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團支部的基本程式
一、前期工作。進行團員統計,摸清35歲以下青年情況,登記造冊;商定委員候選人人選。
二、單位黨組織向上級團委提交成立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的函。函的內容包括本單位團員人數情況;要求設立團委(總支或支部)的理由;(注:團員人數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申請設立團支部;團員人數在5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請設立團總支;團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請設立團委);擬任委員、書記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如申請設立團委或團總支,要說明團組織機構設定情況以有關職位。(即計劃下設總支部數、支部數及委員人數)
三、上級團委對申請成立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的單位進行情況核實,並給予同意成立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的函覆。其中情況核實主要為以下方面:瞭解上報團組織現狀;團員人數是否符合團章規定;委員會人數是否符合團章規定;領導班子人選是否具備條件。
四、單位黨組織向上級團委提交召開團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的函。包括:籌備組織領導機構、大會議程、時間地點、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產生辦法、選舉辦法等。
五、上級團委函覆。
六、會議籌備工作。包括:候選人預備人選推薦、檔案起草、會務等。
七、召開團員大會或代表大會。按團內民主選舉程式選舉產生團的委員會。大會之後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確立近期工作內容,並明確工作分工。
八、向上級團委遞交關於選舉結果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選舉工作情況和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委員名單。
成立團支部的基本程式
一、前期工作。進行團員統計,摸清35歲以下青年情況,登記造冊;商定委員候選人人選。
二、單位黨組織向上級團委提交成立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的函。函的內容包括本單位團員人數情況;要求設立團委(總支或支部)的理由;(注:團員人數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申請設立團支部;團員人數在5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請設立團總支;團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請設立團委);擬任委員、書記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如申請設立團委或團總支,要說明團組織機構設定情況以有關職位。(即計劃下設總支部數、支部數及委員人數)
三、上級團委對申請成立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的單位進行情況核實,並給予同意成立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的函覆。其中情況核實主要為以下方面:瞭解上報團組織現狀;團員人數是否符合團章規定;委員會人數是否符合團章規定;領導班子人選是否具備條件。
四、單位黨組織向上級團委提交召開團員大會(或代表大會)的函。包括:籌備組織領導機構、大會議程、時間地點、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產生辦法、選舉辦法等。
五、上級團委函覆。
六、會議籌備工作。包括:候選人預備人選推薦、檔案起草、會務等。
七、召開團員大會或代表大會。按團內民主選舉程式選舉產生團的委員會。大會之後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確立近期工作內容,並明確工作分工。
八、向上級團委遞交關於選舉結果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選舉工作情況和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委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