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不僅僅如此而且還有,售後服務,當年正版的神遊應該告他。
8
回覆列表
  • 1 # TP之家

    其實這也正是因為國內市場的原因,可能到現在也沒有太多的人都知道任天堂,因為任天堂遊戲特別的昂貴,在以前也並非是每個人都能夠消費的,所以說也僅僅是喜愛正版遊戲的人並且有經濟能力的人玩的。

    而且在當時國內也有很多的這類仿製,最大眾熟知的例子也就不用多說了,大家心裡應該都明白吧。

    所以即使任天堂想告,也是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另外還有金錢,而且就算贏了官司也不一定能夠得到太多的補償,所以在任天堂看來也並不是特別的划算。

    而且就算是告贏了,在當時的環境下,也可能會出現其他類似於小霸王的公司,或許會更加的巧妙。

    而且商場也是非常的激烈,過多的也就不用太多說了,總之也就是當時國內玩家完全喜愛免費遊戲。

    而且小霸王的技術也並沒有任天堂的好,所以在體驗方面也並沒有任天堂遊戲出色,或許在任天堂看來,小霸王就是一個蹩腳的模仿者,根本不用去過多理會。

    當然,任天堂畢竟注重全球市場,或許在當時也沒有知曉民間還有這玩意兒?

  • 2 # 狐狸未成魔

    那你說騰訊這麼多盜版遊戲怎麼沒人告,地方保護加法律漏洞,到現在寵物小精靈,口袋妖怪之類的商標都不在任天堂旗下的,中國各類公司太抄襲水平牛p,,,當年任天堂就是吃了這個虧,20來年,不敢輕易涉足大陸市場

  • 3 # 囧王者

    教授給的答案至今難忘。

    絕對仿造+非法破解遊戲+無授權=肯定違法。但是,任天堂選擇性無視了。

    其實,還有幾個原因

    任天堂的選擇性無視

    那個時候法律不健全,Nintendo依靠法律的想法徹底破滅了,以至於以後20年都沒把中國大陸當作目標市場。直到當下,幾大主機廠家都還在關注國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情況,稍有機會就謀求在國內銷售裝置。不是沒有而是不能啊,正式說法應該是“市場不成熟,不具備條件”。 也就是說,放著好好的生意不做,要到一個自己完全陌生,並沒有進入的國家打國家官司,並且這個國家還對日本有著天然的憎恨。當時,任天堂保不齊抱著這個想法,選擇性無視了。

    FC的生命週期

    FC在日本的生命週期到94年冒險島4釋出就基本結束了,任天堂已經開始在主推SFC了,並且在SFC時代,任天堂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對手SEGA的MD,任天堂沒有精力去為一個已經結束了生命週期的機器去打國際官司。而小霸王這家D商到了92年之後才崛起。任沒必要為了過氣的機器,來在中國體制下進行起訴浪費時間和金錢。

    培養任天堂粉絲

    也許在那個年代還沒有粉絲經濟這個說法。但是,那個時代的日本是有會員制的,日本那個時候在如何培養會員,吸引會員的市場營銷上是笑傲江湖的。也許,任天堂還懷有培養粉絲,準會員的心態,放水養魚。為今後正式進入中國打下良好的基礎。

    不急,吃口藥,告辭。

  • 4 # 萊菲塞De

    看了一些玩家的評論好搞笑哦~那個年代可以賣遊戲機的,甚至可以在大型的市百一店裡買到正版的任天堂FC,我家當時就買了一部用來做包機生意的,很火的。後來才有小霸王學習機、小天才那種國內仿製的品牌,各種多合一卡帶而生,正版FC是單卡遊戲,售價在250左右,而合集卡帶才100多元,遊戲數量還多多,為什麼不買這種卡呢?任地獄沒有告是因為它根本就沒有在中國大陸授權賣過FC,也沒有合資代理的發行渠道,怎麼告??那些流入市場賣的正版遊戲是透過其他渠道進口或者水貨帶入的,國家那是沒有禁止銷售遊戲機、代理、生產遊戲,禁令是2000年才開始釋出的。

  • 5 # 10622344762

    其實說白了,小霸王的出現,沒有從根本上影響到任天堂,因為那個時候任天堂主打SFC而不是FC了,所以任天堂選擇性無視了。

  • 6 # 一條小凸凹

    絕對仿造+非法破解遊戲+無授權=肯定違法但那都是什麼年代拉........老任當時也沒在意中國市場.....要是算上這些仿造主機,FC的全球銷量....恐怕得翻上幾番吧..........

  • 7 # 大學男宿

    首先呢,當然正是剛剛改革開放的初期,法制還不健全,一句“群魔亂舞”不為過,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告了小霸王,他也會換一張皮,接著做大霸王,這樣做下去沒有顯著效果。

    而且,小霸王是臺企,而任天堂是日企,但是小霸王有好多生產鏈在內地,促進國內經濟增長。哪怕任天堂有完善的法律支援,作為外企的任天堂也不會很順利的打贏官司,看我們的企業在美國不斷被反傾銷就知道了。美國法律完善吧,但是美國法律為美國企業服務。

    最後,作為一個擁有深厚底蘊的、完善的工業體系的,並且飛速發展的國家,雖然現在他們用盜版的遊戲機,但是他們富裕起來了自然會購買正版遊戲機。這樣,盜版的小霸王相當於為任天堂開闢市場,培養潛在使用者。

  • 8 # Jiankan

    那時候任天堂根本沒開發中國市場,費那勁來告什麼,而且你要知道在中國維權有多難,當年索尼告步步高的VCD抄襲PS造型,卻以敗訴告終。

  • 9 # 狼叔說遊戲

    小霸王當年的盜版、山寨行為,其實和《我不是藥神》中的“印度仿製藥”差不多是一個道理。在全球公認的《智慧財產權協定》法案中,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在執行法案的過程中是可以適當弱化專利保護的。

    他是為了救人,但盜版遊戲不是

    之所以有這樣的條例,原因有二——

    其二,這些所謂的“第三世界國家”即便仿製和山寨了專利產品,也不會在發達地區造成過度的影響,所以一般來說,專利所屬公司也就默認了這種行為。

    另一方面,即便是對應國家已經加入了WTO組織,享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便利,這些國家通常也享受“十年豁免期”,對應的專利問題也不會被過分追究。印度和中國就屬於這樣的國家,直到今天,二者其實也始終在類似問題上扯皮,雖然看起來“十年”的豁免期早就過期了……

    而反觀上世紀90年代,中國當時還尚未加入WTO組織,屬於“自己跟自己玩”的階段。國際上的專利法在國內不奏效,跨國的官司基本就是打水漂,告了也是白告。雖然國內同樣有專利法存在,但當年國內的智慧財產權意識也基本等於零,任天堂就算派律師團來找小霸王,估計也會被氣得半死回去……

    更何況當年類似的盜版問題不僅僅侷限在中國,像是東南亞、非洲、俄羅斯、南美等地其實遍佈著FC的所謂相容機和盜版遊戲。

    僅僅臺灣聯華這家企業就貢獻了超過2000萬套FC晶片,而由它製作而成的山寨機也覆蓋了中國和俄羅斯等地絕大部分的市場。就更別提花樣百出的遊戲盜版案例了,任天堂要是聽說了中國的FC盜版史,怕是要連續做一年的惡夢。

    而在90年代“小霸王”火的那陣子,正忙著SFC、GB、Virtual Boy等等專案的任天堂顯然也沒那閒工夫搭理前代主機的爛攤子……

  • 10 # 雄老唄

    400大洋在廣州買原版的FC機空中魂鬥羅199大洋黑卡有包裝盒說明書,後來知道廣州惠福路有遊戲二手市場遊戲機,遊戲卡就便宜很多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裡皮亞洲盃後卸任,下一位掌舵國足的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