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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面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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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ang712251
我不明白為什麼問這問題,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那樣回答問題。舉個例子,希特勒滅猶太人之前,下令不允許猶太人擁有槍支。如果當年猶太人不交出槍,也許希特勒不會滅了他們。但是歷史沒有也許。有槍,別人說你危險。沒槍,別人讓你幹嘛,你就得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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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虎臣
美國是允許合法擁有槍支的,雖然槍支都是閹割版,不過怎麼說呢,有總比沒有好。不過,美國不禁槍,難道不怕出現什麼大規模的事件嗎?下面來帶大家看一看網友的回覆。
1.這麼說吧,吃雞,你在皮卡多的賭場裡。你只能用手槍,噴子,mini14,以及固定只能單發的akm。你只有一條命沒有爆炸物。你的對手是擁有全自動步槍,各種型別的全自動/泵動式霰彈槍,各種高倍瞄準鏡的狙擊,各種煙霧彈閃光彈催淚瓦斯甚至榴彈發射器一個小隊10幾個人,可能一次出動7、8個小隊來幹你。同時還有3,4個狙擊小隊架在拳擊場、汽車旅館,附近所有的藍紅房子的視窗瞄著你。如果你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小朋友和你一起固守。一分鐘後,你就能看到一輛反步兵裝甲車直接把賭場拆了。
2.如果一家人有了一畝地兩個孩子兩隻狗一隻貓,就算有槍多半也不會危害社會,對吧。。大家都知道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槍一響房子肯定就沒了。這種人就算有槍也沒什麼可怕的。當然前提是你不要扒他房子搶他老婆。我是相信槍不殺人,人殺人的。社會蓬勃向上,人人都有希望和理想的地方,戶戶有槍也可以很安全。如果社會死氣沉沉,人民不再相信靠自己努力奮鬥能換來美好的明天,就算禁槍社會也不會安定。
3.有人總是假想政府控制管制刀具是政府害怕自己受到傷害,事實上99%以上都是底層民眾互掐,受傷害最嚴重的是普通民眾,最不安全的也是普通民眾。車匪路霸、搶劫殺人、尋釁滋事等等你認為是針對誰的?欺負弱小才是人類天性,前些年用刀殺人的是跑到校園裡針對的是手無寸鐵沒有什麼反抗能力的小學生!帶管制刀具在火車想傷害的往往都是你我這樣普通的民眾。
現代軍隊鎮壓幾百萬持槍造反者,其實和栓式步槍軍隊鎮壓冷兵器造反者是一個效果,美軍打飛機坦克導彈俱全的百萬伊拉克大軍什麼效果?所以現在還拿什麼持槍是好事來說事,純粹是幫軍火商站臺喊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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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靈遁者國學智慧
題記:美國槍擊事件對於我們來說,已經不是新鮮事情了。每年都會發生幾次。比如最近的新聞如下
新聞一、當地時間9月19日,美國亞特蘭大,警察與學生在街頭髮生衝突,其中一名學生被捕,一輛警車被燒燬。上週六9月16日,美國亞特蘭大喬治亞理工學院,一名21歲的學生斯考特·舒爾茨,在與校園警察的對峙中,被警察當場擊斃,槍擊事件引起了喬治亞理工學院學生的憤怒。喬治亞警方稱,槍擊事件仍在調查當中,並告誡學生不要鬧事,以免造成不必要傷亡。
槍擊事件發生在機場2號航站樓的托執行李提取處,有目擊者稱,兇手身著印有“星球大戰”的藍色T恤,從託運的行李中取出手槍,到廁所裝上子彈後,開始向人群開槍,並且兇手是對著人的腦袋開槍。據悉他當時在飛機上曾與人發生過口角。
新聞三:美國當地時間10月1日晚10點20分左右,當2萬2千人正在位於拉斯維加斯的Route 91 harvest鄉村音樂節狂歡時,64歲的白人男子斯蒂芬·帕多克(Stephen Paddock)在距離音樂節約400米的曼德勒海灣度假村酒店32層用藏匿的10支來福槍向音樂節現場瘋狂掃射。據美聯社報道, 截至當地時間10月2日早上8時許,該事件已造成至少58人死亡,超過515人受傷,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大規模槍擊案。據美聯社早前訊息,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宣稱對美國拉斯維加斯槍擊事件負責。但FBI認為,從現有證據來看,兇手與“伊斯蘭國”等國際恐怖組織並無關聯。
槍聲
——靈遁者
這不是美國第一次發生槍擊事件,很多次了。提起槍我們會想到什麼呢?戰爭,死亡,流血,暴力,當然還有保護。美國由於歷史原因,人權至上,人擁有配槍的權力,保護家園,保護家人的權力。
甚至我看了一則分析文,說沒有證據表明,持槍導致美國犯罪率升高。我不知道,這些工作人員是怎麼分析的,又需要什麼樣的資料來證明。我自己來想,根本不需要證據就能證明持槍不利於犯罪率降低。就像不需要資料,就能想到夏天強姦犯罪事件增多,晚上犯罪事件比白天多,是很明顯的。
人人持槍是一種法律公平,是一種人權公平。人人不持槍,也是一種法律公平,是一種人權公平。持槍是為了什麼?真的保護家園和家人嗎?那就禁槍吧。
很明顯,弗洛伊德的研究,證明人不是時時刻刻理性的。人的非理性對於人來說是存在的。否則不會有那麼多瘋子,精神病,抑鬱者,狂躁者等等。有一個人在酒吧因為唱歌的人唱的太難聽,開槍他死了他。有兩個人在酒館喝酒,一言不和,一個人開槍打死了另一個人。這是真實案例。所以加西亞馬爾克斯說:“人生的隨機,死的偶然。”
持槍與其說是為了人人得安,不如說持槍使得人人自危。在中國,人間利器,應該藏起來。我小時候,第一次見死人,就是一個被土槍打死的人。過了幾年,村裡發生一件事,那就是家家戶戶,必須把打獵的土槍交出去。這是政府行為,現在想想這挺好。
槍這樣的東西,一定有它的主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普通百姓,一定不是槍的主人。我還總聽老人勸打架的夫妻:”打架可以,兩口子嘛。但是不能動刀啊。動刀就是不對了。“ 事後,夫妻們總是承認自己的錯誤會說:”那動氣手來,就在氣頭上。拿起啥算啥。“
一個很淺顯道理是——不要指望所有的人都是聖人,不要指望所有持槍的人,時刻是理性的。 如此,禁槍就是應該的。
人性可以被洞察,但難被控制。偷東西,詐騙,販毒都是犯罪的,犯罪人在犯罪前都是知道的。可是為什麼還去做了?同樣,持槍人在開槍前,認為自己只不過是犯了更重的罪而已。死不是最可怕的,那麼開槍就變的不難了。慾望才是最可怕的,盲目才是最可怕的,不怕死才是最可怕的。
人拿著槍的時候,不都是人說了算,有時候是槍說了算。華人不持槍,是極好的。槍如果是為了保護自己,就把槍藏在憲法裡吧。這樣人間的槍聲就會越來越少,我們也不會再談槍色變。
摘自獨立學者,靈遁者散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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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人持槍源於美國先民殖民美洲大陸的傳統。在法制不健全的大開發時代槍支更是必不可少的。槍支在保護私有財產和公平正義有重要作用,相比槍擊案件前者更重要。美國禁槍得不到多數人支援,在美國實行禁槍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