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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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戶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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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工傷”,兩個要件,一個是“工”(工作時間、工作現場、工作內容),再一個是“傷”(事故傷害、意外傷害)。領導在工作現場,履行工做職責與員工吵架,在動嘴不動手的情況下,不至於產生肢體傷害,所以不符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現場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認定工傷的情形。
正常成人一般不至於被“氣死“,常常是因為當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在有一些誘因的情況下,發生心悸猝死。因此,領導在工作時間、工作現場發病死亡,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視同工傷處理。
員工在領導死亡事件中,沒有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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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儀曉曉
我們有個領導在開會時靠在椅子上就悄悄死了,最後算了工傷處理,兒子12歲就接班了。你這領導在工作時間與員工因工作吵架而死,我想也可能會按照工傷處理。雖然沒有受到傷害,都可能是自身有心臟病,腦溢血等病引起,但總歸人家是死了,大的企業處於人道和照顧家屬都會有安排。至於這位員工,我想沒啥罪過,也不是故意而為,只是個意外。
工作中吵幾句,也應該屬於正常,領導吵幾句就死了,不應該認定是氣死的,應該屬於疾病復發致死。因為吵幾句根本不會氣死人。
這個領導有可能是,心臟病,或是,腦淤血,也可能是長期加班得不到休息,再加上爭吵猝死的。
至於領導死了算不算工傷,應該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年齡疾病掌握的情況,具體研究確定。
大多數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會就高不就低 ,儘量的給自己部門的領導謀福利,也就是說盡量的辦理工傷手續。
不是氣死的 ,就不涉及職工有罪 ,工作中有矛盾,有爭吵應該視為正常的職場現象,不能適應的領導應該自己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