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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ony42578294

    口頭辭職沒依據。這麼辦:提前一個月書面辭職,滿一個月後走,如果再阻攔之類可直接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 2 # 張村花

    之前我也是做人事的,像這種情況先輔導一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30天后就可以離職,不管他批不批辭職,就可以正常離職了,(當然如果領導沒有安排你工作交接,你可以正常找身邊同事對接工作,30天后你可以再次給領導一份工作交接書面情況書,以及手裡的工作狀況)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他。他不籤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如果超過一個月還沒有籤合同的,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

  • 3 # 愛遊戲小新

    離職時最好提供書面版的正式申請書,或者發至領導郵箱,既然一個月前確實說過,那就不管了唄,公司不想好聚好散,那就無所謂啦

  • 4 # 懶爸爸育兒日記

    證據啊!現在的人都是法盲嗎?提交辭職報告,並且發電子郵件。這樣一個月內你就可以走了。而現在公司不承認你有口頭辭職,你想馬上走就變成你沒道理了。當然你可以選擇曠工2天以上被公司開掉,但沒有賠償了哦。

    所以現在打辭職報告用掛號信遞交併且發郵件給公司,這樣1個月後自然就沒問題的走了。

  • 5 # 西蒙o

    一個個說的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首先辭職首先你的直屬領導簽字批准,辭職報告才會遞交到人事那邊。假如你寫書面的辭職報告,這邊直屬領導一直不給你簽字,在人事那邊你的辭職報告就是個空白?一月期哪裡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好多幹細胞庫老是在拿“牌照”說事,真相到底是怎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