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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耆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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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tosolicredasfir...
政策本身並沒有嚴重問題,但王安石最大的問題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推行政策操之過急,執政過粗,面對問題不懂得實事求是,一切問題搞一刀切。並且沒有看到古代官場的弊病。
例如官員為了政績大規模攤派青苗法,再加上層層剋扣,最終利率甚至高於民間高利貸,原本利民的政策反而讓人民背上了更加沉重的負擔。不僅是最窮苦的農民,包括小農和地主也一起遭殃。其結果自然失敗告終。
這三個法,簡單來說,立法初衷都是好的,但實現起來卻是難上加難。問題最大的是青苗法,問題相對小一些的是農田水利法。募役法本身問題不是太大,但結合農田水利法和另一個保甲法就很危險了。
首先說青苗法,這是王安石變法中危害最嚴重的一個,可以說是青苗法直接導致了北宋後期各種民不聊生以致農民起義。青苗法的本身構想是很不錯的。它的原則是將原本用於調節物價和應對饑荒的常平倉、廣惠倉內的儲糧折算成本錢貸給農民,應對春耕時秋糧吃完夏糧未收沒飯吃的急需。所謂青苗,就是農民手裡只有地裡的青苗做擔保。原本這時候,農民只能向地主富戶借錢借糧,而有錢人就藉機放高利貸。最後如果豐年,農民還了高利貸也所剩無幾,要是遇到天災還不上,土地就會被富戶收走兼併。王安石的青苗法,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與當時的高利貸相比已經相當低了),解決農民生計問題,又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打擊了民間高利貸行為,原本是利國利民的好事。
但是問題在於,想要理想化地執行根本是不可能的。要讓老百姓接受青苗法必須是個緩步推進的過程,但是王安石和宋神宗都等不了,他們要的是改革立竿見影。改革成功的標誌是什麼?自然就是貸出去很多錢,收回來很多利息。於是各地官員為了政績,紛紛將貸款指標攤派給百姓,不管你需要不需要,都要貸款。甚至連城市居民也被攤派貸款。青苗法可是用來給農民的,連城市居民也被強制要求貸款,可見牽連範圍之廣。更可怕的是,官員執行如此大規模的貸款,能不雁過拔毛嗎?在中國古代這種情況是不可能避免的。最後,原本低息的青苗貸變得比民間高利貸利息還高,窮苦農民貶低哀鴻。而且,這個危害不侷限於窮人,甚至連富人也慘遭荼毒。他們原本不僅不需要貸款,還可以借錢給窮人收利息。現在倒好,不能放貸不說,還被強行攤派比農民更重的貸款。因為富人有錢不怕還不出啊,各地官員當然找他們攤派大額指標了。不僅如此,富人還被強制給窮人擔保,一旦碰窮人還不出錢,富人就要幫他們還。如果碰到災年,大批窮人還不了貸款,許多富人也因此傾家蕩產。這樣的青苗法,能執行下去嗎?
然後說說募役法,也叫免疫法。這可能是王安石新法中獲得支援最多的,但問題也依然存在。在募役法實行之前執行的叫差役法。就是各家各戶除了要繳納稅收之外,還要參加義務勞動,比如保管公務啊,派送檔案啊,追捕盜匪啊,修建工程啊。沉重的差役負擔嚴重影響力農業生產。另外,富戶、僧侶等還想有免差役的特權。於是,王安石提出,各家各戶不再出人,而是改為交“免役錢”,原本免服勞役的僧侶、士紳等交一半錢,而由政府用這些免役錢僱傭專門人員從事各類事務。這樣做既讓,又讓差役隊伍專業化。
但是這個法的問題在於一刀切。就是無論你交不交得起錢,都得交錢。原本就壓力很大的窮人再要交一筆額外的免役錢,更是不堪重負,雪上加霜。其實這個募役法應該採取自願的原則,有錢出錢,沒錢出人。但是王安石沒這麼幹,顯然簡單粗暴了。另外,一涉及到額外收費,又給了地方官員橫徵暴斂的機會。
更嚴重的一個問題是,募役法不是單獨執行的,而是與題主說到的農田水利法、以及保甲法一同實施。募役法雖然讓百姓以出錢代替出人,農田水利法卻要求各戶出人去興修水利,保甲法更是強制要求各戶出人進行準軍事化管理,平時軍訓,夜間巡邏。也就是說,原本只要服差役,不用交錢,現在既要交免役錢,又要出人進行水利工作和軍事活動,既出錢又出人,看似減輕百姓負擔的免疫法與這兩個法一起實施,反而加重了負擔。
最後簡單說一下農田水利法。這個相對比較專業一點,比起其他幾個法來說談論的也比較少。簡單來說就是鼓勵興修水利,建立一整套工程標準和方案。問題也是很明顯的,除了前面說到的給百姓帶來負擔外,大規模的工程必然給官員盤剝百姓提供方便。另外,農田水利法鼓勵個人捐款興修水利,也讓很多官員為了政績對富戶甚至普通百姓敲詐勒索。同時也免不掉但凡大規模工程就會出現的虛假瞞報、豆腐渣工程,反覆施工效率低下浪費資源等等問題。
其實,王安石變法的問題不在於有的人說的用錯了人。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用什麼樣的人都免不了這一系列的問題。最關鍵的是,急於求成,一意孤行。如果能夠將新法認真調研,仔細打磨,不斷改進,還是可以有所收穫的。比如說如果將免役法改成自願原則,將青苗法的執行方由地方官員改為官方組織民間操作,或許情況都會好很多。可惜,神宗和王安石都一意孤行,不聽勸又將理性反對新法的人全部罷黜,換上一群酷吏,最終導致百姓怨聲載道,官員黨同伐異。也真是可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