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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44319796352

    仵作:舊時官府檢驗命案死屍的人,由於檢查屍體是件很辛苦的事,而且古代的封建思想嚴重,因此一般在檢查屍體的時候由賤民或奴隸檢查屍體並向官員報告情況,也就相當於是古代的法醫。 清末改稱檢驗吏,北洋政府時期仍有沿用。舊時官署中檢驗死傷的吏役,稱為“仵作”。《清會典·刑部》:“凡鬥毆傷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驗,該管官即帶領仵作親往驗看。”這就是說,仵作是官府所僱用的專門為刑事案件檢驗傷勢的專業人員。之所以要“親往驗看。”還含有查勘現場之意在其中。

      在古代,仵作屬36行之一,稱“仵作行”。其實,仵作既驗傷,主要還是驗非常死亡的屍體,驗致死因由,近似於後來的法醫。一般的鬥毆,檢驗方法比較簡單。驗屍便複雜得多,仵作要在沒有解剖屍體的情況下,把詳細的檢驗結果報告給有司,作斷案的參考。因之,仵作要懂許多專業知識,精通解剖學及藥理病理,知道何處經絡受傷便危及哪處臟腑,中何種毒便出現什麼症狀,判斷越準確,對破案越有幫助。所以,仵作幾乎都靠名師傳授。認真負責的仵作,檢驗屍體極其詳細,從毛髮到指甲,決不放過任何細節,一具屍體總要翻來覆去地勘查,尋找可疑之處。那些已腐爛的屍體,高明的仵作也有辦法驗證,甚至根據枯骨的顏色來判斷當初中的何種毒藥。潮汕女人罵孩子“腳手多”,亂動東西,說是“仵作腳手”,也是基於這方面。

      後來,許多潮汕人把殮屍工也稱為“仵作”,那範圍便擴大了。

      上海方言

      上海方言中把“下賤、下流”稱作“下作”,下作者也被講作“下作胚”。疑“下作”是“仵作”之訛。舊上海把收路屍和驗屍者叫做“仵作”,是社會中最低賤和下流的行當。

      歷史地位

      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賤民擔任,仵作的兒子是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與現代法醫最大的不同是古代的法醫是不能解剖屍體的。古代縣官一般都要兼備仵作的職能。

      關於宋慈

      歷史上最著名的仵作是南宋人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少受業於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點廣東刑獄,後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佑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併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20餘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時間與刑獄方面有關,深知“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認為檢驗乃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對於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生一毫慢易心”。發現吏仵奸巧欺侮,則亟予駁正;若疑信未決,必反覆深思,決不率然而行。認真審慎的實踐,得出一條重要經驗,“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歷試之淺”,於是博採近世所傳諸書如《內恕錄》、《折獄龜鑑》等數家,薈萃釐正,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以指導獄事的檢驗,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宋慈死後,理宗為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御書墓門。其摯友劉克莊(後村)在墓誌銘中贊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滑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谷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他於1247年寫成了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清同治六年,這本書傳入西方,被翻譯成多國文字,對推動世界法醫學的發展起到極為深遠的影響,宋慈因此被西方人稱作“法醫學之父”。中國大陸CCTV電視臺2005年播放了描寫宋慈斷案的電視劇《大宋提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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