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單打可以打到對方檯面的任何地方。當然,一般情況下右手握拍的選手都會選擇在自己檯面的左側發球,這樣,就能有很大的控制範圍。雙打就得按照發對角線的規則進行發球了。
發球
1.發球、接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中籤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3)在獲得每2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10分或實行輪換髮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5)在雙打中,每次換髮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2.合法發球
(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臺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7)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9)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10)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不需要。
單打可以打到對方檯面的任何地方。當然,一般情況下右手握拍的選手都會選擇在自己檯面的左側發球,這樣,就能有很大的控制範圍。雙打就得按照發對角線的規則進行發球了。
發球
1.發球、接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中籤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3)在獲得每2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10分或實行輪換髮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5)在雙打中,每次換髮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2.合法發球
(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臺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臺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7)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9)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10)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