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方房產

    作為買家,肯定希望退還定金,讓自己損失最小化,但是是否可以退還定金其實不是買家主觀意願決定的,我們需要考慮幾個方面的問題。

    1.合同約定

    這個圖片是廣州市網籤合同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到關於貸款不成功有三個處理方法,

    a是合同繼續履行,買家(乙方)補足房款,這個比較保護業主利益。

    b是取消交易,退還全部的款項,自然也包括退還定金了,這個是對買家損失最小化的

    c則看交易雙方的約定了。

    所以是否可以退還定金,是否是看合同約定,只要合同簽訂沒有受到脅迫,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那麼就遵從合同的約定執行合同。

    所以先回去看看合同吧!

    其次,貸款失敗交易是否不可抗力?

    如果是交易雙方主觀意願之外的原因導致的,比如簽署買賣合同後,突然政府釋出調控政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發生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房屋受損,合同無法履行,那麼交易雙方可以取消。

    其實不可抗力的原因,沒有寫入合同也無妨,有合同法自動保護這一條的。

    第三.徵信問題導致的貸款失敗是否可以取消合同?

    買家在買之前,按理需要了解當地的買房調控政策(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量)等,因為這些是公開的政策,也需要了解本人的實際情況,比如收入,流水,徵信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如果買家不專業,不懂自己的情況,那麼就應該事前諮詢專業人士,讓自己瞭解政策。

    由於徵信等原因屬於買家本人的主觀的情況,不能因此作為取消交易的條件的。因為貸款失敗,無法貸款,不是不能買房的前提條件,從合同執行的角度考慮,買家可以全款付清的,也可以自己想辦法借錢買房的(找親戚朋友,同事等)。

    也許買家會說自己借不到,可是如果徵信不好就可以取消合同,那麼就會帶來連鎖的惡果。比如房價跌了,買家不想購買了,能否蓄意破壞自己的徵信要求取消交易?

    比如房價漲了,但是買家的徵信破壞了,明明買家可以透過親戚朋友借錢購買的,但是業主可以因此要求取消交易?所以徵信問題不是取消交易的前提條件其實是保護雙方的。

    第四.如何處理比較好?

    買家本人的徵信破壞了,如果業主願意同意取消交易,即便合同不是如此寫的也是可以的,畢竟過去幾年房價一路漲,業主還巴不得你取消交易呢,因為可以賣出更高價格。

    交易買家如果實在無法繼續履行了建議:

    首先找業主協商取消交易,降低自己的損失。

    其次買家可以另外協助業主找到合適的買家,比如聯絡自己的親戚朋友同事等,看是否有人願意接手,降低業主的損失,業主也有可能願意讓買家全身而退。

    第五.以後如何防範

    其實我們已經呼籲很多次了,建議大家在買之前專業人士做一個預稽核,全部稽核自己的買房資格,貸款資格等,瞭解當前的相關政策,確保自己明白消費。

    比如徵信,可以找當地的人行(廣州人可以到越秀區沿江路193號人行徵信中心),或者較大的的支行(有貸款資格,小的網點沒有貸款資格的),或者到人行徵信網站查詢自己的徵信記錄,都是免費的。

    如果你在廣州,需要我們協助解決有關問題,比如過戶,交稅,按揭貸款(純商業,公積金,組合,經營貸,信用貸),請隨時聯絡我們

  • 2 # 我從春天走來

    1、如果定金協議裡有約定“因買家徵信問題導致貸不了款可以解約”,那麼買家才可以根據新證據要求出售方退定金。如果沒有約定,就只能繼續履約,否則定金沒收。

    2、如果定金協議裡,賣家不同意約定“因貸款出現問題”可以合意解約,那麼最穩妥的方案是:先去央行駐當地辦事處或相關銀行查詢買方(如果買方是已婚,則必須同時查詢夫妻二人)的徵信報告明細,同時讓銀行委託評估公司評估房屋價值(最好是貸款銀行委託評估公司否則該銀行可能不認可),因為貸款額度是根據評估價計算的。等一切確定沒有問題後,再付定金也不遲啊!急什麼呢?若付定金時匆匆忙忙頭腦發熱什麼都不顧,那就要準備承擔嚴重後果。不過那些買房有能力付全款的、貸款只是為了過把癮的童靴,本文可以忽略。

    3、由於很多買方對於房地產交易流程本來就似懂非懂,更談不上專業。而有的開發商銷售員或者二手房經紀人急於成交,大多不顧買家“死活”就讓付了定金。然後有些買家後續因徵信出問題或者房屋評估價值遠遠低於購買價格,導致買家貸款額度不足或者根本貸不出款來,又籌不出“預算外”的現款,結果就會被損失定金,這還算好的。更殘酷的是交易雙方的買賣合同也簽好了,已經進入了交易的執行階段,此時若任何一方產生違約那就不是損失定金的問題了,少則賠幾十萬,多則過百萬。對於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約定俗成的違約規定是賠償房屋總價的20%(當然也不是絕對的,簽約時買賣雙方也可以另行協商違約金額,若不協商,經紀公司或者開發商就會直接寫總價的20%),但絕大部分都是這樣約定的。

  • 3 # 邯鄲老嶽頭兒

    看前面協議是怎麼規定的。如果規定不退還定金,你也沒辦法。

    這事兒不是銀行的錯,首先你得符合銀行的規定。

  • 4 # 房不聖房

    需要以合同為準!

    不過一般說來,不能退~因為是買家的原因,如果想繼續履行合同,全款;否則視為買家違約,定金不退。

  • 5 # 地平線88866

    可以退啊!

    座標:廣州,本人買過兩次房,看過無數次房,親身經歷,這邊看好房談好價錢交定金前銷售都會先問你近期查過徵信沒有?徵信有沒有問題?沒查過會要買房人的身份證先查徵信,徵信沒問題才籤認購書刷卡交定金,多數開發商也不想你交了錢貸不款,成交不了還白忙一場(一般定金也就2-5萬)。

    題主這種情況,很明顯銷售顧問不專業,造成這種情況銷售有一定的責任,銷售顧問有責任提醒徵信有問題會影響放貸,畢竟銷售是專業的,外行人普通人怎麼會懂徵信這些專業問題,銷售顧問是開發商聘請的,銷售的責任就是開發商的責任,可以去找開發商講道理協商退款,相信多數開發商還是講道理的,如果不退可以打所在城市市長熱線或12315投訴解決,以上純屬個人觀點,題主可以試試,一般都能退。

    當然如果銷售提醒了徵信問題,就只能按合同約定來執行了。

  • 6 # 高翠平律師

    若合同約定因購房人的原因導致無法貸款,則需全款買房,那出賣人有權要求你繼續履行合同!

    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限購的原因,雙方可無責解除合同!

    現在你首先要搞清楚徵信有問題的原因,是否能補救,若無法補救,合同中也未特別約定,那你應該繼續履行合同!

    當然,如遇房價上行,開發商或賣方巴不得另賣他人,你若違約,定金也可協商少退點!如遇下行,賣方不會同意解除合同的!

    若定金要不回來,也要確認雙方的合同狀態,解除或繼續,否則過很久後,賣方還會要求承擔其他損失,你就虧大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對旅行的認識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