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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牧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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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灃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畢竟金庸筆下人物眾多,可是思來想去才發現,印象最深的還是男郭靖女黃蓉!簡直是最完美的男人和女性!
女人應該覺得郭靖木訥不通風情,但是男人喜歡他仗義疏財,喜歡他一言九鼎,喜歡他大智若愚。也許他不如楚留香風流倜儻,不如楊過矯矯不群,不如蕭峰粗獷豪邁,不如張無忌出身名門,不如令狐沖靈動灑脫,不如金世遺惹人憐惜,不如天外飛仙的飄然若仙,那又如何?僅僅一句:為國為民俠之大者就夠了!
男人少有不喜歡黃蓉的,不能否認當年翁美玲塑造了完美的角色,實際上那樣一個精靈古怪,有點小刁蠻腹黑卻又敢作敢當的小女人,一個聰明爆表卻愛夫愛家到骨子裡,一個高富美的江湖俠女,寧願跟著傻丈夫同生共死,到現在也是完美女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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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可末
看到這個問題時,就想到自己高三苦逼的備考生活。現在回想這段歲月,最開心的就是看金庸小說,印象最深的人物還是倚天屠龍記中的張無忌。
他可謂是出生名門、天賦異稟、風流倜儻,吃的苦中苦,卻又那般柔情似水。他與趙敏的愛情更是羨煞旁人,願意為了心愛的姑娘放棄整個森林。這一點是我最佩服的,不像現在xxx名人,混的也就那樣,放在家中嬌妻不愛,非要到外面廝混,弄得妻離子散。
另外,張無忌雖武功高強,但不貪戀權貴。明明有機會登上至尊的寶座,反而拱手他人,不爭不搶,佛系人生,如此灑脫的人,也只能活在小說裡。張無忌的佛系人生也不是現代人的佛系,張無忌是有能力獲得而不願意獲取;現代人的佛系,是沒有能力獲取,藉口說自己無所謂。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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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貓的思考
我最喜歡金庸筆下的小說人物是喬峰!
喜歡你的俠之大義不論是丐幫的幫主,還是大遼的高管,心中始終堅守忠義,始終沒忘百姓黎民!真正做到了我心中的大俠!
喜歡你的用情專一都說女追男,隔層紗!但你認定阿朱之後,用情專一!哪怕阿朱不在了,你都仍未忘記!
綜上所述,我最喜歡的金庸小說人物就是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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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杳杳兮
Hello 我是杳杳
武俠寫的最棒的當然是金庸大神了,他曾把小說名稱的首字聯成一副對聯: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再加一部《越女劍》,共15部。基本都看過。
不過我沒有什麼俠骨柔情,我只愛郭靖黃蓉的小女兒,郭襄。
那一年,她遇見了楊過,然後遍地山花有了別樣的顏色,一眼一生,都以為她是小孩心性,可愛不愛自己才清楚,後來,她在峨眉終此一生。
有一首小詩講的她,特別好聽:
我走過山時,山不說話,
我路過海時,海不回答,
小毛驢滴滴答答,
倚天劍伴我走天涯。
大家都說我,因為愛著楊過大俠,才在峨嵋山上出了家,
其實我只是愛上了峨嵋山上的雲和霞,
像極了十六歲那年的煙花”
——風陵渡口初相遇,一見楊過誤終身,
只恨我生君已老,斷腸崖前思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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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了凡言兼小空空
這個問題問的真好。金庸作為武俠大家,實在是塑造了太多的經典人物。
而我最喜歡的卻是虛竹。這個人物其實不算是名氣大的,在金庸的經典人物庫中。我卻喜歡。
我喜歡虛竹的身上擁有的人的矛盾性,一開始他是和尚不能親近女色,而在現實中又有了男女之情,這讓他很矛盾。
我更喜歡他的靈活性,以及變通性。人最可悲的就是固守常規,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現實問題,我覺得是應該靈活變通的,從這一代點來講,就是對現在的人也非常的重要,這也是我喜歡這個人物的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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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神奇的Mr國
作為一個資深的小說愛好者,我也看過百多本小說了,我來說說吧。
1、主角。主角的話,作為一個男生奧,通常看到那種以女性作為主角的作品我是直接跳過的,有女主可以,但是女性作為第一主角我是不會看的。然後就是性格,我比較喜歡看那種恩怨分明的,但不要動不動就殺人,有些小說寫主角總是別人一得罪他就殺掉,還總是說什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這種角色真的很不喜歡。我喜歡那種謙讓,不會特別追究別人的錯誤,即使別人得罪他,他也會一笑了之,化解恩怨那種。不喜歡一個人對很多女性動情,有很多情人那種。不要太嚴肅,嬉皮笑臉一點比較好。
2、反角。反角的話不要太壞,不要是那種壞事做盡的人,不要什麼壞事都做,也要有好的一面,要適當做些好事,要有柔情的一面!不要是那種無所不用其極的人,雖然壞,但要守規矩,不會趁人之危!
3、女主。不要太溫柔,不要是那種什麼溫柔的要死的,要適當的調皮可愛些,最好有自己的口頭禪。
4、主要配角。一定要是那種灑脫的人,最好愛喝酒,這種人豪爽有氣魄,但是要有酒量,更要有酒品,不要喝完酒就耍酒瘋,很煩那種角色!
大概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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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讓胖的吃雞腿
1.林三
林三哥大名林晚榮,是一個旅遊途中從泰山上掉下去的倒黴經理,誰知道竟然穿越到了古代異世界,與史書既有相似又有不同。沒有遠大志向的林三哥做了賣絲綢的蕭府的小家丁,誰知卻同時引得了大小姐和二小姐的青睞,也開始了自己的傳奇之路,最終不但得到眾多美眉的青睞,更是讓自己的兒子登上了帝位,活脫脫的人生贏家,如此逍遙的人生再沒有比這更滋潤的了。——《極品家丁》
2.範閒
範閒外號小范大人,前世是一個病秧子,死後穿越到了異世界古代,實則是地球幾千年後的未來。兩世為人的小范正太一步步踏上權力的巔峰,也逐漸發現自己是皇帝的私生子,再逐漸的牽扯出關於母親的過往和死因,最終和慶帝站到了對立面。小范是人生贏家,但是也有理想有信念,道義終究是最重要的。——《慶餘年》
這兩個角色塑造的都非常成功,並且極具自身特色,是不可多得的成功角色,選擇這兩種角色定位無疑是一個很好地切入點呦。
我是萌之帆,熱愛文化的小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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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陝南雨農
我自己也正在創作小說,也在連載之中,就這個問題而言,我也確確實實有著自己的答案。
對於小說角色,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色浪漫》裡的鐘躍民。記得看電視劇是在上大學的時候,花了兩天時間全部看完。後面才去找小說看的。
一直到這麼多年過去了,每次看到劉燁,我都覺得這是鍾躍民。所以再後面鬼吹燈要拍電視劇的時候,我就覺得劉燁應該是最適合出演胡八一的演員。
《血色浪漫》裡的鐘躍民,給人一種痞帥痞帥的感覺,正兒八經的老北京,卻處處透露著不正經。
鍾躍民身上有著太多的矛盾。簡單而又複雜,痴情而又多情。堅強的外表埋藏著脆弱的內心。
和三個女人的感情糾葛,是讓人嫉妒而又羨慕的。每個女人都是非常優秀的,但是另一方面卻又為他的唯唯諾諾感到憤慨。就像《倚天屠龍記》裡的張無忌一樣,在很多女生的眼裡可能就是個渣男了。
我喜歡這樣的角色正是因為其更接地氣,就好像存在於你我身邊一樣,更甚者,像極了某一段時間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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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憨憨書蟲吧
如果是個人英雄的升級爽文,需要嚴謹冷靜果斷的性格,如果是權謀文,需要精細的佈局以及主角在書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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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橙瓜碼字
創作系列主角
創作小說角色時,要寫使你的讀者喜歡的人物,這樣他們就不會希望他死亡或消失。
——麥迪遜·戴維斯
最好的系列主角應該是能讓讀者喜歡,並且樂意不斷見到的人物。有些故事系列的主角沒有個性,故事也沒有太大的發展變化。而另一類主角,我個人最為崇拜,他們不斷地成長,人際關係不斷地改變,生活不斷地變化,動人心魄的事件層出不窮。人們希望去讀下一本小說,不僅僅是由於它神秘吸引人,而是急切地想知道,接下去又會發生什麼事情。
夏洛特和彼得是我的第一部系列小說中的主人公。在寫這本書時,我便期望著下一本書能得到讀者的認可,但又沒有多少把握。我的前6本書就這樣一本接一本地面世了。當我感到有足夠的信心去規劃時,已經太晚了,那些人物的個性、生平和人際關係都完完全全定型了。
我的第二個系列小說的主角是蒙克,在第二個系列寫了很長時間,我才知道應該賦予他哪些品質。
在創作系列人物時,當你要介紹他的過去,就要為人物的發展留足空間,時間上的,感情上的,構思上的,及一些重要的簡短暗示。
至於蒙克,我頭腦中有他完整的過去,他失去了記憶,對自己的過去全然不知,慢慢地他發現了過去的愛情故事,還有那些他萬分感激的人,那場令他十分心痛輸掉的官司。我對夏洛特知道得也很多,但彼得的青年時代卻沒有展開,我打算在以後的小說中再寫這—點。還有所有的配角,像維斯帕夏已有80歲高齡了,想必他曾擁有一個冒險的過去。
人物關係隨時間變化,很複雜。他們有親密無間的時期,也有隔閡的時期,他們互相傷害,互相誤解,欠下人情債,但所有這些都會改變,並在這些人物身上留下烙印。從過去走來的人能讓你的主角更有個性,如果你希望情節引人人勝,你可以給他們插人一個慘重的失敗,親近人物的死亡,不義行為的惡果,令你的主人公愧疚不已。
在創作主角的過去時,請仔細考慮他的家庭背景,及他的人際關係,如導師、情人、競爭者、朋友、敵人等等。不要一開始就勾畫得太細,那樣你就沒有餘地去刻畫性格的多層面及以後要揭示的矛盾。人每天都在改變,更不要說一年又一年了。不管我們是否能清楚地記得過去,它總會以這種或那種方式留下印記。
展示你的主角怎樣為他所熟知的人所影響:那些他所愛的、所恨的、所懼的和所慕的。如果你開始說得並不多,你將有機會在後續小說中加入他們。他們可能是主人公童年的鄰居、遠房親戚或記憶中的某個人,而且僅有寥寥數語,但在以後的作品中,他們就派上了大用場。他們不僅為情節提供了角色,還對你的主要人物產生了深重的影響。
你的主角被每個故事中的事件所感動,併產生了小小的變化,或許更智慧、更溫柔、更富有同情心,或許更愚蠢、更自大、更世俗,這些都對你有利。但千萬記住,如果你不喜歡你的主角,讀者也不會喜歡他,而且絕不會在系列小說中追蹤他。
你的主角當然不是聖人,他的貧窮束縛了他的眼界,還有那些弱點,諸如酗酒成癮、依賴毒品、不幸的婚姻,或者交友的無能。這些東西寫得多了,讀者會對它厭倦。
要知道,虛構人物時,短期的問題可能非常有趣,但在兩至三部小說之後,就可能失去吸引力。讀者希望看到變化,希望主角應該能克服自身的缺點。儘管現實生活並不總是這樣,但要想讀者能持續欣賞我們的小說,就得讓主角是一個使人快樂的傢伙。我並不主張結尾一定要皆大歡喜,但故事本身必得寫得令讀者急於去讀,所以,寫系列小說最大的忌諱是乏味。考慮一下自己是怎樣成長的?是怎樣改變自己的情感和觀念的?讓你的男女主人公也這樣去做。如果你在寫一部跨越10到20年的系列小說,小說的結尾與開始著手寫時應大不一樣,讀者能隨著你的人物,從一本到另一本不斷地去追蹤他們的歷險,人際關係的變化,及成長的心路歷程。
例如,查羅蒂嫁給了彼得,一個地位和收人都很低的男子,使她改變了許多,她變得世故,懂得不能大坦率,並改變了以前的許多看法。這也可以說是我本人對與人交往的反思吧!
蒙克面對著更劇烈的變化。他恢復了記憶後,不得不按照別人的方式去看自己,並且不知曉自己該去幹什麼。例子多得很,你得自己去創作。
當開始創作一個角色時,心裡一定得有個結局,否則你還沒打算收尾時,就會發現寫不下去了,或根本找不到繼續寫下去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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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題太寬泛了!人群不同,年齡不同,文化層次不同,地域不同,工作性質不同……,這不會有固定的答案,如果是我,喜歡平凡一點兒的主角,有知道的,有不知道的,也有二逼犯傻的時候,貼近生活。太聰明的主角不喜歡,感覺全世界就他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傻子,這種最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