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不能使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形式平等。
2、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法律實現的只能是形式平等而不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的是法律的普遍性。近代以來,法律的普遍性表現為普遍平等對待性,即要求平等地對待一切人。法律的平等是一種規範上的平等,不是事實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對待,而不是禁止任何差別對待。平等原則並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區別的規定,以形式上的不平等去促進實質上的平等。擴充套件資料:1、是被提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說明法的階級性。法不是超階級的,它總是一定階級的意志的體現。(2)法只能屬於統治階級的。法只能在經濟上、政治上居於支配地位的階級,即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體現。(3)法是統治階級的階級意志的體現。法是透過自己所掌握的國家政權,把自己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即不是統治階級中個人意志的體現,也不應是統治階級個別或部分(階級、階層)意志的體現。(4)法是統治階級的基本意志的體現。不是全部意志的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要靠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去體現、去貫徹。法不可能包羅永珍。它只規定和調整有關統治階級基本利益的和社會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會關係。2、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1)法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但統治階級意志本身並不能直接形成為法。由統治階級的國家制定或認可,才能成為法。
3、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1)一切行為規則、社會規範都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強制性是最強的――即不執行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不執行――輕者剝奪權利、重者剝奪生命。(2)國家強制力的物質形態:即一系列的國家執法組織:法院、檢察院、監獄、軍隊、警察等保證實施。
4、具有社會性(1)法的基本屬性——階級性。(2)法的社會性。在階級社會中,法在實現統治階級職能的同時,還"執行由一切社會性質產生的各種公共事務"的職能。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的進步,法所具有的為公共利益服務的社會職能,在有關經濟、科技、環境等法律部門中所起的積極作用,正日益取得發展。
1、“法律面前不能使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形式平等。
2、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法律實現的只能是形式平等而不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的是法律的普遍性。近代以來,法律的普遍性表現為普遍平等對待性,即要求平等地對待一切人。法律的平等是一種規範上的平等,不是事實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對待,而不是禁止任何差別對待。平等原則並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區別的規定,以形式上的不平等去促進實質上的平等。擴充套件資料:1、是被提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說明法的階級性。法不是超階級的,它總是一定階級的意志的體現。(2)法只能屬於統治階級的。法只能在經濟上、政治上居於支配地位的階級,即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體現。(3)法是統治階級的階級意志的體現。法是透過自己所掌握的國家政權,把自己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即不是統治階級中個人意志的體現,也不應是統治階級個別或部分(階級、階層)意志的體現。(4)法是統治階級的基本意志的體現。不是全部意志的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要靠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去體現、去貫徹。法不可能包羅永珍。它只規定和調整有關統治階級基本利益的和社會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會關係。2、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1)法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但統治階級意志本身並不能直接形成為法。由統治階級的國家制定或認可,才能成為法。
3、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1)一切行為規則、社會規範都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強制性是最強的――即不執行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不執行――輕者剝奪權利、重者剝奪生命。(2)國家強制力的物質形態:即一系列的國家執法組織:法院、檢察院、監獄、軍隊、警察等保證實施。
4、具有社會性(1)法的基本屬性——階級性。(2)法的社會性。在階級社會中,法在實現統治階級職能的同時,還"執行由一切社會性質產生的各種公共事務"的職能。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的進步,法所具有的為公共利益服務的社會職能,在有關經濟、科技、環境等法律部門中所起的積極作用,正日益取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