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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鸞閣平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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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心爺爺咪虎哥哥
儒家以德治國,這個只是儒家自已標榜和想做成功的目標!因為這個目標的最大障礙就是皇帝和皇權。因為儒家是奴才皇帝才是主子。所以這即是儒學的悲哀也是皇朝的不幸。至於講法制完備?歷朝歷代都各自吹擂都很完備呀!但宋朝政權的最大特徵是?文人素質修養比較高,文人政治傾向突出(文官政治)他不同於其他朝代就在於此,文官政治並不意味著法制的健全和司法的公平公正。只是宋朝在治理國家時比較傾向性於人性化些的可能多一點,本質上沒有太大區別!(天工開物,夢溪筆談,等等都是那個時期產生的原因就在於此)對政權認可的讀書人(有功名)給預的便利和社會地位比較好些(因為我沒有這方面資料,故只能以其他朝.代對功名取得者的常識推論)但大宋王朝的覆滅原因雖然有他的必然天意!不可忽視的對軍隊問題處理?<敗亡的起因>。長年的輸幣和平<加重賦稅疾苦,造成民疲>官宦利益集團上層維繫與民眾百姓的民疲國力盡失。這也是很多文明消失的可能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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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庸者有天
不是“以德治國",是“依德管理國家"。“治"國的意思是國病了,需下猛藥。“德"沒有猛藥,不能治國。“德"是養國、補國、護國之意。“依德管理國家"不是不行。問題是管理國家的人,從上到下一定要有德。管理者都無德,還指望百姓們尊理守德,誰傻呀!百姓若真這麼聽話,那不也等於在幫著壞人幹壞事兒嗎。反正是禍害國家,與其讓幾個人禍害而獨享利益,不如全民一起來,利益均沾嗎。謝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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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背上的螞蟻
以德治國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根本實現不了!只有在法制完善而且嚴格執行的情況下,人民才能過上秩序井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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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eyoucheng
在中國的歷朝歷代。沒有真正的法治。所謂的法制,也是便於統治的。目的是老百姓不要造反。希望他們能夠千秋萬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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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楊朱學派
說儒家提倡以德治國者,缺乏法治精神,此論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石國鵬這個糊塗蛋。
儒家提倡的禮治。何為禮?
且看《禮記》之解——道德規範:“道德仁義,非禮不成”;公俗良序:“教訓正俗,非禮不備”;法律制度:“分爭訟辨,非禮不決”;社會倫理:“君臣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師學之道:宦學事師,非禮不親”;政治軍事制度:“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追遠慎終:“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莊。”
下面,只對道德、政治、法律簡略解析。
一、道德。
儒家道德規範的核心是仁。親親之愛:父母有慈、兒女有孝;丈夫有情、妻子有義;兄長有愛、弟妹有敬。此外,還有與人誠信,見利思義,遵守公序良俗。
二、儒家的政治主張是君君、臣臣。
首先,以君道的標準約束君主。然後,再以臣道的標準約束臣子。就是以禮法限制公共權力。今日謂之憲政。
三、法律。
立法為民,司法獨立,疑罪從無,不罪無辜。
孔子才是人類法治思想的鼻祖。
隋唐宋三朝,是儒家思想占主導地位。明清是法家思想占主導地位。
無論是宋朝,還是唐朝,其法律制度都是以隋文帝創立的《開皇律》為基礎。進行補充和完善。
在隋唐宋三朝。言論自由。經濟文化繁榮。歐美的史學家一致認定,他們與當時的中華文明相比,確實是蠻夷。
隋唐宋三朝不但法治完備、政治清明、民風淳樸。這才是真正的儒家——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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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山堅海闊
儒家以德治國,法治精神是沒有的,靠的是人治。在法家理論實踐的完備下,再否定法制儒生自己也未必能認可。董仲舒就在法治精神裡鑽了一個眼,就是春秋決獄。就是說法制不變,但法治的時候以春秋大義看動機,動機好的從輕,動機不好的從重。宋代的法制完備,但仍然是以德量刑的。華人幹壞事總有一個優良的目的,也是根據儒家以德治國來改變的,因此還是人治。
比如說岳陽樓記的滕子京,因集體貪汙被查,這人很仗義,把賬給燒了,自己承擔責任,結果被抓,范仲淹等求情。如何求的,歷史沒說太明白,我想一定有一個說的過去,不管真假的理由,被貶岳陽繼續當官。如是法治滕子京肯定被處理,儒家以德治國,主張的親親之德保護了他。宋朝的法制只能停在紙面上,執行的仁義,所以不腐敗是不可能的。沒有人畏懼法律,只要上面有人,就能夠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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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馬振廷1
理,禮,是靠刑法維護的,不合理禮的行為,要靠刑法處決,,刑法是,理,禮,的保護神,怎麼這麼多好事者。把它分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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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哲學卜卜為贏
“以德治國”,更需要法制來保障呀!
將兩者對立起來,說明是真不懂何為“德”。
德者,指君子(執政者)的無為也。執政者無以自我願望與意志而強加給民眾,從而以民眾利益為中心來維護。這就是“德”。
以德治國,就是指:無為而治(不要人治)。
既然執政者無為而治,就更應該有公平公正沒有區別對待的法律來做保障,而去除上下中的害群之馬。並杜絕治理上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此兩者不是完美統一的嗎?
惜之,從孔子死後,德就被歪曲了,成為了虛偽的掩羞布。尤其南宋朱熹,更是將“德一一無為”歪下成垃圾!
孔子言:慎終追始,民得歸厚——正是德治——無為而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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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鄧海春
眾所周知,儒家的核心觀點之一是“仁政”,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儒家作為統治思想,在宋代達到一個頂峰。儒家提倡“以德治國”,可為什麼宋代的法制卻也這麼完備呢?
由孔子創立的儒家思想,脫胎自周朝禮樂傳統,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著重君子的品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與家族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抨擊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保國安民,富於入世理想與人文主義精神。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甚至一度法家曾為秦帝國的統治思想;直至漢朝大一統,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至此奠定了儒學的統治地位。
但與此同時卻也有“外儒內法”的治國理念方針的提出,意即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是實際操作上也依賴法家的思想,既強調倫理勸導,又重視政治事功,往往是儒法結合、儒法互濟。這一指導思想從漢代一直延續到了清朝,成為長時間內國家政權實行的一系列國家政策的內在指導思想。這就可以初步解釋,為何在宋代推崇儒學卻也發展法制,兩種思想的運用不過都是統治者維持統治的手段罷了。
回到宋代的歷史背景下,儒學在此時期也有了新的變化。從內部看,經學的發展瓶頸促使了儒學內部的改革;從外部看,佛教、道教的衝擊以及三教合一的思潮,儒家的正統地位受到打擊,客觀上逼迫儒學革新。與漢代董氏儒學相比,宋明理學所強調的義理重於倫理道德,而非政治哲學。宋明理學家在儒學的倫理道德學說上,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邏輯層次的哲學範疇和理論結構。
宋代儒學發展至此,如此重視倫理道德,是否與法制發展完備矛盾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細想一下,從漢代開始,表面上儒家取得了正統地位,地位獨尊,但這更是法家的勝利,因為法家的思想已然與儒家思想融合滲透。
換個角度來看看這個問題,在宋代法制建設到底有多必要?專制皇權進一步加強,商品經濟水平顯著提高,租佃關係的飛速發展……政治經濟乃一國之根本,不難理解,這些新情況的出現所帶來的挑戰僅僅依靠於“德”是遠不夠完成的。一定要有強有力的國家力量干預——法制干預,政治經濟才能穩定發展,社會因此才能維持穩定。如果我們去細緻研究,便會發現,宋代法規極度重視經濟立法,亦重視儒家倫理,足以說明宋代既尊崇儒學,又重視法制建設,兩者絕不矛盾。
宋代是一個值得被銘記的時代,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取得巨大發展,法制建設也表現出與其政治經濟文化相適應的時代特色。儘管因襲唐朝五代舊制,但也具有無與倫比的時代特徵,在中國封建法制史中具有重要地位與影響,對當今中國法制建設仍具有一定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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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宋一代,接繼唐制,故在唐律基礎加以改良以適其政。亦是歷史使然,宋朝抑武重文,貿易繁榮,國力偏弱,周旋於北方豪強之中僅能自保,故希冀於武力震懾四鄰實為空妄,以盟約等法律的形式亦為佐證。對內,儒家力量的空前伸張打破儒釋道的力量平衡,國家行政力量在基層末端幾無影響,地方大族的實際影響力超過行政體系的公權力,故此,中央機構殫精竭慮頒行律法以求規範亦為必然。然而律法齊備對秦、唐這種強國自然是發展推進器,但於宋無涉。綜合而言,儒家過盛是宋國力不張的一個原因之一,文化上其不再承繼盛唐的相容幷包自信灑脫,而是轉為內斂和排外,自信和自卑中交織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