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周立波最近回國,並接受媒體採訪談及在美涉槍支、毒品案始末。周立波在《周立波案元兇有驚人背景》一文中提到“出事後的第二天,即2017年1月19日,就有某華人律師通知某某將槍支轉移(有證據證明),而且還收了某某3萬美元現金。”直指莫虎,而曾擔任周立波首任辯護律師的莫虎7月5日發聲明稱,“我掌握該案件的整個脈絡,對周立波回國後的信口雌黃感到震驚!” 7月5日晚,周立波再次發表長微博迴應首任律師莫虎,周立波首先表示自己沒有誹謗莫虎,只是說了實話,“首先,我沒有誹謗你,我痛恨的是陷害我的人,我誹謗你幹什麼?只是在講述為什麼要中途換律師時說了實話而已。”指責莫虎為了賺取黑心錢,竟然置起碼的律師職業道德於不顧,不惜將客戶推向更復雜的法律程式之中進一步折騰客戶,忍不可忍之下才換了律師。 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他和莫虎之間究竟誰說的是真話?
4
回覆列表
  • 1 # 天天好好呆地

    誰說什麼都不能影響事實的存在。不管有沒有真正違法,既然美國法律放過你了這一頁就翻過去了,只希望周立波踏踏實實幹實業,別陷入對罵的無限迴圈。儘可能多做點公益活動吧

  • 2 # 滄海一聲笑142594031

    不要講律師的職業道德!職業可以有,但他們有道德嗎?只要你付錢,可以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他們的職業就是鑽法律的漏洞,有一部美國電影,講述的就是一個律師內心是怎麼樣的,在財富和權勢面前是怎麼樣選擇的!另外,周立波也不是什麼好鳥!哼!所以,他們之間的事兒,我們儘管拿一馬紮,買塊西瓜看熱鬧得了,沒必要站隊!因為,兩個罪犯吵架,你幫誰的對呢?

  • 3 # 陳65984930

    帶著槍、又吸毒,能是好人嗎?也許是用錢擺平、作無罪釋放。既然已經移民美國了,就不要回來說涼話。因為中國是要坐牢的。

  • 4 # XqP秋平

    莫虎徹底熄火了,針尖碰到鋒芒,周立波是誰,上海灘的名嘴。周立波誤打誤撞混進了娛樂圈,要是走律師這條路,憑三寸不爛之舌,莫虎恐怕只有招架之力。

    美國法院已宣佈周立波無罪,一是警察執法違規,二是槍支、毒品沒有周立波指紋。莫虎想翻盤,能推翻法院的判決嗎?顯然是紙上談兵。莫虎爆料周立波藏槍案另有玄機,除非讓周立波再回美國,和某某高官的前女婿重新設計證據鏈,這也是莫虎的一廂情願罷了。

    20萬美元的律師費,5千美金的保釋金,之間的懸殊,外行人也能揣測一二,豈又能對周立波瞞天過海。當事人炒掉律師,這對莫虎的職業道德的質疑和褻瀆。就這一點,莫虎任何的解釋都是多餘的。

    也許莫虎的認知還在四十年前,中國的崛起,華人民的智慧,莫虎是不能矇蔽的。莫虎,就是一條坑害華人的喪家犬。

  • 5 # 羅召均律師

    老羅說法:利益場,誰的話可以相信?

    沸沸揚揚的周立波非法持槍、吸毒事件終於結束了在美國的刑事司法程式,該案中周立波最終被以交通違法罰處150美元罰款,其餘四項嚴重的刑事犯罪指控被撤銷結案。近日,周立波回到了國內,開始了其一貫的輿論攻勢,四處散發言論為自己辯白,而其中更是將矛頭直指了其第一人辯護律師--莫虎,認為他顛倒黑白,枉法收取費用。而莫虎也不甘示弱,也透過網路發聲,宣稱自己掌握了案件的來龍去脈,一時間,煙霧四起,觀眾卻越發的看不清楚真相......那這起事件中,我們究竟應該相信誰?

    周立波,老羅不相信他真的沒有犯罪!

    根據美國法院的裁判可知,周立波最終被宣判無罪,並不是因為他真的沒有吸毒和非法持有槍支,而是法官認為警察在檢查周立波的車輛時未取得他的同意,故所取得的所有證據都是非法證據,應該排除。

    在這裡,老羅想向讀者普及一下美國的法律。美國是一個講究程序正義大於實體正義的國家,即不僅僅需要證明嫌疑人有犯罪的事實,且還需要提供完善的證據證明提供證據的程式、收集證據的主體是合法的,否則如果收集證據的程式是非法的,那麼最終該證據也會被排除,不能作為定罪量刑的證據使用,典型的案例即是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

    本案中,周立波的最後一任辯護律師根本就沒有對周立波犯罪的事實發表任何意見,而是專門抓住了警察在檢查過程中的瑕疵而進行無罪辯護。也就是說,本案至始至終根本就未對周立波是否有犯罪而進行審查。但是從車上搜出來的槍以及周立波在馬路上蛇形行駛的跡象來看,他是否有犯罪顯而易見。

    當然,最終的結果是周立波被無罪釋放,成了勝利者,那麼他當然有理由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發表各種為自己洗白的言論,但是,老羅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莫虎,老羅不相信你沒有玩弄司法程式、枉法收費。

    據周立波透露,莫虎在為其擔任辯護律師期間收取了20萬美元的律師費,但是卻根本未從其利益出發,進行有效的辯護,反而是妄圖將此案件拖入陪審階段以收取更加高額的律師費用。

    有關周立波講的這些事情,沒有見到相關的證據,但是據老羅從朋友那裡獲知一些有關美國的刑事司法程式來看,莫虎極有可能在為周立波辯護的過程中存在上述的行為。莫虎在宣告中不斷的說自己深諳美國刑事、民事司法的門道,講自己在美國的地位如何,卻未曾對本案的事實進行半點的迴應,試想,如果莫虎真的掌握了本案的關鍵,在面對周立波的“謠言”時為何還會這麼“剋制”自己?美國的司法並不是向許多讀者想象的那麼光明正大,在聚光燈下的律師也並不是像我們在電視劇中見到的那麼英雄偉岸,很多事情還是需要我們自己去一一辨別、判斷。

    利益場,誰的話可信?

    誰的話,都不可信!

  • 6 # 路過ased

    我就知道要相信黨 相信政府 國家的相關部門早已知道真相 當他們這點屁事足以引起社會關注時 自有官方來澄清 但目前來說孰是孰非只不過在民間茶餘飯後話資 有誰真正理它 可笑 無非炒熱度 當狗屎臭著 慢慢都消停了

  • 7 # 狂嘴良民

    我結識過一個女律師,我也可以稱她為狗屁律師。收錢後,跑了二次,什麼也沒辦,錢也不退,就玩失蹤了。本來百分之百贏的官司,讓她辦砸了。這個狗屁律師,負面新聞上過中央12頻道,這種律師,我殺她的心都有!

  • 8 # 廖彩琳律師

    本回答是來自一個美國華人好友shacha授權發在問答中。(我不做任何修改,畢竟他比我懂美國的法律,個人認為非常有意思,分享出來)

    這幾天周立波回國後爆料“遭人陷害”的事沸沸揚揚,朋友問我看法,我只能說“很不齒”,周無論扯什麼莫虎,扯什麼證物上的DNA,扯什麼某高幹的女婿陷害他云云天花亂墜一通胡吹,唯一不敢說他的非法持槍和藏毒罪名不成立只是礙於美國司法的程序正義而因當時警察疏忽導致不被法庭採證。

    他居然忽悠牆內的吃瓜群眾他自己被人栽贓,這樣說的話比較適合牆內的社會環境,以後那些說他藏毒和非法持槍就會被他冠以為tanguan說話而推到對立方的那邊去。

    當然,他跟莫虎撕我倒是支援的,莫虎本身就臭名遠揚,專門忽悠華人的,這不是我今天發這個的重點。

    今天我說的是關於美國司法的“程序正義”問題,就是所有提交法庭訴訟的人證物證和執法過程都要遵從的法則,這樣說起來比較籠統。

    舉個例子:

    上世紀90年代,加州發生了一宗舉世矚目的辛普森案,雖然也是因為證物的取得違反程序正義而不被法庭採信,但關於這個案件網上有各種詳細的描述所以我今天也不在這裡重複。

    我今天說的是同樣在90年代同樣發生在洛杉磯的引起當時華人社群轟動的一宗慘絕人寰的兇殺案。

    我下面說的內容是當時華文媒體的報道,因為印象深刻,我憑記憶複述一下,也許有些細節有出入但大體情況是這樣的: 一個臺商在大陸包養了一個青島的小三,幫她辦身份移居美國洛杉磯金屋藏嬌,並生了個兒子,臺商原配一直都聽到風聲傳聞,甚至看過小三的照片,但並不知道在哪裡。

    直到某天在一個超市裡見到小三推著嬰兒車,原配上前質問,當時就吵了起來,原配嫉火中燒,後來尾隨小三回家,進門後繼續嘈鬧,繼而動手,撕咬,並用刀殺死了小三和一歲多的兒子,(我忘了後來警察是怎樣抓到原配的,好像是鄰居報警,警察到場抓獲原配)。

    原配當時否認殺了人,而且原配不會英文,警察通知臺商去警察局,臺商到警察局知道慘案後,見原配的時候就用臺語吵鬧哭鬧起來,各種撕,警察完全懵逼,不明就裡,就用錄音機錄下兩人對話,其中原配多次對著臺商喊“他們就是我殺的”,吵了很久,不知何故,臺商後來改變主意,為原配高價聘請了專打刑事辯護案的大律師。

    在法庭上,警方舉證小三臂上的牙印有原配的唾液DNA,而且,警察局拘留室的錄音顯示原配多次說出那母子都是她殺的,但辯方律師說,手臂上的牙印只能證明原配咬了小三,證明不了原配殺小三(我忘了關於兇器的辯護詞了)。

    而且,最關鍵的原配承認自己殺人的警察錄音因為被告在錄音時候沒有律師在場,警察也沒有告知被告要準備錄音,這屬於偷錄,被告也不知道警察的錄音會被作為證據,而被告是有沉默的權利的。

    所以,最關鍵的證物錄音帶因為違反“程序正義”不被法庭採信,最終陪審團的裁定結果是原配無罪,當時華人社群都憤怒了,不過法庭判決就是一切,雖然每個人心裡那把秤都知道原配是兇手,但也奈何不了。

    回到周立波的案子,拘捕他的警察因為執法程式上的問題,在“沒有徵得周立波同意”搜查車子搜出的毒品和違禁槍械屬於“非法取得的證物”而不能作為呈堂證供使周可以僥倖脫罪

    這是法律層面的,周純粹就是利用中美司法的這種區別為自己洗地信口胡扯混水摸魚,痞子本色。

  • 9 # 都市飛鷹626

    一個戲子,有什麼豐功偉績值得去宣傳的?一場官司,周立波又花掉了多少萬美元?多少萬人民幣才搞定?在中國,周立波自己不就是一個口才學家,黑厚學專家,一件微不足道的交通事件,靠他自己的學問和地位,耍耍嘴皮子秀一秀輕易就解決掉了,怎麼會在美國花重金聘請律師?甚至是一個律師團隊?一切疑點說明了周立波的藏槍藏毒事件絕非簡單一般,更有可能周立秀花費了不計其數的鈔票買通了美國的司法機關,才獲得了自由。

  • 10 # 晨露觀察

    相信誰?說實話,誰都不相信。我只相信法律,而且只相信符合國情的中國法律,雙方覺得不公,就去找法律,法律之下不平等也平等,不公平也公平。記的有一次,在公交車上,兩個女人為了座位撕打謾罵,旁人勸說無果,執法人員一來,頓時安靜和諧了,就是這麼簡單。

    好好壞壞,真真假假,是是非非,吃瓜老百姓又如何知道?就是知道了,又能怎樣?打抱不平?別逗了,吃瓜群眾只不過在茶餘飯後,像看電影一樣,消遣度日,夜深了,都會去洗洗睡罷了,第二天還要早起奔波度日呢!

    人性就是這樣,每個人都喜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濯青泥而不染,指責對方是一堆垃圾。然而卻不明白還有一句至理名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五十步笑百步,誰是誰非,由時間去驗證。每個人的路都是由自己選擇的,是平整大道還是羊腸小道,路上Sunny明媚還是風雨交加,你都必須自己去面對,沒人能幫的了你。

    這也讓我想起了最近抖音紅的一些段子:

    甲:人家喜歡的是你的錢,不是你這個人。

    乙:有錢的人很多,為什麼不喜歡別人,還不是因為喜歡我。

  • 11 # 手機使用者4062

    光收取天價費用這一點就莫談莫了!鑽入錢眼之人會幫你什麼,設法利用被告之危盡情榨汁,人家僅收四分之一就解決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麼樣開車才能延長車子的使用壽命?面對堵車的上下班高峰,如何開車對車影響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