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商標的尼斯分類,該分類於1957年6月15日在法國尼斯外交會議上正式簽訂,於1961年4月8日生效的國際公約。依據尼斯分類劃分,國際分類共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專案11類。其分類的規則是將商標按商品和服務按照1-45類的順序排列,每大類有一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徵及範圍,每項商品或服務均有一個順序號,以便查詢。所有尼斯聯盟成員國都使用此分類表,同時非尼斯聯盟成員國也可以使用該分類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聯盟成員可以參與分類表的修訂,而非成員國則無權參與。擴充套件資料:1、第一類,主要包括用於工業、科學和農業的化學制品,包括用於製造屬於其他類別的產品的化學制品。2、第二類,主要包括顏料、染料和防腐製品。3、第三類,主要包括清潔製劑和化妝品。4、第四類,包括工業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5、第五類,主要包括藥品和其他醫用或獸醫用製劑。6、第六類,主要包括未加工的和半加工的普通金屬,以及這些金屬的簡單製品。7、第七類,主要包括機器、機床、馬達和引擎。8、第八類,主要包括各種行業的作為工具使用的手動器具。9、第九類,主要包括驗室科研用儀器及器械、領航用電氣儀器及器械、穿孔卡式辦公機械等。10、第十類,主要包括醫療儀器、器械及用品。11、第十一類,主要包括照明、加熱、蒸汽發生、烹飪、冷藏、乾燥、通風、供水裝置。12、第十二類,主要包括運載工具;陸、空、海用運載裝置。13、第十三類,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產品。14、第十四類,主要包括貴重金屬,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製品,並通常包括珠寶、首飾和鐘錶。15、第十五類,主要包括機械鋼琴及其附件、電動和電子樂器。16、第十六類,主要包括紙、紙製品和辦公用品。17、第十七類,主要包括電絕緣,隔熱或隔音材料,以及生產用塑膠紙、板或杆。18、第十八類,主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不屬別類的旅行用品和馬具。
指的是商標的尼斯分類,該分類於1957年6月15日在法國尼斯外交會議上正式簽訂,於1961年4月8日生效的國際公約。依據尼斯分類劃分,國際分類共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專案11類。其分類的規則是將商標按商品和服務按照1-45類的順序排列,每大類有一個類別號和標題,每類的標題概括了本類所包含商品的特徵及範圍,每項商品或服務均有一個順序號,以便查詢。所有尼斯聯盟成員國都使用此分類表,同時非尼斯聯盟成員國也可以使用該分類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聯盟成員可以參與分類表的修訂,而非成員國則無權參與。擴充套件資料:1、第一類,主要包括用於工業、科學和農業的化學制品,包括用於製造屬於其他類別的產品的化學制品。2、第二類,主要包括顏料、染料和防腐製品。3、第三類,主要包括清潔製劑和化妝品。4、第四類,包括工業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5、第五類,主要包括藥品和其他醫用或獸醫用製劑。6、第六類,主要包括未加工的和半加工的普通金屬,以及這些金屬的簡單製品。7、第七類,主要包括機器、機床、馬達和引擎。8、第八類,主要包括各種行業的作為工具使用的手動器具。9、第九類,主要包括驗室科研用儀器及器械、領航用電氣儀器及器械、穿孔卡式辦公機械等。10、第十類,主要包括醫療儀器、器械及用品。11、第十一類,主要包括照明、加熱、蒸汽發生、烹飪、冷藏、乾燥、通風、供水裝置。12、第十二類,主要包括運載工具;陸、空、海用運載裝置。13、第十三類,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產品。14、第十四類,主要包括貴重金屬,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製品,並通常包括珠寶、首飾和鐘錶。15、第十五類,主要包括機械鋼琴及其附件、電動和電子樂器。16、第十六類,主要包括紙、紙製品和辦公用品。17、第十七類,主要包括電絕緣,隔熱或隔音材料,以及生產用塑膠紙、板或杆。18、第十八類,主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不屬別類的旅行用品和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