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黃子乙

    按照鐵路運輸安全相關規定,旅客攜帶違禁物品應按以下方法處理:

    1、屬於法律規定,違法攜帶的物品應交公安部門處理,如國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物品、管制刀具(包括陶瓷刀具)等

    2、攜帶的物品沒有違反法律相關要求的物品,安檢部位應 採取帶回、暫存、放棄等方式

    1)帶回----旅客攜帶的違禁物品,由旅客送站的人員帶回

    2)暫存----旅客禁止攜帶的物品無法安排親朋帶回的,可由安檢部位暫存,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如有特殊情況可向暫存部位宣告,暫存時間沒有法律上的明文規定,一般都是由安檢單位和公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制定一個期限並交上一級主管部門確定認可

    3)放棄----主要是旅客攜帶的禁止攜帶的物品不能安排親朋帶回,又不想改變運輸方式來運送禁止攜帶的物品,其物品價值又不大,則選擇放棄

    3、旅客放棄違法違規攜帶的物品的處理

    1)違法物品交由公安部門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2)嚴禁攜帶的違規物品,經公安部門確認後一般由安檢部門集中儲存,儲存期限一般也由公安部門和安檢單位共同制定並交上一級主管單位確認,一般情況是六個月或一年左右;

    4、儲存期限過後進行銷燬。安檢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提出書頁報告提交公安部門和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並核查、清點物品名稱、規格、數量、儲存時間等;如有不符,公安和上一級主管部門要共同追查相關責任或按照法律依據進行查處(處理是非常嚴格的)

    等等吧,忒多呀,就寫到這吧,不明白再詢問好了。

    此回答如有違反法律和相關規定的,以相關法律和規定為準,此回答不負法律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區別1圓硬幣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