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是一古老的故事,很可能系改編古巴比倫一內容相近的作品而成。但希伯來人賦予這一故事更深刻的對哲學可能性的認識。故事的主人公約伯是位有德之人,“敬畏神,遠離惡事”,他突然遭到一連串災難的襲擊:他的財產遭到搶劫,孩子被殺,他自己也受到疾病的困擾。起初他不以苦樂為意,聽從命運的安排;得福必然要受禍。然而隨著痛苦的加劇,他完全絕望了。他詛咒他出生的那一天,稱頌死亡,“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睏乏人得享安息”。
其後就是約伯和他的朋友就惡的涵義進行的冗長的辯論。後者認為,所有苦難都是對罪過的一種懲罰,懺悔者將得到寬恕,且性格會堅強起來。但是約伯對其中的任何論點都不感到滿意。他在希望與絕望兩種思想的折磨下痛苦至極,力求從各個角度重新審查這一問題,他甚至考慮到這樣一種可能性:死亡也許並不是結束,今生受禍,來世也許會得福。不過失望情緒再次佔了上風,他斷定上帝是位無所不能的神,性之所來或狂怒之下,就會毫不留情地把一切都毀掉。最後,在極端苦悶之中,他懇求這位全能的主現身,顯示其奇妙的作為。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了約伯的要求;他歷數了自己開天闢地、創造萬物的宏偉功績。約伯認識到自己是卑賤的,而耶和華的偉大是述說不盡的,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故事的最後並未給出解決個人受難問題的良方。耶和畢既未允諾在來世中予以補償,也未花費任何氣力去駁斥約伯的悲觀情緒。人類必須從這樣的哲學反思中求得慰藉:宇宙比人類偉大、上帝所尋求的宏偉目標實在是不能用人類的公正和善行標準加以限制的。
如果說抒情性的《雅歌》與悲劇性的《約伯記》迥然相異,那麼極其老於世故的《傳道書》與上述兩者也有天壤之別。這一作品的作者傳說是所羅門,但寫作年代肯定不早於公元前3世紀,其中包含了《聖經》中某些最重要、最有力的語錄。不過本書的信條與見於希伯來聖經其餘各部分的崇高和預設相牴觸,因為《傳道書》的作者是位無神論者和惟物論者。在他看來,人類死後如同牲畜死後一樣沒有來世,而人類歷史不過是代代相沿的過程。萬物都是週期迴圈的,任何成就都不是持久的,因為“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處於這種無意義重複之頂端,在人間事務的領域中,居支配地位的是隱蔽的命運而不是功過,因為“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鑑於這些情況,作者提出要以順其自然的態度對待生活,行事有節制,”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送智慧……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就其消極的觀點看出人意料的是,他也“讚頌行樂”,理由是“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
這樣一段鼓吹“不要行義過分”的文字何以混入希伯來《聖經),至今仍不清楚,不過不能過分強調這是例外。因而,我們與其以《傳道書》來結束對希伯來文學的概述,倒不如最好指出,希伯來《聖經》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無論就其預言——末世學的神示——還是就其富有活力的肯定性的表達而言,都是以一種非常獨特的按語結尾的。在這裡它借耶和華之口這樣說:”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踐踏惡人……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
《約伯記》是一古老的故事,很可能系改編古巴比倫一內容相近的作品而成。但希伯來人賦予這一故事更深刻的對哲學可能性的認識。故事的主人公約伯是位有德之人,“敬畏神,遠離惡事”,他突然遭到一連串災難的襲擊:他的財產遭到搶劫,孩子被殺,他自己也受到疾病的困擾。起初他不以苦樂為意,聽從命運的安排;得福必然要受禍。然而隨著痛苦的加劇,他完全絕望了。他詛咒他出生的那一天,稱頌死亡,“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睏乏人得享安息”。
其後就是約伯和他的朋友就惡的涵義進行的冗長的辯論。後者認為,所有苦難都是對罪過的一種懲罰,懺悔者將得到寬恕,且性格會堅強起來。但是約伯對其中的任何論點都不感到滿意。他在希望與絕望兩種思想的折磨下痛苦至極,力求從各個角度重新審查這一問題,他甚至考慮到這樣一種可能性:死亡也許並不是結束,今生受禍,來世也許會得福。不過失望情緒再次佔了上風,他斷定上帝是位無所不能的神,性之所來或狂怒之下,就會毫不留情地把一切都毀掉。最後,在極端苦悶之中,他懇求這位全能的主現身,顯示其奇妙的作為。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了約伯的要求;他歷數了自己開天闢地、創造萬物的宏偉功績。約伯認識到自己是卑賤的,而耶和華的偉大是述說不盡的,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故事的最後並未給出解決個人受難問題的良方。耶和畢既未允諾在來世中予以補償,也未花費任何氣力去駁斥約伯的悲觀情緒。人類必須從這樣的哲學反思中求得慰藉:宇宙比人類偉大、上帝所尋求的宏偉目標實在是不能用人類的公正和善行標準加以限制的。
如果說抒情性的《雅歌》與悲劇性的《約伯記》迥然相異,那麼極其老於世故的《傳道書》與上述兩者也有天壤之別。這一作品的作者傳說是所羅門,但寫作年代肯定不早於公元前3世紀,其中包含了《聖經》中某些最重要、最有力的語錄。不過本書的信條與見於希伯來聖經其餘各部分的崇高和預設相牴觸,因為《傳道書》的作者是位無神論者和惟物論者。在他看來,人類死後如同牲畜死後一樣沒有來世,而人類歷史不過是代代相沿的過程。萬物都是週期迴圈的,任何成就都不是持久的,因為“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處於這種無意義重複之頂端,在人間事務的領域中,居支配地位的是隱蔽的命運而不是功過,因為“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鑑於這些情況,作者提出要以順其自然的態度對待生活,行事有節制,”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送智慧……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就其消極的觀點看出人意料的是,他也“讚頌行樂”,理由是“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
這樣一段鼓吹“不要行義過分”的文字何以混入希伯來《聖經),至今仍不清楚,不過不能過分強調這是例外。因而,我們與其以《傳道書》來結束對希伯來文學的概述,倒不如最好指出,希伯來《聖經》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無論就其預言——末世學的神示——還是就其富有活力的肯定性的表達而言,都是以一種非常獨特的按語結尾的。在這裡它借耶和華之口這樣說:”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踐踏惡人……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