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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表字)是指在本名以外所起的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義的名字。古代男子20歲女子十五歲,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

    古人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用途。古人一誕生就起名,成人後則有字,號;死後有諡號。《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 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稱用名,稱人以字。 “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相表裡的,所以又叫“表字”。

    古人“名”和“字”的關係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制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擊鼓罵曹”的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游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也是同義。

    古人“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與“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咎”是過錯),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古人“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   

    古人“名”和“字”往往取自古書古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唐代文學家陸羽字鴻漸,是取自《周易》: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

    古人的“名”和“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係,如宋代文學家蘇軾、蘇轍兄弟共用偏旁“車”表同輩。

    拓展資料

    在古代,由於特別重視禮儀,所以名、字的稱呼上是十分講究的。在人際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謙稱、卑稱,或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平輩之間,只有在很熟悉的情況下才相互稱名,在多數情況下,提到對方或別人直呼其名,被認為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平輩之間,相互稱字,則認為是有禮貌的表現。

    下對上,卑對尊寫信或呼喚時,可以稱字,但絕對不能稱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長輩的名,更是連提都不能提,否則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產生了中國特有的“避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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