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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146636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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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哥教育說
事實是,如果學生集體抗議,家長施壓,開除或者調離更換一個老師,並不是難事;反過來,學校要開除一個老師,學生想要留下則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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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看看世界789
這是一個非常奇葩的問題,怎麼問出口的? 我不想多說什麼,想來會有不少人會告訴你他們的答案。
拿老師,學生,學校提問,你到底想幹嘛⊙∀⊙? 看來快要解除安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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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縷正義的光芒
呵呵,你想多了。無論留住老師還是開除老師,不僅學生沒有這個權利,而且校長也沒有這個權利,甚至教育局也沒有這個權利。不知道小便受了什麼刺激,會提出這種問題!現在的教育已經夠變態了,小便還在這裡煽風點火,真的是居心叵測!如果對老師不滿,可以轉學,可以去私立學校,可以自己在家教孩子,總之,解決問題的辦法很多。但是請不要有這種陰暗的心理,因為老師是國家公職人員,他們都是透過嚴格的考試層層選拔出來的優秀人才,雖然教育環境惡化導致老師的地位和名聲有點不堪,但是還沒有淪落到學生就能掌握他們去留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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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忠傑50
除非你是這所私立學校老闆的公子,否則,作為一個學生在其他國家也不能隨意開除一位老師,如果能那只有在文革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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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味聊教育
學生是否有權利開除或留住一位老師?
咋看這問題,覺得提問者很荒唐可笑!
可是,作為一個“答問者”,出於對提問者貫有的尊重,“三味”一番三思之後,總感覺提問者應不致於如此無聊,似乎“問中有問”啊!
言歸正傳!接下來,“三味”回答一下提問者所提的這個“嚴肅"問題。
學生是否有權利開除或留住一位老師?
“三味”結論:
事實證明,學生有這個權利!
“三味"親身經歷過一件事,給我一生的教育工作生涯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這個經歷,在我以前的幾個問題回答中曾有提及過:
2012年春季學期,我校某老師,在經過教學樓下時,教室走廊上一初二男生在上面大喊該老師的外號。該老師十分氣憤,於是快速跑上樓,找到該學生先踢了二腳,然後兩二人扭打起來。扭打過程中,該學生的脛脖處破該老師掐破了皮,受了點皮外傷。
之後,學生打電話將此事告訴了家長。家長聽信了孩子一面之詞,來校後又看見孩子的傷,便找到學校大吵大鬧。由於當時學校領導也數落了學生的錯誤,家長認為學校在為老師講話,便氣沖沖帶著孩子回家了。
誰知,家長將此事告到了教育局,並強烈要求局裡開除該老師。可局裡下來調查後,僅要求老師陪禮道歉。但家長還是不依不饒,又將此事鬧到了縣政府和紀委。並揚言將此事爆光媒體。
局領導也感覺此事不再簡單,於是做該老師工作,讓老師在飯店請了一大桌,一方面答應賠償家長一定數目的費用,另一方面,誠懇道歉,請求家長諒解,大事化小,息事寧人。
此事總算過去了!後來,聽局領導透露,正是因學生和家長的諒解,該老師才免遭一劫。
現在想想此事,也許事不至於該老師被開除,但學生和家長,有時還真有決定老師命運的能力。
"三味"一直認為,有時老師對學生採取適度罰站或打罵教育方式時,本來是很常見的情況,但這些究竟算不算體罰,很大程度上還真由學生和家長說了算。學生和家長不計較,則沒事;若計較,老師就會惹上大麻煩。
願老師們遠離“體罰"!
願家長們理解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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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師雲風馬牛
學生是否有開除或留住一個教師的權利?
我有時會跟年輕教師聊師生關係和師德問題。
我愛把老師比作被馬戲團聘用的馴獸師,把學生比作馬戲團裡的各種珍禽異獸,它們有的溫馴,有的兇猛,這正好符合了學生千差萬別的個性差異。而我們的馴獸師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把它們按計劃訓練,然後等訓練好了拉出去表演。
馬戲團對馴獸師的操作有十分嚴格的規範要求,這就跟教師的職業道德規範差不多,按照這些規範嚴格管理的專業隊伍,可以讓馴獸師與動物,教師與學生們和諧共處。誰也不會跟誰過不去。
但,事情往往總有另外。馴獸師和猛獸之間可能出現關係緊張的情況,家校關係變得敏感而緊張。有一天,一個馴獸師違規操作,激怒了一頭獅子,獅子也許還不想吃你,只是對你大吼一聲!但也許馴獸師沒那麼幸運,被獅子咬死了,結束了他的馴獸生涯。處於文明社會的教師們有沒有那麼幸運呢?
(今天剛剛看到的“違反師德師風典型”:長治路小學臨時代課教師曹某某亂調座位的問題。2019年3月28日經長治路小學校務會研究,決定給予曹某某如下處分: 1、解聘。2、三年內不能參加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聘任錄用,三年內不能參加離石區教育系統任何教師錄用考試。)
馴獸師到底是怎麼違規操作,他必定還要接受各方面的嚴格調查。作為教師,你的行為傷害到了學生,學生,家長自然不會放過你,但事情會鬧成什麼樣,教師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投訴?毆打?校鬧?如果你的行為嚴重違反教師師德規範了,那你應該知道會有什麼後果!
當然沒有看過哪一條明文規定說過在校學生有權開除教師。但學生不能開除教師,並不意味著學生不能把你的飯碗砸爛掉,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學生也是有權利開除教師的!
你看了有什麼補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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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口口聲聲貶人治褒法治,可到了具體的問題上,又不自覺地回到了人治。對於法治,權利和義務,權力和責任,都是法律賦予的,規定的。在法治時代,學生有沒有權利開除或保留一名教師,這種問題還需討論嗎?請問有法律依據嗎?如果有法律授權則可以。否則,就是以下犯上、淆亂朝綱,危險的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