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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想做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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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血白雪
如果物業的供暖品質好,我肯定停了家中的暖氣,畢竟費用很貴。但是你強制我停,就是找死,一個物業,有什麼資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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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曹三路
肯定不合法。一般物業沒這麼大的權力,如果是政府部門強行要求也不合法,如果自己不願意可以拒絕。必要時可以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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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零的記憶3
首先集體供暖和物業沒有太多的關係和利益,物業只是載體,不是主體。其次集體供暖只是一種方式,不是一個制度。再次供暖的方式多種多樣,只要不違法就行,不存在強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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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陽光撒向大地
肯定不合法,但是個人壁掛爐取暖太貴了,當年我家九十平米,燒五個小時地面才有點不涼,真正熱得燒五十塊錢,每天二十個氣吧!每個月得一千五昨天,可集體供暖一個採暖季用不上2千吧!我當年特別後悔壁掛爐取暖,而且壞一次維修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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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開元53
單就事論事說,集體供暖比家庭自己供暖效果要好的多,集體供暖的費用也比自己供暖低的多,從採暖效果和經濟性角度來說,還是建議你改了的好,不過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你家是燃煤鍋爐採暖,那麼物業有可能是執行了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安排,燃煤鍋爐一律拆除,可以該為集體供暖或者燃氣爐,或者電暖爐都行,但確實還是集體供暖的效果最好,如果你是燃氣鍋爐採暖,那麼物業是沒有權利讓你改的,他們強制就是違法的,不過,實在想不明白你為什麼不願意該集體供暖,也可能是改集體供暖要繳納開口費之類的費用,其實這些費用要不了一兩年就可以彌補回來,何樂而不為呢,再說了,如果是當地政府統一推行集體供暖,一般都會對已有燃煤燃氣鍋爐的家庭有優惠政策,以鼓勵大家改裝的積極性,還有一點提醒你注意,在中國北方很多地方,都有針對蹭暖的家庭收取蹭暖費的規定,一個樓上大多數家庭都開通了集體供暖,那麼不繳費的住戶家裡溫度也是熱乎乎的,東北許多家庭一到冬天就去海南過冬,家裡暖氣不開,也要繳納30%—50%的蹭暖費,估計你們那兒的物業有可能是出於這方面的原因才說要才出你家自己的鍋爐的,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講,只要你家需要採暖,你保留自己家鍋爐的原因就不可能是真的自己供暖,只能是想蹭鄰居家的暖,大家心裡都明白,所以才有了物業不允許你自己燒暖氣的現象存在,說自己燒鍋爐只是藉口,物業肯定是受了熱力公司的統一委託,才這麼做的,勸你還是改了吧,自己燒鍋爐真的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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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魔蠍座221
不論什麼供暖方式,都是有償服務。供暖有多種方式,電暖,壁掛爐,燃氣,或集中供暖。房子是我的,我想採用什麼供暖是我房主自己的事。集中供暖也不是最好的,強行逼迫業主採用是違背業主意志的。沒有法律規定。物業和供暖企業的規定什麼約束力也沒有。供需方都要受上位法的國家層面的法規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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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7345133
在沒有集體供暖情況下也可自己按裝燃氣爐、但待保證安全、由燃氣公司安全檢查後用、但最好是物業別一刀切、做個備用也好、物業可於業主做到一起商量解決辦法、物業就是為業主搞服務的、服務好了才有好的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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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堅強歲月666
當初引進物業公司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薅羊毛嗎?過去的社群管理模式不香嗎?一切向錢看,毀了幾代人的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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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睿思天下
不合法。
一般來說,如果物業沒有獲得許可,是絕對沒有權力強行停止業主燒自己的壁掛爐的。但是如果從經濟上來說,南方和北方地區自己燒壁掛爐的效果也是不一樣的,北方地區氣溫低,自己燒壁掛爐耗費更大,而南方地區可能自己燒壁掛爐更省一些。
如果是北方地區,比如北京,瀋陽,天津等冬天溫度比較低的城市,如果自己燒壁掛爐給家裡供暖,可能室外溫度在零下10度左右的天氣還是比較多的,如果想讓室內達到18度以上,顯然消耗量是相當大的,而且一般來說也是不會比集體供暖暖和的。
而且如果在北方地區,存在集中供暖的情況下,現在一平方大概是25元錢的暖氣費,如果你不交暖氣費,而採用壁掛爐自己供暖,這樣的情況可能是比較省的。在集中供暖的情況下,鄰居都交了暖氣費,你不開壁掛爐的情況下,可能室溫也不算太低,這樣的情況下,你如果不交暖氣費,稍微開一下壁掛爐,那感覺就比較暖和了,也省了一些暖氣費,但是這樣可能就由蹭暖的嫌疑了。但是如果四鄰都想蹭暖,都不交暖氣費的話,那麼你家裡的溫度就比較低,而開壁掛爐也不見得省錢了。而且如果北方地區有集中供暖的情況下,業主自己不交集中供暖費,自己燒壁掛爐,這樣的事情可能就有蹭暖的嫌疑了。
但是如果是南方地區,上海,重慶,武漢,南京等等地方,本來冬天溫度低的時間就不長,而且可能溫度極低的時間也比較短,那麼可能自己家裡燒壁掛爐或者是開空調,可能是比較省錢的。而且南方地區一般是沒有集中供暖的,很多家庭一般都是開空調,開壁掛爐等等,這樣可能是比較省錢的。
綜上所述,物業沒有獲得許可,是沒有權力強制要求業主停止壁掛爐的。但是從經濟上來說,北方地區氣溫低,燒壁掛爐可能更花錢,而南方地區冬天溫度高,自己燒壁掛爐可能是比較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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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引進物業就是錯誤,物業公司就是無賴型的,家中取暖只要符合環保要求,憑什麼物業要強行停止,再說物業哪來的執法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