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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微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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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默11
首先給你的是鄙視!其次,這房產不管寫的是你父親個人的名字,還是寫了你父母雙方的名字,都是他們夫妻雙方的共同
財產,就算你父親有遺囑,你能繼承的也只有他個人的那一份。作為兒女,不說在父親去世以後好好安撫母親,照顧好母親,反而覬覦著家中財產,你還是人嗎?阿貓阿狗都不至於像你這樣沒良心,罵你一聲畜生,都會被畜生們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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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641035238237
你說的的對,人是最可怕的,她和我父親過了30年,工作是父親給找的父親對他非常的好,後來父親病重他確走了,後來因為我要工作,請他回來照顧一下,好吃好喝的待她,也沒能留住她,就連父親的葬禮她都沒有參加,30年的夫妻,你說可怕不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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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家中排行老四
首先是要確定這份遺囑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遺囑繼承是比法定繼承在先。但是房子是你父親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只能繼承父親的那一份份額。如果遺囑無效,那麼就由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父親的那一份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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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羅老師100
房證是父親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你父親無權處置你母親的財產,遺囑無效。你最多隻能繼承你父親的財產,也就是說房產你和你母親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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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信人53776381
你的情況跟我相似,我是上門的,岳父腦梗後中風生活不能自理八年,岳母則無中生有製造矛盾,直到岳父病逝都在二女家,我了理岳父後事她仍然在小女家,岳父三年她回家要同我分老家房子,有這樣的岳母是我最無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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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習慣自由自在的生活
婚後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一般只能繼承房屋的一半財產。假設是二婚的,且屬於老父親婚前名下的個人房產,另外遺囑明確指定只給自己兒子的話,應該指可以繼承全部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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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夜聽雨734
首先,你父母30婚姻,不管房產證是一人名字,必須是父妻共同財產,你父親只能處置這房子的一半份額,其次如果是父親全產,你也無權趕你母親出去,婦聯,居委會都不會饒過你這丶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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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秦嶺深山隱士
你人都是母親生的,和母親爭奪房產,你還是人嗎?
再說了,房產證雖然寫著父親的名字,但那是父母親共同的財產,房子給誰,應該由父母共同決定。
你現在提出疑問,證明你就是一個沒有親情的自私鬼。我倒建議你母親,房子絕不能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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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快樂抗癌美好回憶
這個問題我寫遺囑時專門到公證處詢問過,就算寫明指定房子給孩子,孩子母親一樣擁有繼承權,除非孩子母親寫宣告自願放棄房產權願由孩子一人繼承且經過公證,這樣遺囑裡由孩子一人繼承房子產權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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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獨生子女嗎,還是有人爭呢?不要太在意這些,你父親說房子留給你,你母親就不給住了嗎?要把她趕出去?好好對待你的母親,她百年後這房子總歸還是你的,不用這麼心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