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隊是由學校政教處管理的學生文化隊伍,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服務廣大同學,配合學校開展各種活動為宗旨;以“奉獻、友好、互助、進步”為行為準則,使隊員在社會實踐中不斷增長知識與才幹,體現當代中職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風貌,培養複合型人才,提高中職生素質,服務於學校。
為了使校禮儀隊的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充分發揮禮儀隊的作用,現擬管理細則如下:
一、禮儀隊員守則:
1、禮儀隊隊員需要思想品德良好,學習優良,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遵守禮儀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2、禮儀隊隊員必須熱愛禮儀工作,有奉獻精神,明確禮儀管理制度,並嚴格遵守,服從組織安排。
3、校禮儀成員是學校的禮儀代表,代表著學校的形象,故平時的言行舉止應注意大方有禮。禮儀隊成員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較好的素質文化,儀表舉止禮貌文明,坐立行走體態端正,佩戴好胸牌,時刻謹記自己代表學生形象。
4、禮儀隊隊員必須嚴格按照禮儀隊老師及隊長安排的時間參加各項訓練課程,嚴格遵守訓練時間,無特殊情況禮儀隊每週二、三、四下午第三節課進行訓練。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訓練時態度嚴肅認真,遵守紀律。禮儀課程要備帶筆記本記錄,各種禮儀活動要配合穿著統一服裝。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者,按曠課處理。
5、禮儀隊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積極主動的工作熱情,和正確的工作態度(禮儀工作時,不許遲到,早退。工作時必須認真負責,不得打鬧、嬉戲。不得把個人的情緒帶到工作中影響到工作的進度)。凡有活動,分配到工作的隊員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課,病假除外),如臨時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及時向老師或隊長說明。
二、懲罰制度
1)參加每次禮儀工作必須提前30分鐘到場,活動開始前15分鐘必須以整潔的儀容、良好的形象出現在會場並開始工作,活動開始後15分鐘不得進場。工作期間,不得做出有損禮儀形象的舉動,一經發現,記過處理。
2)儀容儀表不能按禮儀隊標準去做的,予以退隊處理。
3)訓練無故遲到、早退3次者視為自動離隊,訓練無故缺勤3次者,視為自動離隊。
4)訓練中不能認真完成訓練任務、表現散漫、無故頂撞班長、隊長者,予以退隊處理。
5)正式活動遲到、早退3次者視為自動離隊;正式活動無故缺勤1次者視為自動離隊。對於活動不積極者,由禮儀老師稽核後予以退隊處理。
三、禮儀隊評優方式:
a)每學年對隊員進行一次評估,依其情況分為四個等級:A優B良C中D合格
b)評選依據:
A.該隊員在本學年出席活動的次數佔40%
B.訓練出勤率佔30%
C.該隊員在訓練及日常中的表現佔20%
D.學習成績10%
c)政教處稽核後即可將加分情況發放到各班。
四、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政教處及禮儀隊老師。
禮儀隊是由學校政教處管理的學生文化隊伍,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服務廣大同學,配合學校開展各種活動為宗旨;以“奉獻、友好、互助、進步”為行為準則,使隊員在社會實踐中不斷增長知識與才幹,體現當代中職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風貌,培養複合型人才,提高中職生素質,服務於學校。
為了使校禮儀隊的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充分發揮禮儀隊的作用,現擬管理細則如下:
一、禮儀隊員守則:
1、禮儀隊隊員需要思想品德良好,學習優良,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遵守禮儀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2、禮儀隊隊員必須熱愛禮儀工作,有奉獻精神,明確禮儀管理制度,並嚴格遵守,服從組織安排。
3、校禮儀成員是學校的禮儀代表,代表著學校的形象,故平時的言行舉止應注意大方有禮。禮儀隊成員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較好的素質文化,儀表舉止禮貌文明,坐立行走體態端正,佩戴好胸牌,時刻謹記自己代表學生形象。
4、禮儀隊隊員必須嚴格按照禮儀隊老師及隊長安排的時間參加各項訓練課程,嚴格遵守訓練時間,無特殊情況禮儀隊每週二、三、四下午第三節課進行訓練。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訓練時態度嚴肅認真,遵守紀律。禮儀課程要備帶筆記本記錄,各種禮儀活動要配合穿著統一服裝。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者,按曠課處理。
5、禮儀隊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積極主動的工作熱情,和正確的工作態度(禮儀工作時,不許遲到,早退。工作時必須認真負責,不得打鬧、嬉戲。不得把個人的情緒帶到工作中影響到工作的進度)。凡有活動,分配到工作的隊員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課,病假除外),如臨時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及時向老師或隊長說明。
二、懲罰制度
1)參加每次禮儀工作必須提前30分鐘到場,活動開始前15分鐘必須以整潔的儀容、良好的形象出現在會場並開始工作,活動開始後15分鐘不得進場。工作期間,不得做出有損禮儀形象的舉動,一經發現,記過處理。
2)儀容儀表不能按禮儀隊標準去做的,予以退隊處理。
3)訓練無故遲到、早退3次者視為自動離隊,訓練無故缺勤3次者,視為自動離隊。
4)訓練中不能認真完成訓練任務、表現散漫、無故頂撞班長、隊長者,予以退隊處理。
5)正式活動遲到、早退3次者視為自動離隊;正式活動無故缺勤1次者視為自動離隊。對於活動不積極者,由禮儀老師稽核後予以退隊處理。
三、禮儀隊評優方式:
a)每學年對隊員進行一次評估,依其情況分為四個等級:A優B良C中D合格
b)評選依據:
A.該隊員在本學年出席活動的次數佔40%
B.訓練出勤率佔30%
C.該隊員在訓練及日常中的表現佔20%
D.學習成績10%
c)政教處稽核後即可將加分情況發放到各班。
四、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政教處及禮儀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