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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感新起點

    以前的婚姻是讓人為之嚮往的,就算是吵架不合適,也只是努力去修改,去縫補已經破碎的愛情。反觀現在的愛情,隨著科技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離婚率也在持續增長,有的人早已經把婚姻當成了一個兒戲,有的人可以為了買房而隨便找一個有戶口的異性結婚,也可以為了買房多買一套房而離婚,不知不覺間,我們身邊離婚的人們也越來越多了。

    如果適合,就在一起,如果不適合,就分開,假如說兩個人都已經對對方沒有感情了,那麼就沒有必要再相互折磨了,放手也是比較明智的選擇,但是,現如今還是有很多夫妻在離婚後依然住在一起,讓人覺得十分費解,為什麼明明都已經放手了,還要去生活在一起,我們今天就來說說幾個這樣的夫妻吧。

    第一位.鮑女士,42歲,離婚6年,“其實我真的不願意再跟他繼續生活在一起了,我現在看到他都覺得噁心”鮑女士傷心的說到“他居然在外面已經有了別的女人,把自己的錢全都拿去給小三花了,每個月一分錢都不往家裡拿,無奈的是,我們的孩子還小,正處於高中這段比較重要的階段,我怕這時候離異會對孩子有影響,畢竟孩子是無辜的,我不想讓他因為父母的事,而誤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學習階段”“現在我已經徹底擺脫了那個無恥的負心漢了,現在想想那3年的時光,真的是十分痛苦,我現在也有了屬於自己的幸福”最後,鮑女士平靜的說到。

    其實,說實話,這種母親是值得人們傾佩的,母愛也是偉大的,為了不影響孩子,心甘情願的放棄自己的幸福,我想,等他的孩子成年後,考上了一所理想的大學,會理解他媽媽的苦衷吧。

    第二位.黃女士.30歲,離婚3年,黃女士與丈夫離異後還選擇在一起,是一個特別現實的問題,錢。因為在結婚的時候,黃女士與丈夫一起湊齊了全部家當,在上海交首付買到了一個房子,後來因為感情不合分開後,這個房子最好的辦法就是賣掉,錢一人一半,然後拿著錢各自生活,但是現在上海的房價貴到可怕,如果賣掉,再想買一個房子就太難了,最後經過協商,他們還是生活在一起,一人一個房間住,等黃女士攢夠錢,再把他的一半房產權買下來,“說到底,我們之間還是有一些感情的,現在我們雖然分開住,但是還是可以一起去逛街,看電影,吃飯,有的時候寂寞了,還會一起住一宿,我生病,他也是會照顧我,我也不知道我們之後還有沒有復婚的可能,反正現在就得過且過吧”黃女士在最後說到。

    第三位.李大娘.62歲,“本來尋思這麼大歲數了,不想再折騰了,但是我實在再也受不了他每天在我身邊嘮嘮叨叨,他都已經快70了,也碎嘴子一輩子,每天還老認為他在家裡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所幸我們的一兒一女都已經結婚了,我也就跟他離婚了”李大娘哭笑不得的說到“我跟著女兒,他跟著兒子,我們分開之後吧,我還有點不適應生活中沒有他在我身邊絮叨了,他也吃慣了我做的飯菜,現在又動不動老說他外孫子想他,老過來蹭飯吃,後來子女們看著我們的樣子也是苦笑不得,想讓我們回到一起,但是這麼大歲數了,就沒有再結婚讓人笑話,現在,他只要一惹我不高興,我就把他攆出去”。

    這就是婚後還住在一起的幾大常見情況,第一是因為孩子,第二是因為錢,第三是因為生活一輩子了,都已經適應了有對方的生活,但是不管是什麼情況,如果愛就請不要放手,如果不愛就請別再糾結,婚後還生活在一起,對以後的另一半真的是挺殘忍的。

  • 2 # 晴雪4062481014

    離婚就是離婚了,出於怎樣的原因再住在一起都是相互的一種折磨,要麼就復婚,要麼離了就是離了,徹底分開,自己和對方都可以早點開始新的生活,那些離婚後還和前夫前妻發生關係的人,我感覺是不自重,是用下半身來生活的人。人之所以區分於動物,是因為有道德有思想有倫理。離婚了還湊一塊兒住著,其中一方又找物件了,提出去你家看看你能總拒絕嗎?去你家了,看到牆上時已離異的前妻和你的婚紗照片,浴室裡是你的前妻在洗澡,有人肯再跟你才怪呢?拿不起放不下的人讓人看不起。

  • 3 # 莫愁前路君

    有的人離婚後又住在一起是什麼原因?我認為造成這種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是有很多的,但是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兩個人還是有感情的,在一起跟有沒有結婚證這張紙沒多大關係。

    我的二姨媽跟二姨夫離婚都十多年了,當年兩個人離婚,是因為二姨媽想以跟香港人假結婚把戶口移到香港去,離婚後二姨媽和姨夫各得一兒子的撫養權,離婚後,二姨媽和一個香港老頭假結婚了,之後二姨媽去香港工作,賺的錢都寄回來給二姨夫家用,後來二姨媽在香港的結婚物件突然去世了,二姨媽也沒成功把戶口移到香港去,二姨媽就回來還是住在二姨夫家裡,兩個人在一起又繼續過到現在,也沒有重新去辦結婚證。現在他們還是住在一起,兩個兒子都結婚了,孫子也都有了,辦不辦復婚,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所以,他們就沒有去辦復婚證。

    那些離婚不離家的人,很大部分都是因為兩個人還有較深的感情,其次就是為了孩子,都在試著給彼此一個機會,看看對方能不能改掉過往的臭毛病,能改就去複合,不能改就沒必要再折騰了。

    我的朋友小鞠就是這樣,離婚不離家,跟她老公離婚3個月了,還住在一起,她老公求她不要走,為了他們兩個年幼的孩子,求她給他一次機會,他說會好好珍惜,小鞠也捨不得孩子這麼小沒有媽媽在身邊,小鞠是淨身出戶離婚的,為了離婚她狠下心什麼都不要,這下嚇到她老公,因此他老公求著她不要離家,現在小鞠就只照顧兩孩子,她那從來只會嫌棄她煮飯不是鹹了,就是淡了的老公,開始主動做飯,有時候小鞠做飯,他再也不挑剔鹹淡了,小鞠說離婚後日子過得舒心多了,要不要複合,她說再看看她前夫的表現。

    現代人離婚各有各的苦衷,離婚不離家的人更是各有各的不得已的原因,並不是說離婚不離家的人就可恥,畢竟人生不是隻有愛情要考慮,對子女的愛,教育和扶養義務都要考慮,我們生活不能只為自己而活,還有其他更多的人和事需要顧及到。

    假如你身邊有離婚不離家的人,請你對她多些寬容,畢竟你沒有在她的處境中,請不要隨意苛責她,假如你是她,說不定你也會做出和她一樣的選擇。人生實苦,請多些善解人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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