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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在淤泥深處撿到星星

    我覺得很多人都把讀書這個概念神化,甚至妖魔化了。好像讀書人之於不讀書的人,是高一階的物種形態。

    不至於,真的。

    對於真正熱愛讀書的人而言,書籍並非工具,也無關意義,人家就是好這口而已。

    喜歡這回事,是沒有高下貴賤之分的,我媽喜歡搓麻將,我爸喜歡釣魚,我喜歡看書,本質上都是成年人用閒暇時間自我娛樂的方式,因為極度私人,且對旁人沒有攻擊性,所以都應該被尊重,一視同仁。

    說回正題。

    在我看來,讀書的好處在於多元價值觀念的汲取、自我意識的強化和充分表達的能力。

    我們多數人的一生,都處在人際關係穩固的圈子裡。這些人的價值觀念和處事態度是基本定型且一致的,拿我個人舉例,在我出生的那個小縣城,考上常春藤大學是想都不敢想的事,人們對於大學的認知上限就是清華北大,對於這些人來講,同性戀,不婚主義,都是他們無法企及和理解的陌生概念。

    但如果你讀書,書裡的人們會告訴你,這個世界偌大且包容,有無數種可能性的人生在其中展開,你看到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相互掐架,唯物論和唯心論的擁簇者激烈撕扯,書裡還有個孤零零的小王子,有一天,他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這個時候你會重新審視起自己的人生。

    你會下細掂量周遭人群拋給你的價值觀,而不是一口吞下。你會看看它們是否真的適合自己。你發現有些認知觀念開始鬆動了,有些窸窸窣窣的石塊從高山上面碎裂開來,你看到真實的你自己,原來你不願過著一眼望到頭的,大家都在過的生活,你對此有著更龐大的野心和胃口,你想變成風,想變成半明半暗的雲,你想吃,想愛。

    至於充分表達的能力就不必多說。

    “這些觀點我也想過,只是沒能夠像你一樣表達這麼透徹。”

    讀書,說到底就是參與一場玩字遊戲。我喜歡看書的間隙用一本筆記本摘抄下好看的詞彙和不尋常的觀點,等到下次寫文章的時候,就翻開本子,把可以用到的片段謄寫上去。每一個字都是閃閃發亮的玻璃珠子,我的任務,就是把它們用邏輯這條透明絲線串起來,形成一條好看的項鍊。

    看過一本很有意思的書,桑格格的《小時候》。故事又不算故事,散文又不像散文,只是零零散散記錄下自己成長的瑣碎片段,文筆流暢直白,比喻天馬行空,簡直近乎小孩子的臆語。但它就是有一股子魔力,攀著你,拽著你,一口氣讀完。

    書的開頭有個句子我印象深刻,

    “媽媽走的時候,桑格格那種哭法令每一個人心碎,大地都傾斜了,捨身忘死地哭,彷彿她不是一個還有其他器官的人,她就是一張嚎叫的嘴,一雙流淚的眼睛。”

    看著這個句子,越看越想笑,索性笑出了聲。這時倘若一個不讀書的人走近你,問,

    “你在笑什麼?”

    你會一頓,然後下意識說,

    “噢,沒什麼。”

    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只是對於從未接受過這類洗禮的人,文字的狡黠快樂無異於空中樓閣。

  • 2 # 滿世界去撒歡

    讀書與不讀書最大的區別就是,與人交流的過程中一張嘴就知道你是否有涵養?讀書講起話來引經據典,腹有有詩書氣自華,由內而外讓人感覺高雅、素淨。真正讀好了書的人是根植於內心的修養。圈子,人脈都有區別!

    對於子女的教育也有最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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