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上海莫律師

    售房合同主要要注意的內容有這麼幾個方面:

    一是房屋的坐落面積單價和總價,房產的性質是住宅還是商用還是工業用,都要看清楚。

    二是首付的比例和合同定金的數額,辦理房貸、備案的時間約定。

    三是交房的時間,辦理房產證的時間和責任約定。

    四是有關違約責任的認定,特別是有關違約金的約定。

    五是糾紛的處理,這一塊要明確一些費用的分擔,一般由違約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處理糾紛的律師費鑑定費,評估費訴訟費。

    六是還要特別注意對相關資訊的保密要求,特別是購房資訊不能洩露和提供給他人。

    七是合同雙方的一定要看清楚,必須要是有權處置房屋的所有權人。有些購房合同可能會出現中介和其他代理銷售方, 這個要特別注意。

    合同還有很多方面,這些都是要注意的,最好還是諮詢律師,讓律師幫助處理。

  • 2 # 哎呀呀丶678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房屋的坐落、種類、間數、結構、質量、面積、附屬裝置等;

    (3)房屋價款數額、計價標準等,有國家統一價格的,應執行國家法定價格,沒有統一價格的,由買賣雙方參照評估價格自行議定;

    (4)付款的時間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及其他手續的有關規定;

    (7)違約責任;

    (8)其他當事人約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條件,對不可抗拒事件處理等;

    (9)合同的簽訂日期、地點、簽字人等。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

  • 3 # 京雲房產律師團

    在商品房買賣中兩種合同是在不同的購房階段出現的。但是在特定的條件下認購書是有可能被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最高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是這樣規定的: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裝置標準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8)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10)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所以,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在特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一種法律擬製的轉化。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夢見自己和死人的妻子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