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管道安裝完成後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及強壓試驗。分別是:24小時的氣密試驗,試驗壓力為管道執行壓力的1.2倍;1小時強壓,試驗壓力為執行壓力的1.5倍。試驗過程需要當地壓力容器管理部門進行監督並看壓,試驗合格後需出具相關證明,附於工程竣工資料內,方可進行驗收。
操作方法:
1,強度試驗的一般要求。
(1)管道焊接檢驗、清掃合格後方能進行強度試驗作業,試驗壓力必須滿足設計壓力。(2)管道應進行分段進行壓力試驗,試驗管道分段最大長度宜按表執行管道試壓分段最大長度 設計壓力PN(Mpa)試驗管段最大長度(m)
(3)管道試驗用壓力錶及溫度記錄儀均不應少於兩塊,並分別安裝在試驗管段兩端;試驗用壓力錶的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1.5—2倍,其精度不得低於1.5級,並在效驗有效期內。
(4)進行強度試驗時,壓力應逐步緩升,首先升至試驗壓力的50%,進行初驗,如無洩漏、異常,繼續升壓至試驗壓力,然後宜穩壓1h後,觀察壓力錶不少於30min,無壓力降為合格。
2,嚴密性試驗的一般要求。
(1)嚴密性試驗應在強度試驗合格後、管線全部回填後進行。
(2)試驗用壓力錶的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1.5—2倍,其精度不低於0.25級,並在效驗有效期內。
(3)嚴密性試驗介質宜採用空氣,當設計壓力小於5Kpa時,試驗壓力應為20Kpa;當設計壓力大於或等於5Kpa時,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15倍,且不得少於0.1Mpa。
(4)嚴密性試驗升壓速度不宜過快,對設計壓力大於0.8Mpa的管道試壓,壓力緩慢上升至30%和60%試驗壓力時,應分別停止升壓,穩壓30min,檢查系統有無異常情況。如無可繼續升壓至嚴密性試驗壓力後,待溫度、壓力穩定後開始記錄。
(5)嚴密性試驗穩壓的持續時間應為24h,每小時記錄不應少於1次,當修正壓力降小於133pa為合格(6)所有未參加強度、嚴密性試驗的裝置、儀表、管件,應在嚴密性試驗合格後進行安裝,然後按設計壓力對系統升壓,並用泡沫水檢查裝置、儀表、管件及其管道的連線處,不漏為合格。
天然氣管道安裝完成後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及強壓試驗。分別是:24小時的氣密試驗,試驗壓力為管道執行壓力的1.2倍;1小時強壓,試驗壓力為執行壓力的1.5倍。試驗過程需要當地壓力容器管理部門進行監督並看壓,試驗合格後需出具相關證明,附於工程竣工資料內,方可進行驗收。
操作方法:
1,強度試驗的一般要求。
(1)管道焊接檢驗、清掃合格後方能進行強度試驗作業,試驗壓力必須滿足設計壓力。(2)管道應進行分段進行壓力試驗,試驗管道分段最大長度宜按表執行管道試壓分段最大長度 設計壓力PN(Mpa)試驗管段最大長度(m)
(3)管道試驗用壓力錶及溫度記錄儀均不應少於兩塊,並分別安裝在試驗管段兩端;試驗用壓力錶的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1.5—2倍,其精度不得低於1.5級,並在效驗有效期內。
(4)進行強度試驗時,壓力應逐步緩升,首先升至試驗壓力的50%,進行初驗,如無洩漏、異常,繼續升壓至試驗壓力,然後宜穩壓1h後,觀察壓力錶不少於30min,無壓力降為合格。
2,嚴密性試驗的一般要求。
(1)嚴密性試驗應在強度試驗合格後、管線全部回填後進行。
(2)試驗用壓力錶的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1.5—2倍,其精度不低於0.25級,並在效驗有效期內。
(3)嚴密性試驗介質宜採用空氣,當設計壓力小於5Kpa時,試驗壓力應為20Kpa;當設計壓力大於或等於5Kpa時,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15倍,且不得少於0.1Mpa。
(4)嚴密性試驗升壓速度不宜過快,對設計壓力大於0.8Mpa的管道試壓,壓力緩慢上升至30%和60%試驗壓力時,應分別停止升壓,穩壓30min,檢查系統有無異常情況。如無可繼續升壓至嚴密性試驗壓力後,待溫度、壓力穩定後開始記錄。
(5)嚴密性試驗穩壓的持續時間應為24h,每小時記錄不應少於1次,當修正壓力降小於133pa為合格(6)所有未參加強度、嚴密性試驗的裝置、儀表、管件,應在嚴密性試驗合格後進行安裝,然後按設計壓力對系統升壓,並用泡沫水檢查裝置、儀表、管件及其管道的連線處,不漏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