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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在感稀薄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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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陽光大道3605
人活一輩子,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若說死後無償搞獻器管,不用說個人,就是自己的兒女也無法接受。可是就有這種人,生前勤勞,死後還不得安逸。死後還要為人類的醫學事業捐獻自己的器管。對於這種人,首先為他點贊!用句什麼話形容呢?就用一句古詩:"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都不能比擬這種人的無私奉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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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看風雲161238177
把人生看得透,離去也是一縷青煙,來得自然,去得自然,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只要看得開,生命然盡時捐獻身體的器官也不失是生命的另一種廷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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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雨辰的婆婆
謝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全屍而歸,千年之習俗,故古代有五馬分屍,銼骨揚灰的刑法。現在時代不同了,醫療科技如此發達,如果去世後能用自己身上有用的零配件去救活一條生命或發揮你的其功能是很有意義的壯舉,是人一生最後一次愛的奉獻,大愛無疆,希望有更多的人衝破傳統觀念,投入愛的絕唱,德蔭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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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卓別百科全書
有的人願意捐,有的人不願意。大多數當事人在彌留之際應該無所謂願不願意,但他們的家人大抵是不願意。憑什麼?憑什麼?憑什麼?死了還要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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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恩優油生活
器官移植對患末期器官衰竭病人來說,無疑是一個最佳的治療方法。它不但能夠延長患者的生命,更可以大大改善其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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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遺忘的努力
佛教裡是怎樣看待捐獻器官,遺體的?
關於這個我一直有疑問,以前也看過兩種不同的說法: 第一種認為自己將死之際,將自己身體上的有用的器官捐獻給需要的它的,相當於自己沒有死,而是又重生一次,造福他人; 第二種 認為自己將死,不應該把自己這個陳舊的破皮囊捐給他人,已不所欲勿施於人。 何況自己的身體好不好,正常不正常還會對人有影響。 說法不一,所以我想聽一下大夥到底是怎樣看待捐獻器官,遺體的看法?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展開
我來答
青山碧水間
LV.9 2010-01-30
首先,自己的器官不是自己——四大和合的色身分散就是分散了,沒有可能又分散又不分散,所以說重生至少與佛教的意思恐怕不合。
另外呢,說不該捐獻器官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於邏輯也不合——別人的皮囊出了問題、捐獻器官對這個皮囊肯定是有好處的,怎麼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要說活著並不好所以不幫別人活,那大家是不是應該推崇殺生了?顯然不是。
至於是否應該捐獻器官,因為器官被移植時亡者可能神識仍在、身體有巨大的痛苦可能感應惡道(一般來說捐獻器官是越早越好,但是即使是西方醫學實驗也有例子發現被砍頭者在幾小時內仍有知覺,而這個砍頭者按照醫學標準來看已經死過了、後來加之刺激卻又有反應;而按照佛教的看法,除了立即轉世或往生的、大多數人按照現代醫學標準認定死亡後神識還要留在身體上一段時間),但是捐獻器官又是善行無疑,末學覺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概而論只有原則沒有操作方法。
基本上,末學以為,對個人來說,如果能夠做到截斷肢體等多數人認為巨大的苦痛不覺痛、或者有痛痛覺,那麼不妨礙——因為這個痛要麼對於甚深定力者根本不覺得、要麼即使痛也不妨礙正念;但如果做不到還是會感覺到痛苦,雖然捐獻器官的發心很好、末學也主張不要這麼做、因為人死時意識渙散、沒足夠的定力一定會被當時巨大痛苦導致的情緒和業力牽引至惡道、或者比不經歷這些痛苦本應去的道要壞很多——當然另外一方面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捐獻墮了惡道,長期來看捐獻的善報還是遲早會現前。
舉個更容易理解的例子:捐款也很好,但是大多數佛弟子恐怕也做不到捐款到一文不名吧?強迫自己捐到那個程度只能增加煩惱、於解脫反而不好。
所以末學以為,不攀緣不違緣、過而無住、行善而不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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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最下飯的熱點
平常都說,你一個人一身器官值個幾百萬,活著的時候都不珍惜,拼命造,死了自己毫無感知還有什麼好捨不得的,現在的市場供需特不平衡,也是因為老祖宗留下來的觀念,但現行國家政策,入土為安之前還不是燒掉了,留下一團灰,還不如捐獻為自己的子孫積點福報,畢竟活著活著,到後半輩子也是為了子女。讓自己的子女更多了幾個親人,昨天上午因車禍受傷的7歲小男孩東東的父母真心值得學習。這個遭遇不幸的家庭,選擇把哀傷留給自己,讓孩子在離開這個世界後去幫助更多的人,還能留個念想。捐獻出孩子的心臟、腎臟、肝臟和角膜,每一樣器官都如此重要,都可以挽救一個人,一個家庭。。受過這個家族恩惠的人,也會一生一世記得這個家庭的好,即使真的有天堂地獄,如此大德,也是必定上到天堂,轉世也能投個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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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的話,對於很多人是難以接受的。我們古老的傳統是人死了要入土為安,即使是現在這個習俗也是根深蒂固,很少人會願意捐贈的。至少人生前是很少會去考慮的。
還有就是我們很多人的醫療觀念還比較落後,覺得捐贈器官很恐怖,連想都不敢想一下。
還有就是我們大部分人都是自私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你的事關我什麼事,你又不是我什麼人,我也沒能從你那獲得什麼,幹嘛要捐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