路沿介面處,按設計要求及現場實際情況統一低於邊沿30-50mm,待草坪及地被苗木種植完成後統一按低於20mm 的要求平整順直。
6.4 苗木栽植修剪技術標準
6.4.1 喬木栽植技術標準
1) 喬木大面積栽植前,應對進場喬木進行樣板栽植,由地產公司組織(按5.3.3 條規定執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對栽植樣板進行點評,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栽植;
2) 種植坑、槽挖掘前,應向相關部門瞭解地下管線和隱蔽工程埋設情況;
3) 種植坑、槽定點放線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位置必須準確,標記明顯;
4) 車庫頂板及地下構(建)築物的頂板孤置Φ50 以上的喬木或帶樹池的喬木必須在結構柱相對應位置種植,種植位置的定位線必須由園林工程師確認。特別提示:根系發達的樹種(如黃桷樹)之類不宜栽種於車庫頂板及地下構(建)築物的頂板上;
5) 種植坑定點時應標明中心點位置,種植槽應標明邊線;
6) 定點標誌應標明樹種名稱(或代號)、規格;
7) 大規格喬木可用插杆法標誌點;
8) 行道樹定點遇有障礙物影響株距時,應與設計單位取得聯絡,進行適當調整;
9) 挖種植坑、槽的大小應根據苗木根系、土球直徑和土壤情況而定,一般要求:樹坑寬度大於土球直徑300mm,深度大於土球高度200mm;坑、槽必須垂直,上口下底相等;樹坑為圓柱體形,且壁直底平。挖掘時將表土、芯土分開放置。種植坑、槽規格可參照表1;
表1 常綠喬木類種植穴規格(mm)
樹高
土球直徑
種植穴深度
種植穴直徑
1500
400-500
500-600
800-900
1500-2500
700-800
1000-1100
2500-4000
800-1000
900-1100
1200-1300
4000 以上
1400 以上
1200 以上
1800 以上
10) 樹坑底要求清理乾淨,無各種施工垃圾或殘留物,再翻鬆或者回填200mm 厚種植土,散鋪50 厚長江砂或者山砂(部份特殊植物可作調整);
11) 栽植樹木時觀賞面要求豐滿完好,生長茂盛,孤植單株喬木必須由園林工程師看貨購買,並要求園林工程師從不同角度調整觀賞面,樹杆中心線必須垂直;
12) 群體栽植要求線型前、後、左、右順直;
13) 喬木栽植深度根據植物屬性確定,必須符合生長要求;
14) 清除對植物生長有害的包裝雜物,並分層培土壓實,培土高度恰當,及時澆足定根水份,但不能有積水;
15) 喬木支撐設定高度,要求支撐點在 1300mm—1500mm 之間(部份低分枝喬木以分枝點為支撐設定高度),採用四枝支撐(高大植物應分二層以上四枝支撐;根據整片地形統一設定支撐點高度,並要求支撐形式統一、牢固;支撐點要求綁紮夾軟墊,嚴禁採用圓釘直接固定樹木;
16) 修剪首先對斷枝進行培育,剝掉枯枝,病蟲害枝;對球、柱型苗木修剪保證原形狀不受改變,修剪整齊,線條層次分明,樹型均勻對稱;
17) 喬木種植流程圖
6.4.2 灌木栽植及草坪技術標準:
1) 灌木、草坪大面積栽植前,應要求施工單位先進行樣板栽植,由地產公司組織(按5.3.3 條規定執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對栽植樣板進行點評,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栽植;
2) 把灌木運送到現場後,進行選苗,將苗木生長茂盛的部份選好,儘量 將茂盛部分朝觀賞面栽種;栽植要求線條流暢,不留空隙;種植袋苗灌木時,必須拆除包裝物;
3) 灌木栽種根據灌木的土球大小,用小鋤頭打種植坑;在栽種前首先放線,所有草花、灌木帶子寬度必須大於1200mm,形成規模化,呈魚脊背形狀;
4) 把灌木放入種植坑中,根據灌木的株型調整灌木的朝向;栽種密度要求一致,栽種密度根據苗木冠徑確定,間距不大於冠徑本身;
5) 用小鋤頭將挖出的土壤推回種植穴內,把小鋤頭倒拿,用鋤把對灌木根部周圍的泥土夯實;
6) 對灌木澆定根水,必須澆透,但不能有積水;
7) 要求施工單位根據氣候情況決定是否加遮蔭網或薄膜;
8) 要求施工單位專人對灌木進行養護,確保成活;
9) 灌木種植流程圖
10) 播籽種,散播要求籽種拌細土均勻散播,表面均勻覆蓋直徑為3mm—5mm 的細土及長江砂,澆足夠水分,嚴禁上人,避免破壞土層表面及萌生新芽;
11) 出苗期觀察及時補播空禿面積部分草種籽,生長期空禿面積不得超過2﹪,任意一點空禿面積不超過0.2 ㎡;
12) 密鋪草坪留縫 10-15mm;
13) 密鋪草坪與地被間介面處留間隙縫不大於 50mm,要求草坪邊沿線型流暢順直,靠灌木一側的土壤向灌木靠攏,連線處下凹50mm 左右,要求與道路、路沿上口低20mm,確保線型一致,無凸凹現象;
14) 密鋪草坪步驟要求基層種植土壓實→散鋪細種植土50mm 厚,壓實→鋪20mm 厚(不同區域可根據氣候及土質可作調整)長江砂及山砂壓實→平鋪草坪→用長江砂撒面填縫澆足夠水壓實,二週內嚴禁上人。
6.4.3 苗木的修剪
1) 苗木大面積修剪前,應先對已栽種的苗木作修剪樣板,由地產公司組織(按5.3.3 條規定執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對修剪樣板進行點評,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修剪;
2) 帶土球或溼潤地區帶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開花灌木不宜作修剪,當有枯枝、病蟲枝時應予剪除。剪下來的枝條應及時處理;
3) 枝條茂密的大灌木,可適量疏枝;
4) 對嫁接灌木,應將介面以下萌生枝條剪除;
5) 分枝明顯、新枝著生花芽的小灌木,應順其樹勢適當強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6) 用作綠籬的喬灌木,可在種植後按設計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綠籬,種植後應加強整修,但不能損壞原狀;
7) 剪口應平滑,不得劈裂;
8) 枝條短截時應留外芽,剪口應距留芽位置以上 1cm;
9) 修剪直徑 2cm 以上大枝及粗根時,截口必須削平並塗防腐劑或塗油漆將截口密封。
6.5 園林道路、廣場、水池鋪裝貼面技術標準
6.5.1 道路、廣場、水池結構基層要求標準
1) 挖方區、回填區的地基基礎應區別對待,按設計圖施工,基層結構找坡不得小於1%;
2) 基層處理:所有回填區人工夯實程度必須分層夯實達到90%;若遇彈性土、流砂土等,必須作換土處理;
3) 所有砼墊層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如設計無明確要求,砼墊層強度必須滿足有筋C25、無筋C20 的要求。砼墊層厚度允許誤差為10mm。表面平整度允許誤差為8mm;
4) 結構基層縱橫向按規範要求預留伸縮縫;
5) 水池應為鋼筋砼整澆池體(池底坡度必須滿足自流排洩),若池體長方向長度大於35M 時,必須按建築規範設定伸縮縫;若水池為長水溪流,可在跌級處將結構徹底分段斷開,構造連線滿足觀感要求;
6) 水池結構基層及管道、防水施工完畢,必須關水48 小時,驗收合格方進行下道工序;
7) 所有小區道路必須按設計施工圖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施工圖的線行走向;要求砼強度、道路寬度、表面平整、坡度與設計相符合;
8) 道路路沿要求表面及接頭平整,線行流暢,安砌在砼墊層上,所有接縫一律採用幹縫;接頭直線段縫不大於2mm、弧形段縫不大於3mm;端頭統一按外露路沿高度的1 倍倒圓弧或2 倍倒斜邊並將路沿連通處理。
6.5.2 面層材料要求標準
1) 面層所用鋪裝材料顏色、規格、材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由監理單位負責樣品管理,並根據樣品進行材料驗收;
2) 所用鋪裝材料的顏色不能有色彩差異,同一部位進貨批次必須統一;
3) 規格尺寸嚴格按設計要求,其中貼面石材按規範允許偏差及市場允許偏差標準執行;
4) 水體面層鋪裝石材及部份易返鹼石材必須進行返鹼處理;
5) 卵石粒徑大小均勻,顏色符合設計要求。
6.5.3 面層施工工藝要求標準
1) 必須實施樣板帶路制度,樣板面積≥2m2,或一個鋪裝標準段。經驗收點評合格後再進行大面積施工。各工序必須按要求進行報驗;
2) 鋪裝、異形鋪裝需線條流暢、縫隙大小均勻、密貼灰縫寬度控制在3mm 內;靠邊、角處面層石材必須大於1/2,將邊、角處合併為整塊石材;
3) 貼面要求粘結牢固,空鼓率不超過5%,密貼灰縫寬度控制在2mm 內,大面積貼面要求放縫稀貼,灰縫寬度統一控制在6mm—10mm之間。深度統一控制在5mm--8mm 之間,勾縫要求首先低標號水泥灰填縫2/3 後,再用1:1 水泥沙漿勾凹縫,面層表面平整度控制在3mm內,不得出現積水現象;要求卵石粒徑形狀統一,密度均勻。邊緣卵石應按設計要求直線或弧線。
4) 壓頂石材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內邊必須超過砌體牆身寬度,接縫一律採用幹縫;1500mm 以下的獨立樹池壓頂儘量採用整塊石材並穿尖,1500mm 以上的壓頂石材儘量將石材長度調整到最大值;
5) 卵石貼上要求,卵石表面外露不小於本身粒徑的 40%,但粘結必須牢固,無跳粒現象,表面平整度控制在5mm 內,不得出現積水現象;
6) 嵌草地面符合設計要求,塊料大小均勻,無裂紋縫,缺角;鋪放平整度控制在5mm 內,不得有積水現象;
7) 碎拼石材符合設計要求,色澤及塊料大小均勻,灰縫寬度。深度統一控制在5mm--8mm 之間,必須採用機切縫;密縫碎拼要求幹縫,縫寬小於2mm。
8) 標高控制必須與設計相符,若須調整,要求園林工程師和設計師共同參與調整;
9) 施工完成後表面清潔,無塵渣、雜物汙染飾面表面。
一、 園林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1.目的
為滿足公司投資控制目標要求,確保專案園林景觀工程總體質量和關鍵節點控制。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地產公司開發專案在示範區、非示範區、交房區等園林景觀工程實施階段的工程質量管理和控制。
3.術語和定義
無
4.職責
4.1 集團工程管理部:
(1)負責對園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標文書範本的擬(修)訂工作,並監督實施;
(3)參與地產公司組織的開盤、交房驗收點評;
(4)定期或不定期對園林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檢查;
(5)隨機參與園林工程竣工驗收,對竣工物業移交進行監督備案。
4.2地產公司工程部:
(1)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園林施工圖讀圖交底,並形成讀圖記錄;
(2)整理園林景觀工程招標所需的圖紙及詳細技術資料提交給成本控制部招標;
(3)參與園林景觀工程招標工作,考察、確定施工單位;
(4)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園林施工圖技術交底,並形成交底記錄;
(5)組織稽核提交各種材料計劃;
(6)監督施工單位材料、裝置供方的履約情況;
(7)組織園林工程工序樣板帶路、點評驗收;
(8)組織園林工程開盤、交房效果點評;
(9)組織園林工程竣工驗收和綜合驗收及物業移交;在組織綜合竣工驗收時必須以網上(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
4.3 專案監理機構:
(1)負責園林工程施工質量檢驗批的劃分,稽核園林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等;
(2)負責對園林工程進場材料驗收和取樣、送檢等監督管理;
(3)負責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責令施工單位整改;
(4)參與園林工程各工序樣板點評、竣工驗收及竣工資料審籤;
(5)參與施工圖圖紙會審及交底;
(6)嚴格按照確認的樣板工程及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實施質量過程控制管理和驗收;
(7)負責分部項工程及隱蔽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與驗收;
4.4 地產公司成本控制部:
(1)參與工程部組織的園林施工圖讀圖交底,並形成讀圖記錄;
(2)組織園林景觀工程招標工作;計算招標標底並核對限額設計、如超過目標成本,應及時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協調園林景觀設計部門進行方案調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供的材料樣板中選擇替代產品;
(3)材設組負責收集並提供園林工程材料(裝置)、雕塑、小品、植物樣品,提供替代產品的樣板、貨源及價格資訊,並建立和維護樣品庫。
(4)完成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後,將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資料正式下發給工程部,由工程部組織成本部控制部、監理機構和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合同交底;
4.5 物業管理公司
(1)參加集團內部對已竣工園林工程的質量複查和驗收;
(2)對竣工物業的日常維護管理;
5. 流程說明:
5.1 前期準備和現場管理
(1)工程部確定計劃開工及竣工時間節點,承包範圍劃分;和營銷部共同組織確定示範區範圍。
(2)工程部園林工程師組織集中讀圖,並形成讀圖紀要經設計確認後提供給成本控制部進行招標。
(3)完善各種材料計劃,並提交材料計劃書,要求採購部門訂貨採購。
(4)成本控制部編制完整、準確工程量的清單,並明確每個單項的詳細費用組成。清單編制完成後應由工程部進行確認;
(5)成本控制部完成標底計算後核對限額設計要求,如超過目標成本,應及時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協調園林景觀設計部門進行方案調整。
(6)監理部組織施工單位、工程部園林工程師劃分園林工程檢驗批;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並嚴格按明確的檢驗批進行工序報驗。
(7)園林景觀園林工程師必須對到場苗木進行驗收
(8)園林工程師對施工階段的質量、效果負責,允許園林工程師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二次設計並通知設計管理人員調整施工圖;在施工過程中為保證質量和效果調整產生的返工費可以不賠償,但施工完成後因質量和效果不好產生的返工費按工程相關制度賠償,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圖紙有錯、漏、空、缺和現場情況發生變化不提出調整而按圖施工產生返工費也要按工程相關制度賠償。
(9)園林工程師負責各專業、各參建單位的協調,及時處理施工中產生矛盾糾紛;
(10)施工單位進場後工程部組織對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管理交底;園林工程師在植物栽植階段根據現場情況及時組織設計管理人員和設計師對園林栽植效果進行二次設計。
5.2 施工工序
地下隱蔽工程[地下構(建)築物、雨(汙)水、給水、消防、燃氣管道,電纜溝(槽)等]→地上附屬工程[擋牆、邊坡等] →場區平整→景觀水體結構→場區平整→硬質基層(廣場、消防道路)→硬質步道基層→栽種大喬木、中喬木、用吊車安裝的雕塑→硬質鋪裝→小型喬木、灌木栽種→場區平整→地被栽種→場區精平整→草坪鋪種→衛生清理→瀝青路面→(小品、雕塑)安裝。
5.3 現場樣板點評:
(1)示範區樣板點評由地產公司工程部組織工程副總(總監)、工程部經理、監理、苗木採購人員、材設部人員、園林工程師、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以及各工種負責人參加;非示範區樣板點評由地產公司園林工程師組織工程部經理、監理、苗木採購人員、材設部人員、園林工程師、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以及各工種負責人參加,樣板點評應形成記錄備查。硬景貼面樣板面積≥2m2;軟景以一個宅間或由設計確定區域和範圍,地被和灌木樣板面積由設計管理人員確定區域和範圍(別墅﹑花園洋房樣板區由設計管理人員確定的紅線範圍為準)。樣板經過驗收點評合格後再進行大面積施工。
(2)集團工程管理部隨機參加樣板點評;
(3)對樣板未經過點評合格後不得進行大面積施工;
5.4 示範區、交房區效果點評
(1)示範區由地產公司工程分管領導或工程部在示範區展示前10 天組織集團工程分管領導,集團工程管理部、設計管理部門(集團規劃設計部、工程管理部、設計開發部、營銷體驗中心等)、設計單位和地產公司總經理、銷售部、物管公司、施工單位等召開、效果驗收點評會議,形成會議紀要並負責進行整改,並根據情況組織進行復驗,在展示後15 天以內完成向物管的移交併向集團工程管理部進行備案。
(2) 非示範區按照《工程驗收管理流程》嚴格執行。
5.5 竣工驗收移交
(1) 嚴格按照《竣工物業移交及提前接房流程》執行。
6. 園林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工作要點
6.1 苗木採購及驗收標準
6.1.1 苗木採購要求
1) 園林設計管理部門提出需要認樣的重點植物,景觀專案負責人和園林工程師參與樣板園林重要大樹的選購(提前三天和苗木採購人員安排選購時間)。在植物採購過程中做好苗木資訊的記錄工作(筆記和照片)。在重點植物選購前,苗木採購人員應做好充分的市場調研工作,並和專案園林工程師做好初選工作。
2) 苗木計劃必須註明用於示範區或非示範區、苗木規格、冠徑及其他特殊要求,以及是否要求園林工程師,設計師現場確認(重點或特殊部位的苗木採購前,必須經工程師或設計師確認);購買苗木時必須保證生長茂盛,枝葉健康,凡有病蟲害等苗木嚴禁購買;
3) 在規格大小均符合設計,但植物效果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苗木均不能購買;
4) 苗木購買後起挖時,要求土球的大小必須保證在樹杆徑的 6—8 倍範圍以上(特殊樹種除外),根系完整,保證苗木成活效率大於95%;
5) 對已購買苗木在運輸過程中要求土球包紮牢實,枝體不受損壞;
6) 喬木購貨時要求樹杆基本順直,無皮外損傷;
7) 竹類植物必須要求順直且帶土球;
8) 喬木購買必須是熟貨,地被購買必須是袋苗,草坪購買必須是混播草種(保證四季常綠);
9) 各種材質的認樣:需設計單位提供主材的樣板材料兩套(分別留存於材設部和規劃設計部),採購中心根據主材樣板進行採購。如在市場中採購不到,需及時與園林設計管理部門景觀組專案負責人聯絡變更事宜(必要時需重新認樣)。不能提供樣板部分需由景觀負責人和軟、園林工程師以及施工單位共同選購;
10) 噴塗肌理的認樣:照片結合實景噴塗認樣。噴塗面積不得小於1 ㎡。
6.2 苗木驗收標準
6.2.1 喬木驗收標準:
1) 喬木到貨時必須達到採購單上規定的規格(直徑大小、開丫高度、樹冠尺寸、再生植物斷梢高度等),樹徑應是從土球上口表面向上1 米的位置測算喬木直徑(可大不可小)。棕櫚科植物按頭徑,即出地面處植物的直徑.;
2) 喬木到達現場時枝葉生長茂盛,不得有較大枝條斷裂或影響美觀及效果;
3) 一般情況下喬木土球直徑須為該苗木幹徑的 6--8 倍,土球高度一般為土球直徑的2/3 左右,園林工程師可根據苗木的實際情況(部分可裸根栽植的喬木除外)決定是否合格進行收貨把控;
4) 若喬木的泥團在運輸過程中被傷害或是假泥團,需得到園林工程師的許可後才能收貨,否則可以拒收;
5) 喬木在運輸過程中若有嚴重脫水現象,園林園林工程師可拒收。
6.2.2 灌木驗收標準:
1) 灌木及球形植物的冠幅必須達到採購單上確定的冠幅,枝葉茂密(可大不可小);
2) 球形植物必須帶有其冠幅直徑 1/3 以上的土球;
3) 灌木類植物須帶有其冠徑的 1/3 以上的泥團,小灌木冠徑在25 ㎝以下(含),可根據灌木的品種判定是否帶泥團;
4) 若灌木在運輸過程中泥團被損壞或是假泥團,需得到園林工程師的許可後才能收貨,否則可以拒收;
5) 若灌木在運輸過程中嚴重脫水的,由園林工程師確認後可以拒收。
6.2.3 草坪驗收標準
1) 草塊應選擇無雜草、生長勢好的草源;
2) 草塊無枯黃,每小塊為整塊,散碎草塊不超過本次到貨草塊總數的2%;
3) 草塊無明顯的乾枯及脫水,無病蟲害;
4) 草塊的品種及數量,必須與採購單上規定的品種、數量相符合。
6.2.4 地被植物驗收標準
1) 地被植物的品種、數量或重量,須滿足採購單上的規格;
2) 地被植物無明顯的乾枯及脫水,無病蟲害,長勢良好,原則上為袋裝苗。
6.3 回填技術標準
6.3.1 非種植土回填要求:
1) 擋土牆、地下構(建)築物周邊及頂面回填前,應對回填荷載要求全面瞭解,嚴禁超荷回填(建議車庫頂回填厚度按設計厚度扣減30CM 以上,但要保證有效種植土厚度);並應對防水、設施、裝置加強保護;嚴禁盲目回填;
2) 擋土牆、地下構(建)築物周邊回填土時必須採用粒徑小於100mm 的細土回填,且在種植土回填層以下50CM 範圍內嚴禁採用建築垃圾,酸、鹼、鹽類土質,砂岩或直徑大於30CM 等物質回填;
3) 回填時必須分層夯實(分層厚度滿足設計要求)並由甲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現場確認。
6.3.2 種植土回填要求:
1) 首先對種植土回填區施工垃圾和帶酸鹼性物質清理後再進行回填;要求初次種植土場地的平整度不超過±10CM。
2) 根據不同地區情況要求採用種植地的表皮土,嚴禁使用建築垃圾,酸、鹼、鹽類土,重粘土和砂土;
3) 喬木種植區有效種植土層厚度應滿足設計要求,最低覆土厚度不得小於300cm。在車庫等建(構)築物屋面上栽種喬木,其土球底部距建(構)築物板面必須大於200mm;
4) 種植土回填平整場地時,嚴禁雨天採用機械平場或雨天人工平整種植場地;
5) 種植土回填平整場地基本工序要求必須採用粗平→微平→精平三大步驟,以達到苗木種植要求;
6) 對地被、草坪種植土回填平整場地要求粗平達到自然沉降狀態→微平造型達到自然沉降狀態→精平達到自然狀態→散鋪50mm 厚粒徑在5mm—8mm 細土用尺枋壓實撥平,線條順直,微地型符合設計標準,平整度不超過±10mm→鋪20mm 厚河(山)砂找平(無河砂的地區可用粒徑3mm—5mm 細土)找平→特殊區域栽種地被、草坪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散鋪5mm—10mm 腐蝕土(由園林工程師現場確定);
7) 種植土回填中含石、磚、砼等雜物粒徑不大於30mm,並且總含量不得大於10﹪;
8) 種植土回填完成面與道路、路沿介面處,按設計要求及現場實際情況統一低於邊沿30-50mm,待草坪及地被苗木種植完成後統一按低於20mm 的要求平整順直。
6.4 苗木栽植修剪技術標準
6.4.1 喬木栽植技術標準
1) 喬木大面積栽植前,應對進場喬木進行樣板栽植,由地產公司組織(按5.3.3 條規定執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對栽植樣板進行點評,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栽植;
2) 種植坑、槽挖掘前,應向相關部門瞭解地下管線和隱蔽工程埋設情況;
3) 種植坑、槽定點放線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位置必須準確,標記明顯;
4) 車庫頂板及地下構(建)築物的頂板孤置Φ50 以上的喬木或帶樹池的喬木必須在結構柱相對應位置種植,種植位置的定位線必須由園林工程師確認。特別提示:根系發達的樹種(如黃桷樹)之類不宜栽種於車庫頂板及地下構(建)築物的頂板上;
5) 種植坑定點時應標明中心點位置,種植槽應標明邊線;
6) 定點標誌應標明樹種名稱(或代號)、規格;
7) 大規格喬木可用插杆法標誌點;
8) 行道樹定點遇有障礙物影響株距時,應與設計單位取得聯絡,進行適當調整;
9) 挖種植坑、槽的大小應根據苗木根系、土球直徑和土壤情況而定,一般要求:樹坑寬度大於土球直徑300mm,深度大於土球高度200mm;坑、槽必須垂直,上口下底相等;樹坑為圓柱體形,且壁直底平。挖掘時將表土、芯土分開放置。種植坑、槽規格可參照表1;
表1 常綠喬木類種植穴規格(mm)
樹高
土球直徑
種植穴深度
種植穴直徑
1500
400-500
500-600
800-900
1500-2500
700-800
800-900
1000-1100
2500-4000
800-1000
900-1100
1200-1300
4000 以上
1400 以上
1200 以上
1800 以上
10) 樹坑底要求清理乾淨,無各種施工垃圾或殘留物,再翻鬆或者回填200mm 厚種植土,散鋪50 厚長江砂或者山砂(部份特殊植物可作調整);
11) 栽植樹木時觀賞面要求豐滿完好,生長茂盛,孤植單株喬木必須由園林工程師看貨購買,並要求園林工程師從不同角度調整觀賞面,樹杆中心線必須垂直;
12) 群體栽植要求線型前、後、左、右順直;
13) 喬木栽植深度根據植物屬性確定,必須符合生長要求;
14) 清除對植物生長有害的包裝雜物,並分層培土壓實,培土高度恰當,及時澆足定根水份,但不能有積水;
15) 喬木支撐設定高度,要求支撐點在 1300mm—1500mm 之間(部份低分枝喬木以分枝點為支撐設定高度),採用四枝支撐(高大植物應分二層以上四枝支撐;根據整片地形統一設定支撐點高度,並要求支撐形式統一、牢固;支撐點要求綁紮夾軟墊,嚴禁採用圓釘直接固定樹木;
16) 修剪首先對斷枝進行培育,剝掉枯枝,病蟲害枝;對球、柱型苗木修剪保證原形狀不受改變,修剪整齊,線條層次分明,樹型均勻對稱;
17) 喬木種植流程圖
6.4.2 灌木栽植及草坪技術標準:
1) 灌木、草坪大面積栽植前,應要求施工單位先進行樣板栽植,由地產公司組織(按5.3.3 條規定執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對栽植樣板進行點評,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栽植;
2) 把灌木運送到現場後,進行選苗,將苗木生長茂盛的部份選好,儘量 將茂盛部分朝觀賞面栽種;栽植要求線條流暢,不留空隙;種植袋苗灌木時,必須拆除包裝物;
3) 灌木栽種根據灌木的土球大小,用小鋤頭打種植坑;在栽種前首先放線,所有草花、灌木帶子寬度必須大於1200mm,形成規模化,呈魚脊背形狀;
4) 把灌木放入種植坑中,根據灌木的株型調整灌木的朝向;栽種密度要求一致,栽種密度根據苗木冠徑確定,間距不大於冠徑本身;
5) 用小鋤頭將挖出的土壤推回種植穴內,把小鋤頭倒拿,用鋤把對灌木根部周圍的泥土夯實;
6) 對灌木澆定根水,必須澆透,但不能有積水;
7) 要求施工單位根據氣候情況決定是否加遮蔭網或薄膜;
8) 要求施工單位專人對灌木進行養護,確保成活;
9) 灌木種植流程圖
10) 播籽種,散播要求籽種拌細土均勻散播,表面均勻覆蓋直徑為3mm—5mm 的細土及長江砂,澆足夠水分,嚴禁上人,避免破壞土層表面及萌生新芽;
11) 出苗期觀察及時補播空禿面積部分草種籽,生長期空禿面積不得超過2﹪,任意一點空禿面積不超過0.2 ㎡;
12) 密鋪草坪留縫 10-15mm;
13) 密鋪草坪與地被間介面處留間隙縫不大於 50mm,要求草坪邊沿線型流暢順直,靠灌木一側的土壤向灌木靠攏,連線處下凹50mm 左右,要求與道路、路沿上口低20mm,確保線型一致,無凸凹現象;
14) 密鋪草坪步驟要求基層種植土壓實→散鋪細種植土50mm 厚,壓實→鋪20mm 厚(不同區域可根據氣候及土質可作調整)長江砂及山砂壓實→平鋪草坪→用長江砂撒面填縫澆足夠水壓實,二週內嚴禁上人。
6.4.3 苗木的修剪
1) 苗木大面積修剪前,應先對已栽種的苗木作修剪樣板,由地產公司組織(按5.3.3 條規定執行)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對修剪樣板進行點評,合格後方可進行大面積修剪;
2) 帶土球或溼潤地區帶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開花灌木不宜作修剪,當有枯枝、病蟲枝時應予剪除。剪下來的枝條應及時處理;
3) 枝條茂密的大灌木,可適量疏枝;
4) 對嫁接灌木,應將介面以下萌生枝條剪除;
5) 分枝明顯、新枝著生花芽的小灌木,應順其樹勢適當強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6) 用作綠籬的喬灌木,可在種植後按設計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綠籬,種植後應加強整修,但不能損壞原狀;
7) 剪口應平滑,不得劈裂;
8) 枝條短截時應留外芽,剪口應距留芽位置以上 1cm;
9) 修剪直徑 2cm 以上大枝及粗根時,截口必須削平並塗防腐劑或塗油漆將截口密封。
6.5 園林道路、廣場、水池鋪裝貼面技術標準
6.5.1 道路、廣場、水池結構基層要求標準
1) 挖方區、回填區的地基基礎應區別對待,按設計圖施工,基層結構找坡不得小於1%;
2) 基層處理:所有回填區人工夯實程度必須分層夯實達到90%;若遇彈性土、流砂土等,必須作換土處理;
3) 所有砼墊層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如設計無明確要求,砼墊層強度必須滿足有筋C25、無筋C20 的要求。砼墊層厚度允許誤差為10mm。表面平整度允許誤差為8mm;
4) 結構基層縱橫向按規範要求預留伸縮縫;
5) 水池應為鋼筋砼整澆池體(池底坡度必須滿足自流排洩),若池體長方向長度大於35M 時,必須按建築規範設定伸縮縫;若水池為長水溪流,可在跌級處將結構徹底分段斷開,構造連線滿足觀感要求;
6) 水池結構基層及管道、防水施工完畢,必須關水48 小時,驗收合格方進行下道工序;
7) 所有小區道路必須按設計施工圖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施工圖的線行走向;要求砼強度、道路寬度、表面平整、坡度與設計相符合;
8) 道路路沿要求表面及接頭平整,線行流暢,安砌在砼墊層上,所有接縫一律採用幹縫;接頭直線段縫不大於2mm、弧形段縫不大於3mm;端頭統一按外露路沿高度的1 倍倒圓弧或2 倍倒斜邊並將路沿連通處理。
6.5.2 面層材料要求標準
1) 面層所用鋪裝材料顏色、規格、材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由監理單位負責樣品管理,並根據樣品進行材料驗收;
2) 所用鋪裝材料的顏色不能有色彩差異,同一部位進貨批次必須統一;
3) 規格尺寸嚴格按設計要求,其中貼面石材按規範允許偏差及市場允許偏差標準執行;
4) 水體面層鋪裝石材及部份易返鹼石材必須進行返鹼處理;
5) 卵石粒徑大小均勻,顏色符合設計要求。
6.5.3 面層施工工藝要求標準
1) 必須實施樣板帶路制度,樣板面積≥2m2,或一個鋪裝標準段。經驗收點評合格後再進行大面積施工。各工序必須按要求進行報驗;
2) 鋪裝、異形鋪裝需線條流暢、縫隙大小均勻、密貼灰縫寬度控制在3mm 內;靠邊、角處面層石材必須大於1/2,將邊、角處合併為整塊石材;
3) 貼面要求粘結牢固,空鼓率不超過5%,密貼灰縫寬度控制在2mm 內,大面積貼面要求放縫稀貼,灰縫寬度統一控制在6mm—10mm之間。深度統一控制在5mm--8mm 之間,勾縫要求首先低標號水泥灰填縫2/3 後,再用1:1 水泥沙漿勾凹縫,面層表面平整度控制在3mm內,不得出現積水現象;要求卵石粒徑形狀統一,密度均勻。邊緣卵石應按設計要求直線或弧線。
4) 壓頂石材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內邊必須超過砌體牆身寬度,接縫一律採用幹縫;1500mm 以下的獨立樹池壓頂儘量採用整塊石材並穿尖,1500mm 以上的壓頂石材儘量將石材長度調整到最大值;
5) 卵石貼上要求,卵石表面外露不小於本身粒徑的 40%,但粘結必須牢固,無跳粒現象,表面平整度控制在5mm 內,不得出現積水現象;
6) 嵌草地面符合設計要求,塊料大小均勻,無裂紋縫,缺角;鋪放平整度控制在5mm 內,不得有積水現象;
7) 碎拼石材符合設計要求,色澤及塊料大小均勻,灰縫寬度。深度統一控制在5mm--8mm 之間,必須採用機切縫;密縫碎拼要求幹縫,縫寬小於2mm。
8) 標高控制必須與設計相符,若須調整,要求園林工程師和設計師共同參與調整;
9) 施工完成後表面清潔,無塵渣、雜物汙染飾面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